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四月)
根据1997年企业改革工作的安排,4月22日一24日,我们赴山东诸城就企业改革进行了考察学习,听取了关于诸城企业改革工作电视报告,参观了诸城四达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又与诸城市有关对口部门进行了座谈。诸城企业改革给我们总的印象是:改革起源于领导思想的解放,措施得力于用活、用好、用足政策,顺利实施在于同心同德、外部环境宽松,改革得益于生产力的解放。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首先,诸城领导对企业改革的高度重视来源于按市场经济规律分析问题,揭露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诸城市的企业改革也和全国各地一样。先后采取了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改税、承包经营、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也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改革措施没有触及深层次的矛盾。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经营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问题的集中表现和全国各地一样,大体分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亏损面大。亏损额高。1992年4月,该市对150家独立核算企业审计结果是103家亏损,占68.7%,亏损额高达1.47亿元,而实际情况比审计结果还要严重得多,有些企业早已成了“空壳”。二是经营管理不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其中最主要的流失渠道是明亏、暗亏。据对32户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看,明亏、暗亏达11564万元。三是企业债务沉重。且后续乏力。仅市属国有改制企业负债就达8.77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8.6%。四是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职工收入水平低。1992年全市财政收入1.09亿元。始终是个“吃饭财政”,市属企业职工年收入2097元,有的企业人均月收入100多元。针对这种状况,诸城市的党政主要领导通过调查分析。深刻认识到,企业走到这一步,以往的办法都不能奏效,必须着力制度创新,转换经营机制。f992年,诸城被列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同年7月,江泽民视察诸城,要求各级领导同志积极探索,和中央一起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办法。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国有小型企业,有些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这就构成了诸城下决心改革的大背景。在中央、省市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十四大精神,诸城真正拉开了企业改革制度创新的序幕。从此,市党政主要领导对企业改革走制度创新之路充满信心和决心,始终将企业改革作为城市经济工作的重头戏紧抓不放。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三名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为企业改制提供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市委书记以惊人的胆识于1994年的一天当场拍板,将市农用汽车厂的,576万元资产无偿转让给北汽摩公司,组建为北汽摩公司诸城车辆厂,两年引来资金7200万元。年生产能力由2000辆发展到5万辆,1995年实现产值3.1亿元,利税1200万元。其中税金415万元。在改制中出现非议,遇到阻力时,他们始终坚定改革信念,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从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其次,诸城改革措施的得力来源于领导措施到位,亲自抓点,亲自推进,亲自完善。诸城的企业改革,采取先搞试点、探索路子,因地制宜、全面推开,深化完善、规范运作等三个阶段进行。从1992年10月开始,为第一阶段,即试点阶段,由分管市长牵头,组成专门工作组,选择国有小企业市电机厂进行改制试点,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论证,采取企业全体职工内部持股的形式,将企业的270万元生产经营性净资产全部买下,成立了诸城市开元电机有限公司,把国有企业变成由277名股东共同拥有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机制从1993年元月开始运行,很快显示出勃勃生机和活力,各项经济指标成倍增长,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于是,他们又选择了1家市属集体企业、1家商流企业和1家乡镇企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都取得了成功,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深化企业改革的决定。从1993年7月开始为第二阶段,即“面”上铺开阶段,市里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抽调150名领导干部组成了35个工作组。经过培训,进驻企业现场指导,各改制企业也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企业改制的各项筹备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到1994年7月,“面”上改制基本结束。全市共有乡镇以上企业288家,已有272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占94.4%。对关系国计民生、基础性、非盈利性以及具有部分宏观调控联营的企业,没有列入改制范围。“面”上的企业改制基本结束后,他们及时转换工作重点,从1994年8月开始为第三阶段,即深化和配套完善阶段,主要抓了完善组织形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大约束力度、正确处理积累与分配的关系、配套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加强对转让产权收回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引导企业进行第二、第三次改革等八个方面的完善、配套和深化,从而促进了全市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诸城企业改革的顺利实施来源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是诸城企业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1992年初。市电机厂被确定为试点,开始市里设计了两套方案:一是按有关规定,个人股不超过20%,国家完全控股;二是将企业存量资产出售给职工,国家以土地作价入股。在企业座谈讨论征求职工意见时,两套方案职工都不同意,他们要求将企业资产全部买下,土地有偿使用。经过比较分析,广泛征求意见,最终采纳了职工的建议,形成第三套方案。即前面讲到的方案。所以说是职工群众自己选择了股份合作制这一使产权明晰的有效形式.
