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经了解父亲生理上的事实,父亲的感觉中就增添了一种崭新的成分,这种成分几乎成为所有地方造成父权社会的原因。做父亲的一旦知道了那孩子诚如《圣经》所说,是他的“种子”时,他对孩子的感情就会增加,其中有两个因素在起作用:爱权之心和死后继续存在的欲望。在他看来,后裔的成功在某种意义上说即是他的成功,他们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生命的继续。人类的事业不会因他们的死亡而告终,而是通过他们后裔的奋斗不断发展。例如,当亚伯拉罕得知他的后裔将要得到迦南地时,便感到非常欣慰。
在母系社会中,家庭事业由女人掌管,但由于女人不能打仗,所以家庭事业不及男人掌管有用。因此,父权的发现使人类社会更有竞争性,更有能量,更有生气和掠夺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新颖且十分重要的注重妻子道德的原因,嫉妒中那种纯粹本能的成分,并不像大多数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强大。在父权社会中,嫉妒最强有力的表现就是担心后裔的合法性。假如一个人厌恶他的妻子,而热烈地爱着他的情妇,虽然他发现另一个人也在爱着他的情妇,此时,他的嫉妒远不如当他发现妻子有外遇时那样强烈。一个合法的孩子是一个自我的延续,他对这孩子的感情是一种自我主义的表现形式。如果这孩子是非法的,这个父亲就遭到了愚弄,而在那和他没有生理关系的孩子身上滥用他的爱子之心。因此,父权的发现导致了女人的隶属地位,这是保证女人道德的惟一手段——这种隶属起初是生理上的,后来则是精神上的,在维多利亚时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由于女人的这种隶属地位,大多数文明社会中,夫妇之间都没有真正的伉俪之情,夫妻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主从关系,另一方面是责任的关系。男人的一切重要思想和意志只能为他一个人所有,女人被人为地愚昧着,以致对任何事情都很冷淡。
从柏拉图的对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种印象,就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把男人视为真正爱情的惟一正当对象。因为男人感兴趣的一切事情,即使那些高贵的雅典妇人也是完全茫然的。在中国,这种情况极为普遍,直到现在还是如此。在波斯,就是在波斯诗歌伟大的时代中,也有同样的情形。男女之间的爱情被确定孩子合法性的欲望破坏了。不仅爱情,就是女人对于文化所能作出的一切贡献,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当人们看待后裔的方式改变时,经济制度也随之改变。在母系社会里,一个人所继承的是他的舅舅;在父系社会里,一个人所继承的则是他的父亲。父系社会,父子之间的关系比母系社会中所存在的男性之间的任何关系都要密切。我们认为应属于父亲的功能,在母系社会里是由父亲和舅舅所分担的,即感情和抚养来自你父亲,权利和财产来自舅舅。因此,父权家庭是一种比原始家庭具有更密切关系的结合。
男人只有当父权制度建立之后,才开始要求他们的新娘是处女。在母权制度下,青年女子和青年男子一样放荡,但是让女人相信婚姻以外的一切性行为都是罪恶的,成为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时,人们就不能容忍了。
做父亲的一旦发现了他们存在的事实,便开始处处竭力行使他们的权利。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逐渐减弱的纪录。因为在大多数文明国家,早在有历史记载以前,父权就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时至今日,在中国和日本仍存在着祖先崇拜,这种崇拜是古代文化的普遍特点。父亲对于他的孩子具有绝对权威,有时竟拥有生杀之权,例如在罗马就是如此。
