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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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论如何诠释责任感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动机

由于宗教对道德的影响巨大,并可以通过抵制罪恶对人类的种种诱惑来保护我们,很多人都误以为只有虔诚地信仰宗教才是唯一值得赞赏的行为:于是我们没必要知恩图报,也不必惩罚邪恶,不必救助那些流浪穷困的孤儿,也不必赡养自己老迈多病的父母。因为只有这一种感情是最为重要的,其他以别的事物为中心的感情都必须为此种最独特的感情让路,这最独特的感情就是:虔诚地信奉上帝,把他的旨意贯彻到我们的一切行动中,做最恭顺的听命于他的臣民。我们不应该为了报恩而心怀感激,为了博爱而充满仁慈,为了爱国而关注公共利益,更不必为了人间俗爱而大度诚实。上帝对我们的要求是我们履行所有职责的动机。我在本书中不准备专门探讨这个说法,但我以为,真正虔诚的信徒绝不会接受上面那些荒谬的说法。因为虔诚的人笃信两个原则:第一,要用自己的全部智慧、灵魂和力量去爱人类的创造者;第二,像爱自己那样去爱别人,我们爱他人其实也正是在爱自己,而不是出于什么被动的有目的的需要。“责任感是我们的唯一行动准则”,基督教的教义中并没有这一条,但哲学或常识告诉我们,责任感起着某种纲领性、决定性的作用。于是带来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要完全听命于某种责任感,什么时候又应该听命于其他情感?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唯一的,它会分成两种情况:第一,那种使我们置普遍原则于不顾的感情是可爱的还是讨厌的;第二,普遍原则本身是明确的还是含糊不清的。

首先,我认为,那种使我们置普遍原则于不顾的感情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是否以及会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我们的行为。

怀有温馨脉脉的感情,我们会举止雅致、受人尊敬,这既出自对普遍原则的尊敬,也出自这种感情本身。当某人为别人帮了大忙,但受惠者却没有丝毫感激之情,只是出自责任感而做出相应报答的话,施恩者就会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一个妻子只是出于妇道才对自己丈夫亲热体贴的话,丈夫也难以感到真正满足;一个儿子如果对父母缺乏感激和尊敬,只是例行公事地尽赡养义务,父母就会抱怨他的冷淡态度。同理,一个儿子也会对只机械完成抚养义务,却没有父爱流露的父亲表示不满。关乎此类亲切的、有社会性的感情,如果只是囿于责任感的束缚而非心甘情愿地去加深它们,不会让我们感到由衷的快乐。看到一个父亲不得不抑制住自己的爱子之情,一个朋友不得不克制自己的慷慨本性,一个受惠者不得不压抑自己过分的感激,这类无法言喻的真情实感才会让我们觉得愉快。

对于邪恶的以及反社会的情绪,适用的标准与以上正好相反。别人向我们行善,我们只需抱着由衷的感激并给予报答,而不用去考虑这样是否显得过头。但是,当我们受到伤害后,不应当任由报复之心一发而不可收,而应当客观地看待惩罚的标准,拿捏得当地实施惩罚。对严重伤害的最得体的反应是:将恶行本身看作是发泄愤慨的对象,而非出自对伤害自己的报复之心;像公平的法官那样,只考虑对特定的伤害给予其相称的惩罚。在实施这个准则时,他关注受惩戒者痛苦的感情甚至超过对自身的关注。虽然对自己受到伤害深感愤怒,但他还是努力用最温和的措施去实施这个原则,并尽可能地削减惩戒措施。

从以上的探讨中可以看出,自私冲动在许多方面游移于社会性与非社会性的感情之间,在这里也是。在日常情况下,为达到个人目的进行的活动,不应该仅仅出自对于利益本身的冲动,还应该尊重普遍的行为规范。在更为重大的场合,如果目标本身没有足够地引起我们兴趣的吸引力,我们就会格调尽丧、风范尽失。当我们为了赚取或节约一个先令而锱铢必较时,邻居会觉得我们已然堕落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即使经济状况非常拮据,囊中羞涩,一个人也必须以实际行动证明:钱财的缺乏并不能撼动内心的宁静。经济状况不佳可以使他非常节俭、勤奋,但致力于节俭和勤奋的动机却是出自对普遍的行为准则的尊重,而非对个人财务状况的沮丧。他拼命节约的目的不是为了省下三个便士,一整天泡在自己小店里照料生意的动机也不是为了多赚十便士,这些只是出于对普遍原则的尊重,它规定了他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标准。吝啬鬼和真正节俭勤奋的人的区别在于:前者关心的是钱财本身,而后者则是出于对自己的行为标准的遵守。

