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创新精神的创业者不仅比只会复制的创业者更令人关注,前者还发挥着更加重要的经济影响力。他们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在由中小型企业创造的所有工作岗位中,仅占5%的新创公司提供了其中75%的工作岗位。而且他们不仅仅经营小型企业,也涉足不同的商业竞技场。一些世界上最知名的创业者同时为大公司和慈善组织工作。约玛·奥利拉成功地把一家老牌芬兰公司—诺基亚公司—从一家橡胶靴及电缆生产商转型为一家移动电话巨头。若将这一类人排除出创业者殿堂是有悖常理的。
语言混淆会使创业精神的定义含糊不清,同样,迷思也会使其含义混淆难辨。第一个迷思是—借用乔治·吉尔德(数字时代三大思想家之一)的措辞—创业者都是“孤儿或被放逐者”,他们是独自与充满敌意的世界相抗衡的阿特拉斯,或是在臭气熏天的阁楼里发明改变世界小装置的反社会技术怪杰。而事实是,创业精神—如同一切商业运作—是一种社会活动。创业者可能只是比普通的企业人士更具主见及更加自恋而已,但是为了成功,他们通常还是需要商业伙伴和社会网络的支持。
在很大程度上,高科技新创企业的历史就是一部商业伙伴关系史:史蒂夫·乔布斯和斯蒂芬·沃兹尼亚克(苹果公司)、比尔·盖茨和斯蒂芬·鲍尔默(微软公司)、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谷歌公司)。本捷利公司(Ben & Jerry’s)一开始是由两位儿时伙伴本·科恩和杰里·格林菲尔德共同创办的冰激凌品牌(他们本想经营面包圈业务,但无法筹集到足够的现金)。维珍集团总裁理查德·布兰森严重依赖他的表亲西蒙·德雷珀以及其他几个合作伙伴。没有米克·贾格尔和基斯·理查兹的合作,滚石乐队就不再是那个滚石乐队;同样,没有列侬和麦卡特尼的努力也就没有披头士乐队。
创业精神也盛产于特定群体。1/3的美国创业资金都流向两个地区—硅谷和波士顿,其余2/3则流入了纽约、洛杉矶、圣迭戈、奥斯汀等地。一个原因是,在这些地区,创业精神是一种备受鼓励的生活方式—硅谷的咖啡馆充斥着高声谈论商业计划的年轻人;另一个原因是当地的基础设施完善,从根本上降低了开办企业的成本。
第二个迷思是,大多数创业者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甚至是青少年。当今一些最知名大人物创业时确实是在令人吃惊的年纪: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戴尔都是大学辍学后创业的,谷歌和脸谱网的创始人甚至是在校园里就开始创业了。本·卡斯诺瓦在12岁时开办自己第一家公司,在17岁时被《公司》杂志评为年度创业人物,在19岁时就出版了一本有关如何创业的指导书籍。然而对于年长的创业者而言也完全不存在这样的生物学戒律。哈兰·山德士在65岁时创办了肯德基。加里·伯勒尔在51岁时离开联合信号公司协助创办了高明公司(Garmin,GPS导航巨头)。杰弗里·鲁在46岁时结束其在欧莱雅的成功职业生涯,开始创办法国最成功的移动电话公司Phonehouse。据考夫曼基金会的调查,在1995~2005年间创办的科技公司中,652位美国本土老板创办公司时的平均年龄为39岁,其中年龄超过50岁的初创者数目是年龄低于25岁的两倍。要成为一个创业者,永远都不会太迟。
第三个迷思是,创业精神主要是靠风险资本的推动。对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例如高科技和生物技术领域,风险资本确实很重要,而且在推动新创企业的快速成长方面,它也是至关重要的。风险资本家除了提供资金外,还带来“睿智”,他们给创业者提供建议,以及合同和管理技巧,有时还以局外管理者的形式参与其中。但大多数风险资本都集中在一个范围狭小的领域中:在美国,80%的风险资本集中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半导体、通信以及生物技术行业。风险资本仅仅为不到0.5%的新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事实上,大多数新创企业的资金筹集要么是通过个人举债,要么是通过“3F”—朋友,傻瓜和家人(friends, fools and families)来完成的。谷歌经常被认为是风险资本投资的一次胜利,但是布林和佩奇在创办谷歌公司时完全没花一分钱—为启动公司而筹措的约100万美元资金来自于朋友和亲戚。
