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一月)
根据《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定西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谈几点意见。
一、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的内涵
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针对剩余贫困人口中“最难啃的硬骨头”的生存和发展问题,通过对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地区,以贫困村为单位,通过易地搬迁,改善基本的生活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一项重要扶贫措施,可以有效促进村域自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是与“八七”扶贫攻坚(“八七”扶贫是按行政建制帮扶)完全不同的、全新的开发式扶贫路子,是建立扶贫工作的长效机制,变救济式输血扶贫为综合性扶贫的新举措。
按照国家规定,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是指国家扶贫重点县以内的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分为三类:一是生活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灾害频繁、资源稀少、自然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贫困群众。这些地区,依靠加大投入、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等常规扶贫措施,已很难解决脱贫问题,因此,需要搬迁。搬迁方式分为部分迁出和整体迁出。部分迁出,即只选择一部分人搬出,一部分人继续留在原地区。从近期考虑,一部分人迁出后,迁出人口的土地可以分给留下来的人,人均耕地资源会得到改善。但是,这些地方生活生产条件都非常差,留下来的人仍难以脱贫。因此,省上要求,试点阶段要尽量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
2001一2003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34亿元在云南、贵州、内蒙、宁夏4省(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同时每年安排5000万元在其他省开展小规模的试点。2004年继续试点,全国安排国债资金12亿元,安排甘肃省2.5亿元。定西市安定、通渭、陇西、渭源、临洮、漳县已列入试点县(区)。国家投资3059万元,其中以工代赈2650万元,中央其他专项257万元,省配套152万元。计划搬迁群众1221户、5587人,其中,生态移民搬迁192户、901人,贫困人口搬迁1029户、4686人。
二、坚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是着力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辟增收渠道,解决温饱问题,恢复和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按照这一思路,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选择、群众管理、群众监督、群众受益的原则。在制订实施方案和方案实施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突出群众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主体地位。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是群众广泛参与、公开与透明的,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的过程就是群众选择、管理、监督和受益的过程,其落脚点是群众受益、村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注重实效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一定要把搬迁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当地实际,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反复复的方式,搞好政策协调,注重实效,有序进行。要处理好“整体搬迁”和“自愿搬迁”之间的矛盾,把这一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真正实施好。
3.坚持整合项目、各有侧重、相互支撑、整体受益的原则。要围绕稳定解决温饱的目标,注重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整合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灾民建房和扶贫产业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向安置区倾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同时,按照各种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各有侧重,各计其功,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效应”。
4.坚持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在保证必要的生活设施的基础上,重点改善生产条件。要先行开展土地开发和水、电、路、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建设.然后进行搬迁。要注意处理好生活和生产的关系,生活讲求实用,生产注重实效,优先生活,突出生产。要把建设重点放在改善生产条件上,按照“一年搬迁。两年稳定,三年发展”的目标,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新办法,真正使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5.坚持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实施中实际需要的投资较大,要发挥好两个优势:一是发挥国家补助资金较多的优势,按规定的比例合理安排国家投资。同时,要多部门、多渠道整合项目资金,尽量减轻农民负担。二是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自建家园的积极性,凡是群众能办到的事,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凡是群众想办而又没有能力去办的事,地方政府按已定的承诺适当予以补助。
6.坚持节约成本、降低费用、保质保量的原则。项目实施要紧扣《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切实搞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用招标采购、报账制、监督检查、检测评价、技术支持等科学的管理方法,节约成本,降低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试点资金规模已定,生活设施标准不宜过高,不能片面追求“形象”,以免搬迁农户债台高筑,影响生产条件的改善。
三、突出易地扶贫搬迁的重点
定西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通常表现为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特别注重扶贫开发与生态恢复的结合问题,突出以下几点。
1.落实搬迁任务。各实施方案中确定搬迁的农户,要确保如数搬迁。对个别不愿搬迁的农户,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以及大好机遇。搬迁人员名单已在省上备案,搬迁农户的人数和构成一定要与上报名册相符,不能弄虚作假。
2.建好移民住宅。住宅的总体布局和分户设计已经确定。要严格按实施方案建设,绝不能自行调整,变更建筑面积,变更建设标准,变更建筑结构。移民庄宅是搬迁群众的实惠所在、焦点所在,也是将来验收的重点所在,更是项目的亮点所在,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的关键所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建好配套工程。为保证搬迁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依据试点安置区的实际情况,配套了水、电、路、气、学校、医疗等基础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严格设计内容,严格执行行业规范,保质保量建好配套工程,以满足搬迁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4.重视后续产业的发展。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是搬迁群众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试点成功的保证。各实施方案根据当地实际,提出了比较适合的产业开发模式,从现在开始,就要着手积极引导搬迁群众转变观念,尽快适应迁人区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选择适合发展的产业,及早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努力创造生产条件,为脱贫致富起好步.
四、严格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国债项目,在国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问题较多。有计划管理方面的,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随意增减单项工程、超概算严重等;有资金管理方面的,如滞留、挪用、挤占国债资金,提高费用开支,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等:也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有的地方容易忽视,认为只要项目前期审批了,国债资金安排下达了,工程如何建设就是另一回事,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顾项目审批的内容而我行我素。最终造成严重问题。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国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