至于那些对我们个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物,衡量标准就完全不同了。一个人如果不认真投身于那些对自己个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中去,就会显得卑劣。一个国王如果不去努力征服或保护一片疆土,会被臣民瞧不起;一个没有头衔、清贫的绅士,只有在努力用正当的手段去获得一笔财富或者一个要职时,才会赢得人们的尊重;一个议员对自己的选举毫不热心,不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就会失去亲友们的支持和选票;即使作为一个商人,如果不想办法获得一大笔订单或者追求丰厚的利润,也会被邻居看成怯懦之辈。雄心勃勃和无所事事之间的差别,就在勇气这两个字上。个人之所以雄心勃勃地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就是因为看重对自己地位影响巨大的那些私人利益。在谨慎和正义范围内,有野心和战斗力的人总是受人尊敬的。即使未免有些咄咄逼人,他们也会显得非常伟大、引人注目。英雄、征服者或政治家们的行为未必都富有正义感,但只要有运筹帷幄的胆略,比如像黎塞留或者雷斯主教那样,就会受到人们一致的推崇。雄心壮志因为目标宏伟而断然有别于贪婪鄙吝。一个吝啬鬼对半便士的痴迷程度,未必会低于一个野心家妄图征服伟大帝国的狂热。

其次,我认为,普遍原则本身的精确或者含糊,将决定我们尊重它的程度。

支配审慎、宽容、慷慨、感恩和友情等美德的一些普遍原则,大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并且有太多的瑕疵,经常需要进行修正,所以难以通过它们来指导具体的行动。关于谨慎处世的谚语和格言都是以日常生活经验为基础的,可以说是最好的行为准则,但拘泥于这些格言无疑是非常幼稚迂腐的。在刚才提起的那些美德里,感恩是意义最准确、模糊情况最少的词了。它的含义看起来十分清楚:只要有机会,我们就应该知恩必报,即受他人滴水之恩报以涌泉。这样解释似乎也没有什么歧义。但只要稍做思考,你会发现它的含义其实并不那么清晰,还是存在着极易产生含混异议的例外情况,并且允许有一万种例外。比如,你生病的时候有人照顾过你,你就应该在他生病时也去照顾他吗?换句话说,我们为什么要用同样的方式来报答那些人情呢?如果你去照顾他,该照顾多长时间呢?是和他照顾你的时间持平,还是更久?又应该多多少呢?如果当你手头紧张的时候,朋友曾经借钱给你,那当他经济陷入困境的时候,你就一定要借钱给他吗?借多少,什么时候借?今天,明天,还是下个月?借多长时间呢?可见,没有任何一条普遍规则,可以对以上这些五花八门又实实在在的问题给出统一的结论。因着个人品质和身处境况的不同,说不定你在非常感激他的同时连半个便士也不愿意借给他,或者是你借给他十倍于当初他借给你的数目后,还是被他说成是卑鄙的忘恩负义的家伙,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不过,在我们的善行中感恩是最为神圣的,所以它的定义相对来说也还是最为精确的。其他关于友情、人道、豪爽、慷慨等行为的那些普遍原则,就更为模糊不清了。

但是,普遍原则对正义这种美德的所有外在体现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它们贯彻的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原则,没有任何的例外和变通。假设我借了某人十英镑,不管是在约定好的还款日子,还是在他需要用钱的时候,正义准则都要求我如数还钱。正义原则的所有本质和细节,都有着明确的定义,应该做什么,做多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等等问题,都有明确的答案。一味地遵循谨慎或者慷慨的普遍原则,未免显得蠢笨古板,但严格地履行正义准则就不会有这种缺陷。它们是神圣的准则,只是在普遍规则的指导下履行正义行为,未必会是完美无缺的。履行其他美德时,行为的动机更多的是某种关于恰当感的追求以及对某种特定的行为习惯的爱好,而非对某个格言警句的尊重。准则本身并不是行动的主要对象,而是它的目的和基础。正义的情况与以上这些完全不同。只要完整坚持正义准则的人,都是最为可亲可敬的人。正义的核心是防止我们对身边人造成伤害。人在从事某些违反正义的行动时,都爱编造借口信誓旦旦地声称不会影响任何人。但一个人这么做,或者开始打算这么做的时候,就堕落成了一个十足的恶棍。他不想听从正义原则的各种要求,不是值得信赖的人,难保以后不会犯下严重的罪过。一个盗贼会认为轻而易举地偷盗了东西且没有被人发现自己就不能算有罪,一个淫棍会觉得和朋友的妻子通奸如果丑行没有败露就不能算有罪,一旦我们陷入这种精致的圈套,就可能犯下所有严重的罪恶。

