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啼笑拉郎
我这种视异性如虎如狼、战战兢兢的性格,和在她们面前薄若蝉翼的面皮,并非天性。初中以前,我性情顽劣,不光在男孩子中间凶得不得了,在同龄女孩面前更是称王称霸。同班女生,几乎没有一个没挨过我打的。我属狗,但比鸡还好斗。女孩中,敢于有意无意挑战我“厉害”的,绝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轻则照肩膀一巴掌,重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雨点般的耳光。若是敢于反抗,那就更是有命难逃了,不把她打个哇哇大哭、心服口服绝不罢手。打人也是会上瘾的,若是手里痒痒了,心里不顺畅了,或碰上心里极厌恶的,就会想方设法、不厌其烦地前去找茬,寻衅滋事。
有一个挨打次数奇多的女孩子,一遇见我,就如老鼠见猫一样,只要来得及躲,就会没命地逃之夭夭。即便如此,也总有在劫难逃的时候。因为,她这种躲躲闪闪的行为如同是对我的藐视,反而更刺激了我的打人欲,觉得她好像欠我一顿打账似的。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于是,下次撞见时,老远就会扑上前去,狠揍一顿。
上初中之后,身边的女生几乎没有一个与我同村的。无形中,就与我产生了距离。距离不光会产生美,也会产生隔离,这使得我在女生面前爱出手时就出手的特长没了用武之地。久而久之,就不自觉地戒掉了这一曾像融入性格的最拿手的打人瘾。不过,与女生吵架的情况会时有发生,只是变得非常顾忌。与之对应的是,在她们面前,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张牙舞爪,横行霸道,就像有个什么神秘的、无形的东西在时刻控制着我的思想,束缚着我的言行。紧随其后,是在异性面前与日俱增的羞怯,一见到年龄相仿的陌生女孩儿,不能自已的心跳、脸红、拘谨、扭捏就会不招自来。
这种情况,在升入高中之后,也未能缓解。尽管在那不长不短的三年中,我还是堂堂的始终如一的班长。班长这个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还不得不跟女生们接二连三地接触,但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分内工作,每次都把我搞得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与她们的交往,我几乎每次无不在心里捏着一把又一把的汗。我总觉得,男女生之间,似乎隔有一层天然、无形而厚重的东西,这东西非常神秘,虽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让曾经在异性面前连眼都不眨的我,始终无法突破。于是,一个大姑娘的帽子很快就戴在了我的头上。其实,我对自己的这一性格也非常不满,并一直试图改变,但却始终无计可施。
我所在的那个班,因几个奇葩男生而让课堂秩序变得异常糟糕。为扭转此一局面,高一时,我曾向班主任李老师建议,让男女生同坐一桌,以此来减少相互之间说话的几率。这种独具一格的现象一直保持了将近两年,直至高三第二学期才被打破。在此期间,我一直与一位叫贺桂花的女生同坐一桌,但两年来不仅没跟她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一眼都没看过,直到高三毕业各奔东西时,才从毕业照上认识了她,并基本上认全了班里的所有女生。
在异性面前面皮薄嫩、畏畏缩缩,有一次相当经典的表现。某个周日,回家心切的我,大清早就骑车出了学校。不妙的是,快要出城时,自行车突然爆了胎。这可把我急坏了。返回去到街上补吧,天还尚早,还不到修车师傅出摊的时间,得等好长时间。直接推回家吧,可县城离家有二十多里,至少得推上两个小时。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推车回家。不料,天无绝人之路,凑巧的事情出现了。没推多远,就迎面撞上了同班女生吴琴,我猛然想起,她家好像就在附近。说实话,当时的我又惊又喜,真想喊住她,到她家修一下车子。但我太害羞了,敢都不敢去抓这难得一遇的机会,眼见吴琴走来,竟违心地低下头,与她擦肩而过。走出好远之后,我忍不住回头一望,见渐行渐远的她仍一边前行,一边不时回头望我一下。显然,她已觉察我车子有问题了,甚至已有了帮忙的心理准备。但要面子的我却赶快转过脑袋,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去。这天,我一直把自行车从县城推回了村里,推得满头大汗,双腿发软。
