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拥有的公共权力同我国社会转型的基础密切相关。我国的社会转型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转型是在自然经济、简单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开始,由于奉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在这样的经济形态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非常少,干预力度也很弱。特别是现在的发达国家,其早期实行的是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政府基本上不干预经济,政府的权力被严格限制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政府能够支配的经济资源也非常少,私权对公权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后,出于摆脱经济危机的需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采用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政府的权力有所扩张,但由于这是在不干预的传统下的扩张,政府权力的扩张也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受到私权的强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所以至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仍然是“小政府、大服务”(这里的“小”不仅仅指其规模小,还指其权力小)。而我国的社会转型不同。我国的社会转型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开始的。长期的计划经济造就了一个“全能政府”,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包,行政权力支配一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政府不仅全面干预政治、社会生活,而且全面干预经济生活。这一时期如此广泛存在的权力之所以没有引发大面积的腐败,根本原因在于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一个组织中的权力又高度集中于“第一把手”,尽管这影响了决策效率,而且不能防止“第一把手”的腐败,但毕竟减少了“腐败源”,从而限制了腐败发生的广度。而且这一时期,私营企业(生产资料)是“资本主义尾巴”,是非法的,生活资料严格实行配给制,这使得腐败没有必要(这时期的腐败主要表现为领导干部的特权)。尽管政府拥有很大权力,但腐败从体制上被抑制住了。公共权力的过度膨胀,使得私权被压缩到了极限,以至于启动改革的民间资源严重不足,对政府自身的改革不得不依靠政府自身来进行,所以我国的改革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这种以分权化为特征的市场化改革不但没有限制政府的权力,反而使政府的权力进一步扩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口号,典型地反映了行政权力无所不能的现实:连致富这样一种人的本能需求都需要政府去推动。计划体制下发展起来的公共权力,拥有广大无边的权能,时至今日,它对市场启动的时机和速度的把握、对市场机制作用范围的划定、对竞争机会和条件的分配等等,都握有极大的调控权(同上)。分权化改革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极大地扩大了权力主体的数量。这虽然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但也无意中扩大了“腐败源”,使得各级公职人员有了充足的“腐败本钱”(胡鞍钢语)。分权化的改革形成了多元决策主体,不仅中央,而且地方、企业以至个人等,都有权参与经济的运行和利益的分配。许多组织和个人利用手中或大或小的权力,或“占山为王”、巧取豪夺,或层层设卡、“雁过拔毛”,化大公为小公者有之,化公为私者更有之,腐败现象泛滥开来。公共权力的作用不仅发生在行政官员身上,而且发生在各种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职位点上,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行政权力和长官意志,难怪人们把这种经济称为“权力经济”,权力成为经济活动的第一要素。权力经商,在监督制约不力的情况下,这就为腐败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所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最终变成了“让一部分领导干部先富起来”的结果。
我国的行政机关拥有多少权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可以窥见一斑:
一是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权力下放的文件来看。
(1)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了大量的财权和事权,包括:①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扩大地方的财权;②扩大地方的事权,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权、物价管理权、物资分配权、旅游事类的外联权和签证通知权、工资调整权等;③在对外开放方面,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建立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五个经济特区,对外开放了上海、天津、大连等一批沿海城市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开放和开发上海浦东新区等;④在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社会事类的积极性中,注意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1983年以后,中央相继批准了一批城市实行计划单列,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地方推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2)1984年以后,中央政府陆续发出了13个文件,包括97条规定,向国有企业下放生产经营管理权力。这种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放权措施,虽然中央政府的意图是把权力下放给企业,但实践中由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没有相应地转变职能,反而将直接管理升级为面对面的管理,管得更多更细。地方政府层层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形成了所谓的产权地方化。美国学者麦金农认为,中国的地方产权是一种从前不曾有过的独特组织形式,它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也不同于私有经济。产权地方化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独特模式。它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企业两种放权相互结合的产物,使地方政府的经济权力大大增长了,使政府的行为过分商业化、市场化,政府及其官员极易利用手中管理和控制经济活动的特权,从中谋取不当利益。
二是从近年行政审批改革中减少的行政审批数量来看。
