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的腐败现象早已不是个别部门、个别地区的个别性存在,而是遍及各部门、各地区的普遍性存在。如果说够得上大案要案的腐败行为尚属少数,那么公款消费、公产创收、接受“奉供”和乱收费等较轻微的腐败行为,在许多地方几乎是程度不等地人人有份。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如果说得轻一点,腐败已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现在很难找到有哪个领域不存在腐败现象的;如果说得重一点,当今中国的腐败程度可谓是空前的。腐败的中心是权力腐败,新中国成立以来几十年内我们建立和发展了有史以来也是世界上最庞大的权力体系,而这个体系的各个环节和部分都不同程度地染上了腐败病菌。让人觉得这个民族正在患上一种可怕的“腐败狂”。腐败的普遍化突出表现在:
1.腐败已蔓延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以往较少发生腐败犯罪的新闻、文教、卫生、体育等“清水衙门”也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以教育腐败为例,现在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到上大学、读研究生,腐败一直贯彻始终。笔者尚在幼儿园的小孩都知道给老师送礼,老师会对他好。一些中小学教师利用家长不敢得罪老师的心理,谁有钱、谁有权就“盯上谁”,充分开发利用家长的各种“资源”。一位小学教师,就利用学生家长,将40多位七大姑、八大姨调到南方同一城市。2000年9月25日《新快报》刊出《老师课上“暗示”:中秋要到了,学生你快送礼!》(作者:王叶、林熊辉),文中的班主任竟赤裸裸要求学生给她送礼。现在大多实行校长负责制,书记校长一身兼,缺乏约束,校长的权力确实不小,进人权、用人权、择校审批权、借读审批权等等,同时还掌握着学校的资产(特别是学校的教育用地)。现在有一些校长,家里富得连处长局长们都羡慕。领导腐败,教师也不落后。向领导送礼不可不为,也不得不为。向学生收礼,不该为却乐而为。班长、委员、小组长成了班主任手中一顶顶“可买的小官帽”。不仅如此,近年贪污挪用教育经费、学杂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教研室,2001年竟有包括主任、副主任、教师等在内的6人因涉嫌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而被该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他们利用教研室工作接触面广,与出版社、印刷厂存在着大量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的便利条件,大量推销或承印各类教学辅导资料,不仅将收取书报总码洋的3%左右的暗扣率占为己有,而且还将推销发行某些教学辅导性书报所得的高达45%左右的利益分配额,随意私分。从1996年至去年,江西省瑞金市教委教研室打着为学生印刷各种资料和考试卷的幌子,通过多开发票、提高价格、接受回扣、请客送礼等手段,全教研室11人共私分和乱用61万多元。再如瑞安校服回扣串案窝案,据浙江省纪委通报材料,该案共涉及74名中小学校长,其中立案处理1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全案违纪金额达72万余元,违法金额31万余元。最近中新社一则题为《教育腐败甚于司法腐败,沈阳人最不满教育行风》的报道说,由沈阳市民参与投票的全市行风评议活动爆出大冷门,教育系统在被评议的30个重点部门中,群众满意度排名倒数第一。用一位省人大代表的话说:“老百姓投票的结果与我们代表的认识完全一致,现在中小学教师师德非常之差,已经到了令人深恶痛绝的地步。”可见中小学的教育腐败问题已经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高考一向被认为是最公正、最神圣的考试,可是近年高考中的腐败丑闻也是接连不断。2000年8月16日《中国青年报》揭露了湖南省隆回一中的保送舞弊案,从而揭开了高考舞弊案的大幕。如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电白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陈作达、招生办原主任陈光、招生办原副主任梁禄生等三名被告人,在负责2000年高考招生工作期间,玩忽职守,致使聘用了不合格的监考员在考场里答题并向考生传送答案。陈作达、陈光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贿赂8万元和3.5万多元。