一直对创业者进行广泛调查的摩立特管理咨询公司强调了天使投资者的重要性。一端是亲戚朋友,另一端是风险资本家,天使投资者位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天使投资者通常与被其选中的创业者有某种人事关系,他们往往通过某个校友网络来挑选创业者;而与风险投资家相比,他们更可能为刚刚崭露头角的创意项目投资。
第四个迷思是,创业者需要设计出改变世界的新产品。事实上,一些最成功的创业者注重的是流程,而不是产品。迈克尔·戴尔将即时定制应用于个人电脑行业;理查德·布兰森通过为旅客提供娱乐消遣,从而减少了飞行旅途的沉闷乏味;弗雷德·史密斯通过改进邮包的投递质量,造就了一个10亿美元产值的行业(联邦快递)。
对于第五个迷思,我们之前有所提及,即创业精神与大公司是不兼容的。这并不完全是谬论,成功的创业者与普通的公司职员拥有不同的思维模式。新创公司往往比老牌企业更具创新性,因为它们的创新动机更加强烈:新创公司需要以创新打入市场,而作为企业主的创业者比最具创新力的公司职员能够赢得更大的收益。但许多大公司也致力于维持高涨的创业热情。强生公司就像控股公司一样运作,为公司内部的创业者提供金融支持和营销技巧;杰克·韦尔奇试图让通用电气公司从庞然大物转型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小团体组合。另外,大公司通常还为创业者提供“面包和黄油”。在许多行业—特别是在制药和电信业中,巨头们将创新工作外包给小型公司。微软公司拥有一个由世界各地约75万家小公司组成的紧密合作网络;在诺基亚的支持下,成长起来的公司多达3 500家。初创公司和老牌公司并不是誓不两立的敌手,它们通常具有某种互相依存的共生关系。
“硅谷综合征”(Siliconitis)导致许多最愚蠢的政府政策得以推行,即固执地认为鼓励创业精神等同于打造属于自己的“硅谷”—因此,纽约有了“硅巷”,苏格兰有了“欧洲硅谷”,甚至连伦敦也有“硅盘”。但大多数新兴“硅谷”是失败的。其实,如果你没有硅谷的非凡资源—两座世界级大学(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以及一个大型金融中心(旧金山),试图去创建下一个硅谷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公司最好专注于自己的强项,并且是任何强项都行。摩立特管理咨询公司认为,除了“经典”的硅谷模式以外,还存在两种成功的创业生态模式。
第一种是落地生根模式。首批研究创业精神的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认为,成功的创业者就像森林中的大树,高高耸立在他们的邻居边上,剥夺了邻居的阳光和空气。然而事实上,大树常常伸出许多小树枝,就像大公司衍生出子公司,培养了具有独立能力且经验丰富的员工,并召唤来众多供应商。1949年,厄尔·巴肯在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创立了美敦力公司(Medtronic),他不仅仅创办了一个公司,同时还创造出一个地区产业。美敦力公司在开发出世界上第一台起搏器之后,发展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技术公司,并衍生出无数小规模的医疗科技公司。
第二种是危机驱动模式。当经济萎靡不振、令人心生寒意时,人们就会寻求创业精神。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结束,数百名训练有素的军方科学家失去工作时,圣迭戈地区就曾上演过这一幕。高通公司(Qualcomm)等当地新兴企业通过搜罗人才,并让他们发挥新的作用,从而蓬勃发展起来。鉴于近年来的经济表现,我们可以期待该模式再次发挥威力。
创业的规则
有两个更深层次的因素,让对成功秘诀的探索变得复杂。一是机遇所扮演的角色。印度创建理工学院的目的是培养技术专家,而不是创业者。至于它们确实培养出了印度软件行业所需要的那一类人才,是由于巧合,而不是规划。二是文化的重要性。哈佛大学经济学与历史学教授戴维·兰德斯认为:“如果说我们可以从经济发展史中学到某些东西,那就是文化造就了所有的不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大把资金投入到商业中,但如果你将所有的国家领导职位都交给皇室成员,或者如果你禁止半数人口从事有意义的职业—例如沙特阿拉伯所做的那样—那么你的文明是注定要崩溃化为沙砾的。
