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也可以以非过失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根据其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可依据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需要重新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被裁减的人员。
经理人依据以上合法的途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与每一条途径相应的条件,如果不满足条件,经理人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25、26、27条
12.如何防范和处理减免所得税引起的经济纠纷?
【问题】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减免所得税税额,而采取制造虚假数据、报表、隐瞒实际收益等非法手段,从而引起纠纷。请问:如何防范和处理减免所得税引起的经济纠纷?
【解答】经理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实现减免:
(1)利用固定资产折旧避税
经理人可以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考虑避税。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为避税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提前,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也就达到了减税的目的。
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
(2)利用股票投资核算的方法避税
股票投资是指企业利用股票作长期投资,其会计核算方法为成本法和权益法。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在被投资企业处于低所得税税率地区时,对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有不同的影响。这就为企业的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即使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企业无心避税,投资收益实际收回后也会出现滞纳国家税款的现象。因为一般说来,股利发放均滞后于投资收益的实现,企业于实际收到股利的当期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国家税收应于收益实现当期就相应实现的。所以,无论是规避还是滞纳,均能为股票投资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
(3)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避税
经理人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一些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并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实现公司所得税的合法减免。
此外,新办的科技咨询、信息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所得税。
(4)利用亏损弥补避税
根据相关条例第11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因此,经理人可以通过正确地向税务机关申报亏损,申请国家允许企业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本年度亏损,从而实现减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企业应当彻底了解各项减免税政策法规,在组建、注册、经营方式上充分参考所得税优惠政策,以达总体税负的优化。经理人可以通过以上途径实现合法的避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3.如何防范和处理申报去税引起的经济纠纷?
【问题】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因为纳税主体不明确、缺少必要的证明文件。超过申请期限、不按法定方式申请,都会引起诸如罚款、赔偿等纠纷。请问:如何防范和处理申报去税的经济纠纷?
【解答】为防范和处理这类纠纷,经理人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明确纳税申请的主体
明确纳税申请主体,可以使企业避免因为主体不明产生少缴或补缴税款的行为,从而引来经济纠纷。
具体说来,经理人需要明确的申报纳税主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纳税义务之后,按照税法的规定或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②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取得临时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即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③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应在减免税期间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④扣缴义务人作为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和单位。
公司经理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2)必须按时申报纳税
纳税人在申报期间无论有无收入,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表,并附送有关资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在减免期内应按两部分进行纳税申报:
①按照正常年度进行申报,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
②按期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依据税收优惠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经理人既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采取邮寄申报或网上申报。
如果出现延期,经理人应向税务登记机关做出说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补办申报手续。
(3)提供必须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和证件:
①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
③增值税纳税人先征税后返还申请表;
④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申请表;
⑤与纳税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联营企业利润转移单;
⑥未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⑧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⑨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经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在申报纳税时,一定要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因为资料的不全而没有通过申报,应尽快补全资料,递交到税务申报机关。
(4)按法定方式申报纳税
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主要有以下方式:
①上门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
②邮寄申报。纳税人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以邮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③网上申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完善,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
④电传申报。实行自核自缴,且有电传条件的纳税人,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电传申报。
⑤现场申报。对临时取得应税收入以及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的纳税个人,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经营现场口头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人员)申报。
申报纳税是纳税人的法定行为,必须按时进行。为了避免因此引起经济纠纷,公司经理人应当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按时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4.如何防范和处理银行贷款时引起的经济纠纷?
【问题】在商业活动中,向银行贷款是公司常见的一种行为。在贷款过程中,因为常会出现由于不了解贷款政策、不清楚利率计算方法而产生一些公司和银行之间的纠纷。请问:如何防范和处理银行贷款时引起的经济纠纷?
【解答】为了减少这种纠纷的发生,在贷款过程中,经理人要注意:
(1)了解相关的贷款政策
经理人了解贷款政策,就可以在贷款过程中,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致于在与银行的申贷过程中,出现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处于弱势的局面。
经理人应该了解,一个典型的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政策,应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
①有关借款和借款人说明。完整的贷款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借款者个人品格、借款用途等,核心档案还应收藏与借款者的通信、电话会谈记录、现场走访的详细报告和有关借款者的广告和报刊剪辑。
②贷款种类。贷款政策应当包括关于适当与不适当贷款的简要说明。
③合格的抵押品。贷款政策应规定可充作抵押的各种抵押品及其额度。
④对贷款集中化的限制。稳健的银行经营实践要求贷款政策对贷款种类、行为和地域的集中化方面作出某些限制,以减少整个资金运用的风险。
⑤信贷额度。正式贷款政策应区分信贷最高限额、指导性限额(或内部掌握限额)、贷款承担额和循环贷款协议之间的关系。
⑥贷款定价。企业在贷款时,有权要求银行出具以上内容的说明,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2)遵循法律规定的贷款程序
有些贷款纠纷是因为贷款人没有按照规定的贷款程序进行,防范纠纷或在纠纷发生后进行处理,就要熟悉这些程序。贷款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接受银行对贷款的审核与检查。审查的标准是:确定贷款是否符合管理方针和法令规定;批准贷款的主管人员是否按照银行贷款政策办事;信贷档案是否齐全;贷款申请书是否说明抵押品的种类和金额;全部必要的债券利息是否完整无缺;还款来源是否像清单所列明的那样足以清偿贷款。
②企业贷款时应出具有关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明、资产状况表等等证明文件。
③签订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信贷部门对借款人和贷款项目本身审查合格,则依双方协商内容最终将订立法律文本,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书也将是未来有关纠纷和贷款具体执行的法律依据。
(3)熟悉贷款的种类
了解贷款的种类可以使其根据不同的贷款承担不同的偿还义务,避免因混淆义务产生纠纷。依据不同的标准,贷款可以分为:
①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a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b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②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a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b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c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③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a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b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l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c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④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a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b集体企业贷款。
c私营企业贷款。
d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4)明确贷款利率
我国贷款利率政策,主要体现在差别利率政策上,即国家本着行业差别、企业差别、贷款期限、用途、风险差别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分别计收利息。
(l)法定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贷款利率。
(2)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
(3)优惠利率。优惠利率是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
我国的优惠利率主要适用于按照国家经济政策需要特别扶持的贷款项目,以及对因客观条件较差,急需发展而收益较低的一些企业所给予的低息优惠照顾。
了解贷款政策、遵循贷款程序可以帮助经理人防范可能发生的纠纷,掌握了贷款利率,则可以帮助经理人解决贷款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如何防范和处理专利侵权引起的经济纠纷?
【问题】国家制定《专利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请问:如何防范和处理专利侵权引起的经济纠纷?
【解答】掌握如何处理因为专利侵权引起的纠纷,是公司经理人必备的技能。
(1)处理未经许可而使用专利产品引起的纠纷
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合法使用专利以避免纠纷
在法律规定中,有一些行为涉及到专利权,但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行为合法,并没有侵犯专利权。这些行为包括:
①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⑤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因为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关键在于,要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掌握了这一关键点,就能纲举目张,从容处理因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3条
16.如何防范和处理强制许可实施引起的经济纠纷?
【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项专利通常都要借鉴他人的发明创造。这时,就要涉及强制许可实施的问题。请问:如何防范和处理强制许可实施引起的经济纠纷?
【解答】防范和处理这类纠纷时,经理人要做到:
(1)明确可以申请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