截至2002年1月底,国务院65个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共清理出审批项目4000多项,其中经济管理事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事务各约占一半。这仅仅是国务院各个部门清理出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更是多得不可胜数。仅举几例:上海今年年初取消和不再审批606项相关的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人民网2001年1月5日报道,目前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共有1216项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上半年准备压缩一半以上;据人民网2002年3月7日报道,在已于去年4月和11月份两批向社会公布的山东省政府各部门的第一轮改革方案中,各部门共上报各类审批事项1830项,通过清理,保留审批事项287项、核准事项239项、审核事项176项、备案事项78项,精简比例为57.4%。此外,《羊城晚报》2001年1月4日报道,广东省政府宣布对下属70个部门的审批和核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砍掉了878个审批项目,至于还剩下多少没有砍掉、不易砍掉的审批项目,我们仍然心中无数。据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4日电,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对所属48个行政机关的86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撤销、下放、合并等清理,审批事项比以前减少40%;另据《南方日报》2000年8月31日报道,广州市原来共有掌握审批、核准事项的部门56个,审批、核准事项共1211个,在清理之后,原有的719个审批事项被撤销573个,予以保留的审批、核准事项仅占原来总数的40%;又据新华网2001年2月25日报道,成都市从2000年11月24日起,砍掉了343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全市审批事项的34.4%,也就是说,此前的审批事项共达997项;连云港截至今年4月7日,全市市级机关有审批项目的单位共52家(不含口岸部门),原有审批项目636项,自行提出取消合并项目182项,新增加109项(多数是第一次没有清理出来的,还有的是省里下放的项目),取消合并与新增加的相抵冲,要求保留的项目总数是564项。而上述这些审批事项还是在1998年第一次清理之后,最近为满足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而进行的第二次大规模的清理。由此可以想见,当时需要行政机关审批的事项有多少!有一个案例生动地说明了这个问题:20世纪80年代,南方某市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设立时,需要盖公章800多个,设立该企业历时2年多,耗费十几万元。现在经历了历次行政审批改革之后,办一家企业或上一个项目仍然要盖上百个公章。如苏州市一家企业上了一个投资规模2亿元的项目,仅是审批就在省、市两级七八个部门来回跑了五个回合,跑一个部门又涉及内部好几个职能处室,从提出项目建议书到开工,共盖了100多个图章。
这么多的行政审批导致的后果不但没有管好经济和社会,反沈荣法:《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几点思考》,载《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6而越批越乱,直至腐败丛生。对此,监察部部长何勇指出,行政审批的弊端表现为:审批事项过多过滥,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时限长;一些审批机关重审批、轻管理,甚至以审代管,致使一些部门和行业长期处于管理不力、运营状况混乱的局面;少数部门利用审批乱收费,千方百计地“找事”、“争事”,把审批作为增加部门权力和利益的一种手段;由于审批透明度低,自由裁量权过大,极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借审批把关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徇私舞弊,甚至搞权钱交易,违纪违法。
与这么多的行政审批相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府规模和公务员的数量也在不断扩大(见表6)。资料显示,到:1996年底,中国财政供养人员为3673万人,相当于加拿大的人口总数。每年“吃饭财政”要耗掉国库3700亿元,按国民人数13亿计算,30多个国民要供养1个公务员。中国公务员队伍数量为世界之最,国民人均供养的公务员数从表6可以看出,在1979年至1996年这18年中,有12年政府工作人员的增长率超过5%,而同期非政府部门劳动力和社会劳动力的增长率大多远低于4%,政府工作人员的增长率快于非政府部门和社会劳动力的增长率;政府工作人员在国有单位职工总数中的比例也由1978年的6.2%提高到1989年的10.0%以上,1993年以后稍有降低,1996年又回升到10.0%;从1986年开始,大约每10个国有单位职工中,平均就有1个政府工作人员。1996年同:1978年相比,政府规模扩大了近1.34倍,平均每年膨胀4.84%。
官员数量也是世界之最。曾经有人这样形容北京的官多,大街上随便扔块石头,一般都能砸着个处长。广东某县的干部花名册显示的一组数据更是让人触目惊心:部委局办共73个,正副职
表6:1978—1996年我国政府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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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量 ┃增长率 ┃ 占国有单 ┃ 非政府部 ┃ 社会劳动 ┃
┃ 年份 ┃ ┃ ┃ 位职工比 ┃ 门劳动力 ┃ 力增长率 ┃
┃ ┃(万人) ┃ (%) ┃ ┃ ┃ ┃
┃ ┃ ┃ ┃ 例(%)┃增长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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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467 ┃ na. ┃ 6.2 ┃ na.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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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505 ┃ 8.14 ┃ 6.6 ┃ 2.10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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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527 ┃ 4.36 ┃ 6.6 ┃ 3.25 ┃ 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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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556 ┃ 5.50 ┃ 6.6 ┃ 3.19 ┃ 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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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611 ┃ 9.89 ┃ 7.0 ┃ 3.51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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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646 ┃ 5.73 ┃ 7.4 ┃ 2.48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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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743 ┃ 15.01 ┃ 8.6 ┃ 