研究生招生中的问题更为严重,有的分数不够,到处找关系改分数,有的为了争取保送名额,到处请客送礼。近年高等院校收受贿赂滥发文凭,部分领导干部用公款上学、购买文凭、找人替考,又形成了新的腐败形式:以权谋学。如胡长青通过自己在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院的关系,办了一套函授本科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把这些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借此,胡被几所大学聘为教授。腐败的歪风甚至侵入到了原本纯洁的学术界,如科技界所特有的益权交易行为,俗称学术腐败。所谓益权交易,乃是指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所属的权益人(如专利发明人、成果主要贡献人、论文作者等)以放弃自己的权益所属和既得利益,让一些能够左右自己前途和经济利益的直接或间接领导,在对这个科技成果的创新过程中贡献较小,甚至没有任何贡献的情况下,作为专利发明人、成果主要贡献人或论文作者之一享受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荣誉和经济奖励。科技成果权益人的目的是要用自己的利益输出,换取受益者利用权力给予权益人个人的回报,如奖励(提拔重用、荣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各种名义的经济奖励)。益权交易也是一种行贿受贿行为。在中国当代科技界,论文署名并不一定是真正的作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特别是合作著述作者中的各级领导,往往有挂名之嫌疑。这些年来,职称评审、院士评审、课题立项、基金使用、论著评奖、成果鉴定、论著出版、文凭发放、学校升格等凡涉公务性的行为,请客、送礼、行贿(个人行贿和法人行贿)受贿、批条子、打招呼、托熟人之风之烈、之劣、之丑,真可以说是“盛况空前”且仍有发展之势。这些腐败现象是有目共睹的。
教育腐败最直接的受害者是学生。一位初一学生在他的作文《说一种社会现象》中这样写道:“我小学毕业考初中,爸妈想要我读一所好学校,又是送礼,又是请吃饭,才让我读上四中。”湖南石门县某中学一位学生诉说了这样一段人生经历:“教师也变了,他们对有钱的个体户的兴趣也越来越浓了。就拿我们班上的班主任来说吧,她并没有像别的老师一样把自己的学生当孩子看,却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摇钱树,经常多收学生的钱,难怪社会上传言现在老师最吃香。”古语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尤其对处于世界观、人生观正在形成期的青年学生来说,教师的一言一行影响他们对这个社会的认识、人生态度、价值取向等。一个从小就生长在腐败的环境中的学生,我们还能指望他能保持多少纯洁?事实也是如此,新华社的一则报道让我们看到了教育腐败的恶果:一个只有1 1岁的小学班干部(小组长)竟也会以权谋私,而且还非常自豪。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的腐败将会在学生的思想里种下腐败的种子,而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腐败的种子一旦种下。将来是要生根发芽的,它会结出更大的腐败果子。“在为人师表的行当里,当自律不是一种原则而是一种可笑,当腐败不是一种可耻而成为某种普遍之时,我们的文明、我们的希望就都无从谈起了”。“这失望既是对教育的失望,也是对社会的失望。”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培养人的同时竟然也“培养”出了腐败习气,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最近更有学者指出,教育腐败的危害性:第一,可能腐败到未来没有诚信正直的公民。第二,以合法假文凭构造的入仕升迁的通道,用人行政的游戏规则遭到粗暴破坏,唯贤是举、唯才是举变成了粉饰升平的废话,它的后遗症将以世纪为单位来消除。