可以将正义准则类比为语法规则,这样一来指导其他美德的准则就好比是文学批评家们对作品的评价标准。语法是精密、确切、必不可少的,正义规则则没有那么严格和精确,它敦促我们的行为趋于完善,而不是刻板教导我们如何做到完善。人可以从学习语法出发去掌握正确地写作,有些正义规则可以大致上帮我们确立一些关于完美的不太明确的念头,但却无法帮我们创作出优美的文学作品。同理,某些准则会使我们形成一些关于美德的不太完备的观念,但我们却学不会在有条件下都表现得审慎、慷慨和慈悲。

有时候过于急切真诚地想得到别人对自己行为的肯定,却往往事与愿违,还与行为准则发生了冲突。不要殷切指望别人会理解我们的初衷,或者赞同我们的举动。因为责任感或道德感的误导而失足的人是值得惋惜的,无论他的精神还是举动都有值得尊重的地方,虽然他的行为错了却也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仍然值得人们同情而不是愤慨。人类天性中的某些缺点在所难免、无法克服,不管我们是多么努力向善、严格自律,它都会经常使坏将我们的双眼蒙蔽,造成深切的遗憾。荒谬的宗教精神差不多都是这样欺骗人类的感情,那些对责任进行指导的准则极容易自己发生紊乱。一般情况下,常识会使我们的行为基本得体,要是我们更加严格公正地要求自己,称许就会到来。所有人都赞同最关键的法则是服从上帝的意志,但具体到我们行为中的各种具体规范,就不一定了。所以,宽容和忍耐是非常必要的品质。虽然我们惩办各种恶行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并不涉及各种恶行的具体动机,但对于迷误的宗教意识导致的罪行,善良的人仍然会觉得难以下手惩罚。人们不会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对那些失足者愤慨诟骂,他们面临刑罚时的镇定泰然甚至会招来人们的钦佩。伏尔泰最得意的悲剧《穆罕默德》,就恰当地表达了人们对那种失足的罪行所持有的情感。剧中的男女青年主人公都非常天真、善良。如果一定要说他们有什么缺点的话,恐怕就算爱得太深了。狂热的宗教感情使他俩犯了最违反人性和不可饶恕的凶杀罪:他俩都不知道自己的宗教死敌就是父亲,虽然他们对父亲怀有深深的敬意,父亲也深爱着他们,但上帝却要他们充当杀死老人的凶手,老人则被安排成可怜的牺牲品。于是在他们准备动手时,心里极为矛盾:一方面是不可抗拒的宗教使命的催促;另一方面是对父亲仁慈的人格魅力的景仰与尊重。这些情节比所有的戏剧都表现得更吸引人和有教育意义,最终责任感压倒了本性中那可爱的缺陷,他们在得手后就醒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并且犯下了无可挽回的错误,从而陷入了痛苦、恐怖和悔恨的深渊。宗教就是可以这样让人误入歧途,那两个可怜的年轻人会同情每一个宗教的受害者。

当错误的责任感把我们引入歧途后,内心的天性有时会看清楚这种处境,并接下来正确地指导我们的行为,也许当事人会为自己的软弱懊恼,但一样值得肯定。如果他的决定是由于软弱而非理性做出的,那就算不上十全十美了。一个诚笃的罗马天主教徒恨不得杀光所有的新教徒,可如果在圣·巴多罗灵大屠杀中,出于怜悯之心他挽救了一些可怜的新教徒,我们恐怕也不会给予他太多的赞扬,他所以这么做只是出自一种自私的自我赞同心情。他的慈悲之心让人感到愉悦,但不具备完善的美德,因而不值得敬佩。在激情的冲动下,我们逾越了规矩却会感到由衷的高兴。基督告诫我们:如果有人打我们的脸,就要把另半个脸也伸给他打。但如果一个虔诚的贵格会教徒被人扇了一嘴巴,他要是奋起还击我们会非常高兴并更加喜欢他。但我们不会尊敬他,他不是一个理性操守者,所有因自我情绪过分强烈而导致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作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