3.63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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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799 ┃ 7.54 ┃ 8.9 ┃ 3.41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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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873 ┃ 9.26 ┃ 9.4 ┃ 2.72 ┃ 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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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7 ┃ 925 ┃ 5.96 ┃ 9.6 ┃ 2.87 ┃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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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971 ┃ 4.97 ┃ 9.7 ┃ 2.90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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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1022 ┃ 5.25 ┃ 10.1 ┃ 1.77 ┃ 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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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1079 ┃ 5.58 ┃ 10.4 ┃ 2.49 ┃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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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1136 ┃ 5.28 ┃ 10.7 ┃ 15.80 ┃ 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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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1148 ┃ 1.06 ┃ 10.5 ┃ 1.21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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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1030 ┃—10.28 ┃ 9.4 ┃ 1.50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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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1033 ┃ 0.29 ┃ 9.5 ┃ 1.28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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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1042 ┃ 0.87 ┃ 9.5 ┃ 1.21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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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6 ┃ 1093 ┃ 4.89 ┃ 10.0 ┃ 1.27 ┃ 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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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各年份上的有关数据计算得来。
领导508人,其中县委办公室主任1正14副、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正13副、建设局与人事局局长为1正9副,在这个处级县中,科级干部近1300人。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某地一镇政府竟然设有32位副镇长。不仅人员增多,政府机构也在增加。1977年,同务院行政机构56个,1981年增至100个,1982年精简机构时压缩至61个,1986年又膨胀至72个。1976年省级机构平均45个左右,1982年增至80~90个。1993年全国平均每省有厅局级机构70多个,地区一级有常设机构50多个,县一级有常设机构45个。目前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常设机构3万多个。开始于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从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1/4,移交给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地方的职能200多项,人员编制总数减少一半,为两万多人。
规模如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和政府机构,又掌握着如此庞大的公共权力,在监督稍有疏忽的情况下就容易酿成大面积的腐败。
2.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公共财产(如此庞大的公共财产又恰恰主要依靠行政权力来配置),这为腐败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财源。
腐败是以权谋私,其最终指向的是经济利益。而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公共财产,特别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大量存在为腐败提供了丰富的“财源”。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公共财产在世界上是最多的。这一点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大多数是私营企业,社会财富的大多数掌握在私人手里。腐败在侵害公共财产时比侵害私有财产更容易,风险更小、获利更大。因而,公共财产越多,腐败的可能性也越大。
我国有多少公共财产,这是一个多少年来都没有算清的数。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公共财产到底有多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都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这是一笔难以计算的天文数字般的巨额财富。据测算,我国目前仅国有土地资产总量在25万亿元左右,数倍于其他国有资产。这些资源实践中大多数是无偿或低偿分配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全国20多万户国有企业拥有土地资产3万亿元。仅1992—1999年,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置土地资产的改制企业5万多家,显化土地资产500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