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买纪伯伦的文集,跳人眼帘一句话:“忘记是自由的一种形式。”这句话让我停止阅读,进入思考。
忘记那个曾伤害过你的人,这在我们生活中不是每一次都应该办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到的,这是不好一概而论的事。但是,有时我们必须这么做,而且我感到它会使我达到一种自由境界。我们常常以自身作为尺度,在这个尺度面前那个伤害过自己的人一下子成为世界上最坏的人,你的正义感、自尊心、责任感,还有是非感都驱使你去采取报复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你用惩恶扬善的种种侠义精神激励自己,使自己全副身心投入这个工作。然而,在这个可以称作工作的行为里,有两个常常是明显的错误判断。
一是那个伤害过你的人当然不一定是个好人,但也不一定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他对你的伤害在他的外表上,可能是减去10分,但他的总分也许还不是一个负数。二是你的所有报复行为完成的也许是一个非常遗憾的平衡式。举个极端的例子,一条狗(一条丧家的癞皮狗)咬了你一口便逃窜到荒野之中,你是到医院治好伤接着过你正常的生活呢,还是千辛万苦花费几天几月甚至几年时间去找到这条狗呢?上述的两个判断,每个正常人都会知道应该怎么选择,但我们往往不能忘记,结果我们用最宝贵的时光,去与狗讲理,去与假定的魔鬼辩论是非,去用全部精力打扫荒原上一间废弃的厕所……忘记是一种自由的方式。一般地说,对伤害的最好回答是努力生活得更好,这对你受到的伤害是最好的回应——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有意的,你的成功是他最苦的苦果;若那个伤害你的人是无意的,你的成功会使他得到解脱。
忘记过去,常常因为我们全力投身于新的生活。我们的眼睛长在前面,而不是额头上一只,后脑勺再长一只。但是往事并不会像我们常说的那个词——“付之东流”,它们也会像候鸟一样,又飞回我们的头脑,毕竟这是它们的旧巢。
从唯物观讲,我们最后的自由到来之时,也就是将一切遗忘,也将被遗忘。
但我们在今天和明天,还努力记住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一切,这让我们有限的生命,越来越多地充满阳光。是的,诗人和毒蛇都依恋大地。但在阳光下,他们内心又是何等的不同,尽管在严冬,他们都同样地梦想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