当今中国的腐败渗透力已经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就连一向被认为是腐败的“冷门”行业——殡葬业,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也开始攀升。据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最新调查,去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就在全省殡葬行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起、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对这个行业的想象。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殡仪馆,公开竞标只有25元的骨灰盒,却要以85元的“成本”购进,等再卖到死者家属手里,“身价”不知还要陡增多少,其中丰厚的差价自然落到个人腰包。这种现象在杭州萧山区检察院查处的区民政系统的串案中十分普遍。此案涉及十余人,上至民政局长、下至一般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数额高达上百万元。这批贪官在“死人”身上大动脑筋,大到陵墓工程发包、墓料购进,小到砌焚尸炉的耐火砖和骨灰盒的采购,无不雁过拔毛,或开高进价,集体贪污私分,或收取贿赂和回扣,中饱私囊。
2.腐败已形成固定的模式,成为一种商业惯例或生活习惯。当前腐败普遍化的突出表现还在于,腐败已经形成为一种行为模式,成为一种商业惯例和日常生活中的文化习俗。一些领域的腐败甚至“明码标价”。如前些年所谓的“跑部钱进”,即在项目审批领域,要拿出项目投资额的5%—10%用于给审批部门作回扣,或用投资项目将要获得利润的10%~15%作为活动经费。在工程承发包中要拿出工程预算总额的3%到10%向掌握工程发包权、质检权、材料供应权的有关人员行贿。《当代健康报》披露:在药品回扣中,医药公司可以拿到药批发价的5%~15%,医院可以拿到10%~30%,此外药厂还有一个额外费用,就是临床费用。这种用于维护与医生关系的花费可能要占到批发价的30%~50%。《北京青年报》报道,许多药的成本价不到零售价的30%,也就是说,用于回扣的所有费用要占到药品零售价的70%。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医药代表推销药品时仅付给门诊医师的“劳务费”通常是药品在医院零售价的10%~15%。记者采访的张先生说:“我做这行8年了,从来就没见过医生拒绝过回扣。”可见医疗行业腐败的普遍性。这种行业腐败的普遍性,甚至导致一些地方干脆直接发文承认它的合法性,并将其纳入到规范化管理。如安徽省蚌埠某医院1998年8月,该医院以“66号文件”形式出台了《临床科室技术经济承包考核指标的暂行办法》,鼓励医生开单提成。回扣不仅仅存在于医药行业,其他行业也是普遍存在的。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1年11月12日报道,经过记者亲身调查发现,一些旅游团的导游存在着严重收受回扣的现象,他们以可以买到团体票为借口,带领游客参加一些自费活动和购物活动,并私自增加观光项目,以便从中收受回扣。当导游或司机的进店次数和购物额累积到一定数量时,还会有除回扣以外的奖励,经计算,记者在一天之内共消费1933元,拿到的回扣是945元,回扣率竟高达近50%。都江堰市理想电脑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996年1月,该公司“为加强对回扣(业务费)的管理,经公司经理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出台了一个《关于业务费的管理通知》,对给付客户回扣的程序、操作方式等作出规定。1997年下半年至2000年下半年期间,该单位都江堰市理想电脑公司及其开设在外地的电脑经营部,在为许多中小学校安装电脑网络工程的过程中,以购货款总额的8%至10%为回扣比例,先后由经理王国树及部分业务员分别向106所中小学的校长或主管人员给付回扣共69万余元。
当前给付回扣已经成为典型的商业惯例,如果有人不遵循这种惯例,那么他在这一领域或行业将无法生存。这种商业惯例或生活习惯已形成一种顽固的势力,迫使人们不得不在现实面前屈服。即使有人想做到出污泥而不染,也很困难。在这种环境下,腐败者八面玲珑,颇受欢迎,清廉者却被讥为假装正经,顽固不化,而成为众矢之的。沈阳三生制药公司(以下简称“三生”)的遭遇就说明了这一点。2000年3月底,三生公司在上海举行的“全国新特药品交流会”上发布了一条消息:将该公司生产的干扰素产品“因特芬”价格下调60%,降掉的60%主要出在以前给药商和医疗机构的高额回扣上。在降价后,“三生”取消了给医疗机构的高额回扣,并降低了给药商的回扣,价格自然可以大幅降低,三生公司这一打破“行规”的行为没想到却使“三生”面临四面楚歌:医院因为没有了回扣而不给患者开药,以图封杀“三生”;药商因为回扣降低而不愿经销;同行指责“三生”低价倾销;甚至患者心中也嘀咕,药价降得这么低,是否质量有问题。最令“三生”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干扰素需求量极大的某省级专业医院,在“三生”降价后,医生们不谋而合地以不给患者开“三生”的药来抵制这个不给回扣的另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