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世界大师思想盛宴:罗素论人类理想境界
14144300000022

第22章 家庭问题(2)

要今生幸福,尤其在青春年华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来日无多的孤单者,而且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不停地流向遥远而无人知晓的未来。作为一种有意识的情感,若用固定的词句来表述,那它自然是极其文明而智慧卓越的世界观,但是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情感它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文明大相径庭。

一个能取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名垂青史,流芳万代,他能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感觉。但是那些并无耀眼才华的人,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

凡是让生育冲动萎缩的人,已将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之巨险,对他们,除非特别超脱者,死亡就是结束一切。身后之事概不过问,正因为如此,他们的所作所为在他们看来却是百般无聊和微不足道的。

对于有着儿孙,并且很自然地爱着他们的人,未来至关重要,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像,而且也出于自然和本能。如果一个人能这样将其兴趣扩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十有八九,他能将其兴趣扩展到更远的地方。像《旧约全书》中的人物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其后代将去承受福地时,他便感到快慰和满足,即使这要在好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由于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空虚感,不然他准会变得麻木起来。

家庭的基础无疑是父母对其亲生儿女具有特殊的情感,它有别于父母之间的感觉,也不同于对他人孩子的感觉。诚然,有些父母很少或毫无慈爱之情,也有些女子能对他人的孩子具有如同对自己孩子的慈爱。尽管如此,显见的事实是: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的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动物祖先的传世之物。

在这方面,我以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地考虑到生物的因素,因为任何人,只要他观察了一头母性动物怎样对待其幼仔,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迥然有别于它对有性关系的雄性伙伴的行为。而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明显罢了。要不是为了各种特殊的情感,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无需让人徒费笔墨了,因为孩子尽可以让专家们去照看。然而就现实来看,只要他们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父母对其孩子的这一特殊情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父母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

对孩子来说,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为了你的魅力,假如优点或魅力消失了,朋友和情人或许也会悄然离去的。但在患难时节,父母却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在病中,甚至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这样的好父母。当别人称赞我们的长处时,我们都会感到快活,但我们大多内心感到这样的称赞并不可靠。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可靠。在一帆风顺、事事如意之时,这大概无关紧要,但在逆水行舟、潦倒落魄之际,那就给你一种无处可觅的宽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关系中,单方面的幸福往往唾手可得,但双方的幸福却来之不易。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或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恐怕以铁腕统治臣民为乐;而老式的父亲准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些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在另一方,这事并不好受。

我们已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能令人满足,我们相信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和孩子的关系,结果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的乐趣远比过去的少,而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我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乐趣,虽说目前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父母不该增添孩子们的幸福。但如同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对别人个性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斗性所推崇。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做父母的幸福:第一,其生物的本质;第二,父母以尊重他人个性的平等态度对待其孩子后所得到的快乐。

为人父母的乐趣是双重的。一方面是感到自身的部分肉体又获得了另一种形貌,使其生命得以在其他部分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能以相同的方式再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形貌,确保了某种质的永生。另一方面是内心深处的权力与柔情的混合感。

小生命无依无靠,于是做父母的便有满足其需求的冲动,这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爱,而且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望。只要你认为婴儿尚需帮助,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也不过出于保护自身脆弱部分的天性。但是还在很早的时候,对父母权力的迷恋和为孩子利益的欲望就发生了冲突,因为尽管左右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内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孩子能尽早学会在各方面独立自主,却是一件好事,不过它并不使具有恋权冲动的父母感到愉快。有些父母从不知晓这一冲突,依然专制直到孩子们造反为止。

不过有些父母认识到了这一冲突,却因此遭受情绪冲突的蹂躏。在这冲突中,做父母的幸福化为乌有。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他们的期望而羞愧难当。他们希望他成为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个和平鼓吹者,或者像托尔斯泰;他们指望他做一个和平主义者,他反倒参加了军事组织黑色百人团。但是苦恼不仅仅来自这些后来的发展。

要是你去喂一个已会自己吃喝的小孩,那么你将对权力的爱慕置于孩子的幸福之上了,虽然这对你来说本意不过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倘若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因为你想让他一直依靠你。倘若你对他情感直露而期待回报,那么你或许想凭借他的感情来紧紧地抓住他。父母的占有冲动将不同程度地引导他们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万分警惕或心地非常纯洁。