在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以后,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较好地得到了发挥,保证了职工当家作主。在处理股东大会和职代会的关系上,实行“两会”合一,职能分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个企业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时,一连两次没有结果,职工三顿饭也顾不上吃,连日昼夜,第三次才选出结果,真正表明了职工的关心程度。
(二)用足用活各级已出台的政策,实事求是地制定本地的政策
诸城市在企业改革中,凡国家和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没有明文规定的,尽量往相近的政策上靠:实在靠不上的,及时请示上级解决;有些拿不准的,就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执行,或者等有了明确规定后再作处理。他们自己制定的配套政策主要有资产政策和税收政策。资产政策主要是:(1)在资产评估中,对企业的呆账、死账作适当处理,从评估基准日向前推10年,以每年年末应收账款之和的5/1000作为企业坏账准备金,从资产中扣除。对企业结余的工资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教育基金,在评估时,视同负债处理。(2)根据企业资金比较紧张的状况,确定企业出售的公有价款分档收缴。净资产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缴清;净资产在100万元以内的,一年内缴清本息:100万元以上的两年缴清。(3)土地严格按有关规定评估作价,并经主管部门确认,考虑到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使用权暂不出售,由企业租赁使用,按规定缴纳租金和税费,以后新占用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向企业一次性出让土地使用权。(4)对有净资产的企业,将职工宿舍从净资产中剥离出来,评估作价出售给职工使用。(5)对改制前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医疗费按人均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从净资产中扣除:原有抚恤对象的抚恤费,工伤和职业病职工的诊疗费,提前病退人员的抚恤费和医药费等,改制时也从净资产中一次扣留给企业,由企业支付。税收政策主要是:(1)改制企业上缴所得税率,自创立之日起一年内按25%、次年起按33%的比例征收。(2)对资不抵债企业的资不抵债部分。根据数额大小,在改制后3~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数额较大或政策性亏损的,5年内税务部门从该企业征收的地方税,由财政部门全部予以返还,用于弥补企业债务。全市272家改制企业,评估总资产为21.1亿元,总负债17.1亿元,净资产4亿元,退去土地、职工宿舍等非经营性资产,实际出售8910.6万元,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32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前账面总资产76150万元、总负债67673万元,净资产8477万元;改制时评估总资产94124.7万元,总负债67310万元。处理资产损失11564万元,净资产15250万元;资产评估升值率为23.6%,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实际出售15250万元,占当时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不含土地)的6.8%。对银行债务,以新的企业法人名称,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手续,防止了债权悬空,避免了逃债废债,维护了国家利益。产权界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国有企业的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集体企业资产全部作为待界定资产,上缴国资管理部门设专户管理。股权设置,企业净资产确认后,根据职工的承受能力和人股的自愿性,采用定额认购和自愿认购两种方式。为增强企业的负亏能力和职工的风险责任,规定认股最低限额不少于5000元。出售资产收缴使用,由国资部门具体行使国有(集体)资产监督权、投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对出售股份回收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价款,市属企业由国资局负责收缴,乡镇企业由财政所负责收缴。全市出售的8910.6万元国有(集体)生产经营性资产价款已全部收回。收回资金的管理适用原则是“卖差的、上新的、干大的”。
(三)既宽松外部发展环境,又制定内部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