这无疑使决策者的工作变得复杂,但不应就此丧失信心。文化或许是极其重要,但经济政策也同样重要。想想看,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海外的印度人和中国人在国外干得有声有色,而与此同时,跟他们文化背景相似的国内同胞们却是一穷二白。而且文化也是可以被改变的,例如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政府强行使英国摆脱了反商业的懒惰习性;根据摩立特管理咨询公司的民意调查,印度和中国最近已经成为世界上排名第二和第三的重商国家,仅次于美国。机遇总会在人类事务中扮演着某种角色,然而你可以通过做恰当的事情来增加促进创业精神的概率。
然而到底什么才是恰当的事情呢?从最基本的方面来看,国家需要落实世界银行在《经商环境报告》中列举的政策(例如透明度、便利性和法律监管)。而在最好的情况下,国家需要接纳世界上最成功的创业集群具有的三个特质。第一个是充满活力的高等教育系统。尽管教育支持达到与硅谷相同的水平,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但商业日益依赖于知识,尤其是技术知识。在过去的25年里,美国新增的高增长企业中,85%是由拥有大学学位者创办的,其中工程学是最重要的学位。大学科研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从设计到娱乐等一切事物的创新。
第二个特质是对外来者的开放性。外来移民总是比他们墨守成规的表亲更具创业精神:在当代历史中,前三名最具创业精神的国家一直都是那些移民犹太人、中国人和印度人定居的国家。在现代知识经济中,受过良好教育的移民往往处于创新的前沿。正如硅谷所示,他们比普通人群创办更多的公司,他们带动了理念、资金和技术的交流,他们弥补技术差距,还整合来自世界不同角落的知识。
第三个特质,也是决策者需要做的第三件事—不要纠结于熊彼特最具魅力的词条:创造性破坏。创造性破坏意味着创业精神所破坏的与它所创造的同样多,然而这未必是残酷的。芝加哥大学教授阿玛尔·毕海德指出,许多创造活动是非破坏性的。许多创新是促进及满足了新的需求,而不是取代了现有产品和服务。耶鲁大学的经济学家威廉·诺德豪斯指出,在1991年人们消费的商品及服务中,约70%与1891年的商品及服务几乎毫无瓜葛。与上一代青少年相比,今天的青少年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们被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团团环绕,而且他们的手机和游戏机像是已被手术植入似的从不离手。但仍有一些完整的非破坏性创新领域尚未被攻克—例如,疾病的新疗法,或者改善年长者生活质量的创新。
当我们确实不得不忍受“创造性破坏”时,这种“创造性破坏”通常是破坏性大于创造性的。绝大多数创新提高了生产力,从而改善了整体生活水平。考夫曼基金会的卡尔·施拉姆还指出了创业资本主义核心的一个悖论:“我们越是在经济上不具保障,我们在经济上就越有保障。”即我们越是允许“合适的”公司去取代“不合适的”公司,整体经济就越健全,从长远来看我们也就越有保障。
创业精神在促进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提升了个体的创造力。威廉·H·怀特的《组织人》(1957年)一书探讨了在管理资本主义极盛时期的美国公司,他将其中最令人恐惧的一个章节取名为“对抗天才的斗争”。他写道,“全能的团队成员比优秀的个体更有价值”,按照这样的思维模式推导下去,“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可能是具有破坏性的”。创业资本主义使这些“非常优秀的人才”重新回归,让他们把特立独行的精辟见解转变成改变行业的组织行为。
托马斯·杰斐逊在暮年时写道:“每代人都需要一场新的革命。”而我们这一代的新革命是创业革命,这场革命遍及全球,从美国到英国再向各地扩散,并且从私营部门推进到了公共部门。这是一场带来众多后续破坏的革命,而当前的经济低迷放大了这些破坏的影响。然而这也是一场可圈可点的革命,它在更多的国家以更有创造性的方式,使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提高生产力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事业。熊彼特所推崇的“狂风”正有点粗暴地把我们吹向一个更加美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