在整个文明世界,做女儿的,没有父亲的允许是不能结婚的,他们应当娶谁嫁谁,通常是由父亲决定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从未有过独立生存的阶段,开始隶属于父亲,以后隶属于丈夫。在许多国家男孩也一样,一个老年妇女在家庭中也具有近乎专制的权力,她的儿子及儿媳都和她生活在一起,她的儿媳是完全屈服于她的。在中国,直到现在我们也能听到年轻的媳妇不堪婆婆的虐待而自杀的事情。其实,中国所存在的这些现象,不久前在欧洲和亚洲各个文明国家里都相当普遍。当基督说,他来是为了使儿子反对父亲,儿媳反对婆婆时,他所指的正是我们在远东看到的那些家庭。父亲起初通过他强大的力量所得到的这种权力,又由于宗教的作用而越发加强了,因为大多数宗教都相信上帝是站在国家一边的。祖先崇拜或类似的行为,在各地都很盛行。
基督教的宗教思想充满着父亲的威严。社会上那种君主的和贵族的组织,以及继承的制度,在任何地方都是以父权为依据的。古代的经济目的是维护这一制度的。在《创世纪》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是何等希望有众多的子孙,以及当他们得到了众多的子孙之后,那情形对他们是何等的有益。子孙的繁殖和牛羊的繁殖一样有益,这就是耶和华当初吩咐人们繁殖子孙的原因所在。
但是随着文明的进步,经济情况改变了,以前要人们自私自利的观念开始成了一种令人厌恶的东西。罗马昌盛之后,那些贵族就不再有大规模的家庭了。罗马强大之后的数世纪里,尽管有道德家的劝告,原有的贵族仍在不断地减少,那些劝告就像现在一样无效。离婚成了一件既容易又普遍的事情,上层社会的妇女得到了和男人几乎平等的地位,父权越来越弱。但这仅限于上层社会,对于那些贫穷而且不能从中受益的人来说却是一点未变。古代的文明和我们今天的文明不同,它仅限于少数人,因而多灾多难,这是古代文明的危险所在,因此,古代文明虽然能够存在,但最终还是被下层社会迷信的动乱所战胜。
基督教和野蛮人的侵略摧毁了希腊——罗马的思想体系,父权制度保留下来,而且得到比罗马贵族制度更强大的力量。它也增加了一些新的成分,即基督教关于性的观念,以及从基督教关于灵魂和灵魂拯救的教义中所产生出来的那种个人主义。没有一个基督教的社会能够像古代和远东文明那样完全依据于生理。此外,基督教中的个人主义逐渐影响了基督国家的政治,同时,个人不朽的希望也减少了人们在子孙的生存中所寄存的那种希望——这种希望以前在他们看来和个人不朽的道理极为相似。
现代社会虽然还是父系的,家庭依然存在,但比起古代社会对于父亲关系的重视,已远远不能比了,而且家庭的作用也比以前大大减少了。现在,人类的希望和志向和《创世纪》中的那些家长是截然不同的。他们希望通过自己在国家中的地位,而不是通过拥有众多子孙来成就一番伟大事业。这种改变是传统道德和传统神学不如以前有力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改变的本身实际上是基督教神学的一部分。那么这种改变是怎样产生的,宗教是怎样影响人们对于家庭和婚姻的观念的呢?
自从父亲的身份被发现之后,性就一直是宗教中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这完全在人们意料之中,因为宗教与一切神秘和重要的事情都是有联系的。在产业和畜牧时代的初期,多产无论是对于庄稼、牛羊或女人,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庄稼并非总是丰收,性交也并非总是导致怀孕。因此,人们就用宗教和巫术去达到他们所希望的目的。按照巫术的一般见解,人们认为可以通过促进人类来促进土地的生育。而许多原始社会的人所希望的人类生育,则是通过各种宗教和巫术的形式加以促进的。在古埃及,母系时代尚未终结之前,就有了产业,在那里,宗教中性的成分起初并不是男性的生殖器,而是女性的生殖器,其形状类似玛瑙贝的壳。这种贝壳被认为是有魔力的,以致被用做了钱币。然而,这个时代过去了,在埃及,以及在大多数具有古代文明的国家也是如此,宗教中性的成分采取了男性生殖器崇拜的形式。在《文明中的性》一书中,罗伯特·布利福尔特所写的一章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方面简短而精彩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