应该说,考入粮校后,这种宽松、自由而丰富的校园生活,为我摆脱昔日这种与身份和年龄极不相称的性格弊端提供了俯拾皆是、难以推脱的机会。在这样的大环境、大气候下,我也自觉有了很大改进,尤其是面对那些比较熟悉的女生时,已基本上具备了“短暂”的至少看不出破绽的正常反应。比如不久前,郭老师来省城,我与两个高中女生面见时,就完全没了任何拘束,谈笑风生,应对自如。再比如,与人结伴出去串同学时,对老家来的或熟悉或陌生的女生,也基本上做到了面不改色心不跳。但在不太熟悉或完全陌生的女生面前,尤其是单独面对她们时,则心里仍会锣鼓喧天地闹个不停,恨不得立刻逃掉。于是,高中时那个大姑娘的称号便再次被心有灵犀的粮校同学隆重授予。我为自己不合时宜的性格弱点既气又恨,却又无可奈何。
所以,当班主任陈丽红让我找个女生,共同演绎《天仙配》时,可给我摊上事了,摊大事了。节目定下之后,接下来就是日复一日的紧张排练。排练在每天晚自习后准时进行,耗时一个小时。那两个集体类节目不好弄,自然就占用了排练时间的大部分。我这个小节目,只在大节目的间隙,稍带着练一下。说是练,其实也有给大家解闷消遣的功用,因为我一唱,大家就乐而忘疲了。但一连几天,我还是在独唱,演绎的不是天仙配,而是拉郞配。我告班主任说,实在找不到会唱这歌的女生,不妨换首别的,如《恋曲1990》或《亚洲雄风》,或其他曲目。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去找,我如此面薄,岂会主动,且还是唱让人脸红的《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在异性面前,我不仅面皮没有突破,思想都没有完全放开。虽说,曾多次给自己下任务、下命令,并自说自话,时候不同了,无论如何也得在异性面前像个真正的男子汉。甚至在来之前,还自定了一个宏伟目标:这两年中,一定要在学习之余找个女朋友。但愿望好定,实施起来谈何容易?且不论能否遇上一个合适的,即便有幸遇上,我目前这副相,岂不让人家笑掉大牙。唉,何时才能将自己这令人讨厌的“面皮”粉碎了啊?
几天来,我一直后悔那天不该在老师面前唱《天仙配》,作茧自缚。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会唱那么多歌,为什么偏偏唱这个?为什么要给自己上这个要命的套?班主任见我一连诉了三次苦,不仅没换节目,反而在一天晚上,现场问女生:谁会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跟咱们的生活委员共演这个节目。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一位女生一边举手,一边挺身而出:我!我!这下可完了,再也无路可退了。唉,练呗!从此,我就与这位名叫崔金叶的女生成了《天仙配》的搭档。我这面皮薄若蝉翼的男子汉、庸人、俗人,岂能经得住如此折腾,没几天,就狼狈不堪、苦不堪言了。每天那顿排练,没有一次不把我搞得脸红心跳、汗流浃背,把我羞得无地自容。
大庭广众之下,不仅要唱,还得声情并茂地表演,得像个七仙女和董永的样子。像个样子,至少得模仿电影上的形体动作,拉个手啦,搭个肩啦,插个花啦的。哎呀,我哪做得了这事呀?这半推半就、扭扭捏捏的样子,把全班同学逗得直乐,比表演到位还更易惹人发笑。班主任也乐得一边拍手,一边在地上转圈圈。你看,这歌唱节目变成搞笑的小品类节目了,我简直成了给大家制造笑料的小品演员!如此狼狈不堪地遭了几次大罪之后,我身心俱疲,推说,先别表演了,先练唱吧,唱难唱,表演容易,等上台的时候临时一加就行了。听我一说,班主任美丽的脸堆满了笑容,倒也没说什么。
这难得的搞笑素材,让两个头脑灵活的室友抓在手里。一个周末的晚上,竟假传老师旨意,分别告诉我和五楼的崔金叶,说老师让我俩利用周末,加紧再练一下,下周一晚上要检查排练情况。老实的我,想都没想,就让两个家伙诓到了同处一栋楼的女生宿舍。看着我在崔金叶面前面红耳赤、害羞无比、惊慌失措的样子,两个家伙乐翻了天。一个月之后,才告诉我,这是个骗局。唉,这些家伙呀!
