书城管理管理大师
13704000000013

第13章 彼得·德鲁克:大师中的大师(3)

而另一些对他的批评则更有道理。德鲁克有时在让观点简洁化的同时,也令其含糊不清。比如他一再描述人类生活在组织化的社会里,但却没有解释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后资本主义社会》一书中,他抱怨美国一直在奉行以养老基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但书中呈现更多的是一种文字游戏而不是对美国社会的深刻分析。从广义上讲,他是正确的,即真正的老板并不是洛克菲勒或摩根之流,而是员工本身。凭借养老金领取权,他们拥有大部分社会资本,而且凭借工资和社会福利,他们获得了最多的社会回报。如此一来,称之为大众资本主义不是更好吗?

此外,德鲁克的著作因质量参差不齐也可能遭人诟病。《公司的概念》已成为经典专著,其基于原创性的研究,论证严密,但他后来的一些著作可能就显得松散拖沓,例子重复使用,语言缺乏特色。早在1954年,他就主张“组织架构应该仅包含最少数量的管理层级”,但他在20世纪80年代对于“信息化组织”和“削除管理层”的热情似乎与追随汤姆·彼得斯的喧嚣声音区别不大。

总的来说,相较于大企业,德鲁克并不擅长研究小企业,尤其是不擅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重新定义了资本主义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新创企业。在《公司的概念》一书中,他毫不掩饰地断言:“今天我们知道,在现代工业流程中,尤其是在现代大规模生产流程中,小型作坊不仅缺乏效率,而且根本无法实现生产。”的确,该书推动了在接下来20年里长盛不衰的“大规模组织化浪潮”。但德鲁克后来收回了这番言论,他认为“《财富》500强的时代已经结束”,并撰写了数量众多阐述企业家精神重要性的文章,诸如《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任何出书指责德鲁克是一名大型企业拥趸的人,都可以回顾一下记载了他对分权化热忱的文字。)

同样,相较于里根时期重振美国的中小型企业,德鲁克似乎更擅长研究艾森豪威尔时期主导美国的企业巨头。至少,他从未写出过以小型公司为题材,又能媲美《公司的概念》的作品。鉴于他的经历和个性,这显得有些奇怪。这位“组织化时代”的先知是一位典型的个人主义者,耕耘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时,他最幸福。(他最喜欢的名言之一是,“要么开会,要么工作”。)他也是一个生活在第二故乡,即生活在美国创业革命温床的南加利福尼亚州人。但若撇开德鲁克年纪轻轻就从事一项新职业的智力经验不论,他并不比我们其他人更有能力。

另一方面,有种指责认为德鲁克是个杂而不精的三脚猫,而非一名大师。但此说法揭示的更多是学术界的局限性,并非德鲁克自身的缺点。别忘了德鲁克之所以被逐出经济学和政治学科的象牙塔,是因为他的著作不适合这些学科的狭窄分类。至于他是个三流记者的说法,也许是因为他的文章明快易读。德鲁克是一位太过于特殊的人物,而不是现代学术界中的循规蹈矩者。

主导管理理论界的美国管理学院专家知识面狭窄,但德鲁克却能从容地在历史长河的知识中游弋,不论是中国唐朝、7世纪的拜占庭还是18世纪法国的例子,他都能信手拈来。丰富的历史知识使他能够为当代的讨论注入新的观点。例如,对于全球化,他指出“一战”前跨国制造业的比例比现在要高,菲亚特(1899年创立)和西门子(1847年创立)等公司成立之初,更多是在国外从事生产。亨利·福特虽然是个出了名的排外者,但他在扩展底特律的首个汽车工厂之前,就已在英国设立了分厂。

当谈到企业联盟时,德鲁克通常会提及他的偶像简·奥斯汀以及畅谈简对家族联姻的迷恋;当评价华尔街最新一轮投机热潮时,他会迅速引用狄更斯《小杜丽》一书中的片断;最令人吃惊的是,他在一篇阐述知识型组织兴起的文章中,列举出了英属印度的文官制度。另外,德鲁克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博学,他提到马克思的《资本论》时,引用的是第三卷而不是第一卷,他更多引用哈林顿的言论而不是洛克的言论。在繁忙的实践活动之外,他还写过两本小说,并在克莱尔蒙特研究生院讲授东方艺术课程。

