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十月)
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按照这一要求,国家在“十一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主要在以下方面。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增强农业对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和对农民增收的支撑作用,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1.支持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坚持立足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将粮食主产区作为支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重点地区。一是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在13个粮食主产区的484个粮食主产县(场),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万亩连片的标准粮田,实施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控和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确保新增120亿公斤的优质粮食生产能力,逐步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总投资313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债投资、预算内投资等1.50亿元。二是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支持新一轮“沃土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将集中资金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力争使全国平原地区60%以上的耕地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丘陵地区人均达到0.6亩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配套建设不同类型的土肥新技术集成转化示范基地,使项目实施区中低产田的耕地基础地力提高一个等级.
2.以改建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着力消除水利设施建设滞后对农业的瓶颈制约,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效益。一是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现有8.5亿亩农田灌溉面积进行改造,并新增1亿亩的灌溉面积。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改建和节水改造,每年需投资235亿元。中央财政已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加强防汛抗旱和减灾体系建设。国家将对全国400多处大型灌区的渠首、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等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排灌体系,解决部分灌区的“卡脖子”和病险问题。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50%。同时,实施中部地区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重点对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中部4省的大型排水泵站进行改造,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4省近140座、装机容量约110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建设,改善排涝面积3800万亩,新增排涝面积191万亩,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7亿公斤。工程规划总投资6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2亿元,“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
3.以实施良种工程为重点,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推广种养业良种,提升科技对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引导能力,重点抓好4项工程。一是继续实施种子工程。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把高产、优质、专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节水节肥、适宜机械化耕作作为重点和方向,继续加大种子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加强品种资源保护和高产组合技术的应用,提高统一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二是继续支持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配套完善的良种繁育体系,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和完善国家级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质检中心、区域性质检中心等。四是大力支持国家和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平台建设,支持公益性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科技人户工程”.
4.以加强动物防疫为重点,健全动植物保护体系。健全动植物防护体系,有效减少动植物疫病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破坏。一是加快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及残留监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质保障6大系统,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以及对兽药质量、兽药残留的监控能力。规划总投资约8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安排51亿元,“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增中央投资31.6亿元。同时积极推进养殖方式转变,支持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场户建设。二是继续实施植保工程。进一步完善县(市)级基层站点和省级分中心,建设一批生态和生物控灾示范基地、农药安全测试评价中心和生物技术测试区域中心。
5.以建设棉油糖生产基地为重点,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继续加快建设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和长江流域油菜主产区的优质油菜带,重点支持广西、云南、新疆等糖料主产区建设集中连片的糖料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
二、农村“水、电、路、气”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在与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需要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多下工夫,抓好“水、电、路、气”建设。
1.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卫生。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解困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解决1亿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的问题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使全国’70%的高氟水病区村和所有高砷水病区村完成改水工作。东部地区要率先完成全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尽早实现城乡统筹供水。
2.完善农村电网,扩大电网供电覆盖率。将加快推进县城电网后续工程、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和送电到村工程等建设,增强农村电网的配送能力。重点是完善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电网,扩大农网改造的覆盖面.提高电网供电人口的覆盖率。在资源优势突出但电网延伸供电不经济的地区,优先开发建设小水电站(包括微水电)或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风光互补电站,鼓励推广应用小水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确保解决全国约1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依靠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开发等方式解决农户户户通电问题。要加快启动电气化县、电气化乡镇、电气化村建设,建成50个以上的电气化县、300个以上的电气化乡镇和1000个以上的电气化村。从2006年开始,首先在西藏、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集中解决无电人口用电的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
3.建设农村道路,解决农民行路难问题。国家将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其中:西部地区主要安排县通乡油路改造,东部、中部地区要安排乡通村油路改造。到2010年,全国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县乡公路达到80万公里,5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国家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及粮食主产区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并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业。
4.实施农村能源工程。为农民提供清洁卫生能源。将常规能源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清洁、高效、可靠、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全国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约有1.46亿户,占农户总数的58%。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资规模,重点支持以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户用沼气,以及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全国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250万户,其中国家投资建设500万户,带动地方自筹资金发展750万户,到2010年,争取全国户用沼气达到3950万户。另外,还要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小水电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推广“以电代燃料”、生物质颗粒燃料、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为农民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到2010年,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0%,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3000万平方米。同时,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要积极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要超过能源消费总量的50%。到2010年,建成5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国家将重点选择粮食生产大县和畜禽养殖规模大县,建设秸秆发电示范项目和大中型沼气发电示范项目,使农村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实现能源、环境、经济和人口的协调发展。
三、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有序加强村庄环境的治理和改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扩大草原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范围。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基本遏制生态和环境恶化的趋势。围绕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体系、湿地保护与修复、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大力恢复自然生态创造条件。全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将投资90亿元,使国家半数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国家将大力支持天然林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限制开发区域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
2.加强村庄和环境整治,引导和支持农民建设美好家园。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今后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编制和实施村庄整治规划,支持农村垃圾集中和无害化处理、给排水设施、人畜混居、村容村貌整治等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通过税收、财政补助和贴息等方式,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加快村庄整治,促进先进实用技术在村庄整治中的应用。鼓励村庄整治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治等不同方式,进行整村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省、县、乡、村多个层面,加快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
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
加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如下。
1.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教育条件。优先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加快西部“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2004—2007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支持没有实现“两基”的西部农村地区,新建和改扩建7。72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二是增加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三是国家安排投资支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为农村小学配备卫星教学接收设备、小学教学点配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四是加强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00所县级职教中心、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若干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形成一批职业教育骨干基地。
2.加强农村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国家将对中西部和东部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及部分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进行扩建,配置基本医疗设备,使其达到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到2010年,基本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包括县乡村在内的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要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作,以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为重点,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争取到2010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工程建设。
“十一五”时期,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使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品供给方面的差距初步缩小,并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将会得到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对农村生产发展的支撑能力也将得到明显提高。
(原载《发展与改革》,200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