幸运的是,不久,随着新年晚会的日渐临近,这个差点让我没对付过去的节目忽于一夜之间夭折了。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原定各班必上的三个节目统一精简成了两个,另一个是实在买不到伴奏带,没法上,市场上各种流行歌曲的带都有,唯独没有戏剧类的。陈老师一权衡,决定取消这个节目。这下我可解放了!唉,无端紧张了一个多月,无端将我这点薄面磨得面目全非。这一个多月的经历,不仅没有培养起我在女生面前的大方和大胆,反而把我弄得在女生面前更加局促了,更加不人不鬼了,像患上了异性恐怖症。
这是第一学期的一些经历,虽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许多方面都有不少长进。突出表现在,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农村青年已完全适应了城市生活。城市的文明、干净、亮丽和开放不仅给我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也改变了我落后、守旧的土老帽、乡巴佬形象。自我感觉,细到一言一行,小到举手投足,已在不知不觉中融了进去,方方面面都与身边那些从小“土著”在这里的同学达到了形与神的相似。究其原因,既缘于自己自甘融入其中的愿望,又缘于其对我潜移默化的同化作用。每次一走在街上,就不由得以城市一员洋洋自得,并对其越发从内心深处热爱起来。
对城市的感觉越来越好,但对沉闷单调、节奏舒缓的校园生活却逐渐有了几分乏味和反胃。虽无缘大学课堂,但我仍是一个在高考战场中,一路横扫对手、过关斩将的佼佼者,所以在应对粮校这点小儿科的课程上,可谓毫不费劲,尤其是那几门与高中联系较紧的课程,如中专英语、工程力学。这种课程,只须靠吃老本就能从容应对。生活就怕一潭死水,就怕一成不变。若是这样,再有姿彩的生活也会让人麻木,让人心烦,让人疲劳,让人觉得无聊无味。受此影响,进入第二学期后,就连一直以来最让我津津乐道、乐此不疲的串同学、逛街逛景项目,也有点兴味索然了。我似觉,身边的一切,就像一首首流行歌曲一样,在心头打了几个滚、转了几道弯后,就再难激起任何回应。
最后,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项目,就是读书,可谓沙里淘金。这个简单的健脑、益智活动,使我在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无聊中,不时用来填补一下生活空白,打发一下寂寞时光。读书读累的时候,就揪出了项目之外的一个保底项目——睡觉。尤其是在周末,没事时连床都不起,饭都不吃,像猪一样,大睡特睡上整整一天。不过,这种千篇一律、平铺直叙的生活持续了不久,就因一个女孩的出现而发生了彻底改变。
这是一个春末的星期天,一个平常得与往日无异的日子。与曾经度过的无数个星期天一样,室友们或逛街,或出去访朋走友,宿舍里只剩下我和室友老韩,在做着无奈、无聊而别无选择的坚守。老韩是睡在我对铺的大哥,早饭后,连餐具都没洗就再次钻入被窝,一动不动地睡到了中午、下午,将如雷一般的鼾声响彻在宿舍的大小角落。其实,要不是今天有事的话,我定要跟他比试一下睡功,绝出个高低上下。
上周三,省交校的好友吴国亮在信中与我相约,这周日一起去趟省电校,邀上在那儿范存兰、李美玲,就近去并祠一游。这是一项两人盘算已久才好不容易定下来的活动,但不知何故,从早晨一直等到中午,又等到下午,也始终不见他来登门。我猜,他今天准是不来了,即便来了,也去不成了。并祠离市区很远,下午出去,当日根本无法返回,只能另定日子。唉,说好要来,怎么不来呢?他可是个守信用的人啊。难道是让什么突如其来的事情给缠住了,或是嫌天气太热临时改变了主意?要是有个电话就好了,可这种奢侈品,宿舍还没有普及呢,同学之间的联络除了面谈、写信,就再没别的辙了,多不方便啊。
春末的省城,天气热得来不及过渡,就跨入了盛夏的门坎。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终于可以断定:他肯定不来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寸步都不敢离开,生怕他来了找不着。炎热的天气使我头昏脑胀、恹恹欲睡,我身不由己地靠在了床头的行李上,闭上了眼睛。很快,眼皮就打架打得难解难分,将我拖入了一种似睡非睡的境地。
在我的青春记忆中,此前的中专生活虽有意义,虽不乏趣味,虽有棱有角,但相对而言还是缺了点什么。这段人生岁月中本应最有生气、最有光华的光阴,就像一条平静安详的小河,不声不响地流着淌着,没有风云激荡,没有狂淘巨浪。
在这短暂的小憩中,我做了一个非常奇特而恐怖的梦:空荡荡的宿舍里,我孤身一人躺在床上,忽见一道白光从敞开的窗户中射了进来。这白光,明亮、耀眼、眩目,如电弧一般。我惊恐万分,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赤着双脚夺路而逃。白光紧随其后,向我追来。逃出宿舍后,我向着楼梯方向没命地跑去,但身后的白光依然不依不饶地追着。我本想顺着楼梯往下跑,逃出楼去,但却慌不择路,沿着楼梯向上飞奔。白光步步紧逼,一路跟来。当我气喘吁吁地冲上五楼时,已惊得魂飞魄散、腿脚瘫软了。五楼是最高层,与四楼一样,整层全住着女生。五楼的楼道里,空无一人,所有宿舍都房门紧闭。无处藏身的我,只好在楼道里拼命跑了起来,而身后的白光依然顽强而固执地穷追不舍,直至将我逼到墙角。无处可逃的我,惊得心都跃出胸膛了,忍不住张开嘴巴,大声呼救。但不知怎的,任凭我使劲浑身力气,也喊不出一声来,就像让人掐住了脖子。眨眼之间,白光已逼到近前,在我身上缠绕起来——从脚到头,一圈一圈地向上缠着,越缠越紧,越缠越靠上,马上就要缠到脖子了。我更加恐惧,急得用尽平生力气,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