现代的父母,在认识到这些危险之后,有时便对管教孩子失去了信心,这样对孩子来说,其父母的帮助远不及他们犯些自然错误那么有益,因为让孩子最为担心的事莫过于大人缺乏决断和自信。因此,与其谨言慎行,不如心静如水。如果父母真心希望孩子幸福,而不看重对他的控制,那么他们便无须让精神分析的教科书来指点他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单单冲动就会使他们走上正道。在这种情形下,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将始终是和谐的,既不会引起孩子的对抗,又不会招致父母的失望。

然而这要求父母在一开始就必须尊重孩子的个性。这尊重不仅仅是伦理或智慧的原则,并且应当作为某种近似神秘的信仰而加以深刻的体会,以完全摒弃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一态度不仅适宜于对待孩子,而且在婚姻和友谊中,它也是非常的必要,虽然在友谊中这不难办到。在美好的世界上,它将渗透在人类群体的政治关系之中,不过这是一种极为遥远的期望,我们无须望穿秋水。

现代人要获得父母的完美的欢乐,必须深深感到上述那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对这样的父母来说,他们不会因压抑其对权力的爱慕而恼怒万分,也不会像专制的父母那样,为孩子获得了自由独立而大为失望。具有这种态度的父母,他们所得到的欢乐,远甚于专制父母在其权力鼎盛时期所拥有的。而一个想在这摇摇晃晃的世界上竭力维持其支配地位的人,却不可能得到这一欢乐。

我对父母的情感极为重视,然而我却不想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做母亲的应当尽可能地亲自为孩子多做些事情。在育儿知识不为人知的时代,这类习俗倒也不坏,因为那时年轻母亲只是从老妇人那儿接受一些并不科学的零碎的育儿法。现今,好多育儿之事,只有那些曾经在大学里研究过这一课题的人才做得好。而且,儿童教育只有成为大学课程中所谓“教育学”的一部分,它才被大家承认。人们不指望一个母亲去教她儿子微积分,不管她多么爱他。

就获得书本知识而言,孩子从专家那里去学比从外行的母亲那里学要好得多。然而在关怀孩子的其他许多领域内,这并没有得到公认,因为所需的经验尚未得到认可。有些事情无疑是由母亲做好,但是随着孩子日长夜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由别人去做更好。倘若这为人们所普遍接受,那么做母亲的可以省却许多烦心的操劳,因为这原本就不是她们的专长。

一个有专门技能的女子,即使在做了母亲之后,也应该继续自由地发挥其专长,这不仅对她,而且对社会都是有益的。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她或许不能这么做,但婴儿出生9个月以后,他便不应当成为其母亲职业活动难以逾越的障碍。当社会要求母亲为孩子做出不合情理的牺牲时,这母亲如果不像圣徒那般非凡,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获得非分的补偿。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习俗称为自我牺牲的母亲,对其孩子是异常自私的,因为尽管做父母可以和人生中的某个成分一样重要,但如果它被看做是整个人生,这会使人感到不满,而不满足的父母很可能会从感情上攫住孩子。所以为了子女和母亲的利益,做母亲的可万万不能舍弃所有其他的兴趣和事业。

如果她真有育儿的天赋,并具有充分的知识把自己的孩子抚育好,那么她的才干应有更广阔的天地,她应专职地抚育一组可包括自己孩子在内的儿童。只要履行了政府的最低要求,父母们当然有权发表意见,陈述他们的孩子该如何教养,由谁来教养,条件是被指定的人有资格担当此任。但不应存在这样的成见,即要求每个母亲都得亲自去做别的女子能做得更出色的事情。

面对孩子手忙脚乱、无能为力的母亲,应毫不犹豫地将孩子托付给有能力做这种事情而又受过必要训练的女子。没有一种天赐的本能会教女人如何抚养孩子,而过度的挂念则是占有欲的掩盖物。由于母亲的无知和溺爱,许多孩子在心理上是被宠坏了的。

历来这么认为:人们不指望父亲为其孩子过多操心,可是孩子爱其父亲,如同爱其母亲一样容易。

如果妇女的生活能摆脱不必要的奴役,而孩子能受惠于日益增进的、与他们早年身心养育有关的科学知识,那么在将来,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就会越来越类似于今日父亲和孩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