德鲁克引用的历史知识并不是那种能够在教科书中找得到的:他的兴趣既不在国王和王后的古老历史上,也不在资本家和无产者的新兴历史上,而是在管理和组织层面上。他的偶像是让·博丹,其(至少在德鲁克看来)发明了“民族国家”的概念,以及奥古斯特·博尔西希,其发明了德国的学徒制体系。德鲁克的标志是能在全景视图和引人注目的特写镜头之间进行娴熟切换:前一刻他还在用心总结汽车产业的兴起,而下一刻他就在谈亨利·福特身边被遗忘的合伙人的逸事。他不怕预测未来,更不怕总结过去。他有犯错误的时候(别忘了他对大公司的崇拜言论),但他预言的平均命中率要远高于大多数人(值得一提的有他关于私有化和苏联解体的言论)。

最后的百科全书式人物

可以说,德鲁克完全不是一个管理理论家,而是一位在伟大的欧洲传统中四海为家的知识分子。德鲁克是最后的百科全书式人物之一,蔑视现代学术的高度专业化,并决心获知最广泛的知识。他在著作中旁征博引:从精神分析到音乐研究,从经济学到社会学,从现实生活的案例研究到学术文献。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如此博学的人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管理理论上呢?一个讨喜的解释是“因为它重要”,这也许是一个诚实的答案。发现管理对于德鲁克而言,就如同我们发现上帝(或者马克思)那样意义重大。“管理是组织的功能器官”,在他最著名的一条语录中,他赞美道,“这个器官能将一群游民转变成一个组织,能将人们的努力转化为成就。”

如果说德鲁克的著作中有一个核心主题贯穿始终的话,那么它是: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良好的管理将促进经济进步和社会和谐。马克思曾根据“不可阻挡的资本生产率递减法则”预言资本主义终将消亡,但由于管理者认识到提高生产率的关键在于更聪明地工作,而不是更长时间地工作,从而成功地规避了这个法则,现代经济也因此得以从一个成功走向另一个成功。德鲁克认为,一些国家的经济取得突破、实现持续增长的真正原因,并非是它们发明了新技术,而是它们创造了新的组织。因此,阿尔弗雷德·斯隆的通用汽车公司是一个比内燃机更了不起的创造;同样,相比任何新医药的发明,医院的发展是一个更重要的医学突破。

但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他在1995年出版的论文集《巨变时代的管理》一书中,集中探讨了让现代管理人员生不如死的三个问题。第一个是现代管理变革的激烈程度,垂直整合型组织已变为了网络型组织。第二个是管理失效的频率。他指出,大多数管理者未能理解变革时代的管理意味着什么,他们将时间花费在经营业务上,其实他们真正应该做的是反思管理赖以存在的整个理论基础。第三个是企业与企业环境之间日益紧张的关系,即企业对于不断创新的需求和社会对于稳定的需求、知识迅速演变的特性和人类有限的思维能力、企业对于国际竞争的需求和社会对于公共利益的追求之间的冲突。

良好的管理意味着对劳动者和消费者都做了有益的事,而不仅仅是让老板积累利润。德鲁克指出:“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其人类、社会,甚至是道德的层面。”他认为,最好的管理者是以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渴望为动力的,而做到这一点的最佳方式是:不仅仅把工人当作生产成本,还要将其当作资源来看待,让他们能够做出持续的、有价值的贡献。德鲁克对工人福祉的主张,使得哈佛商学院教授罗萨贝丝·莫斯·坎特将他与罗伯特·欧文相提并论。欧文是19世纪的苏格兰人,他曾要求他的工厂管理人员在用心擦亮崭新钢铁机器的同时,也要对至关重要的人类机器—工人显示出同样的关心。

德鲁克是正确的吗?坎特将德鲁克的学说定义为“管理乌托邦”。或许他的确是这样的,但相比之下还有各式各样更糟糕的空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