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哧”的一声,我后背的衣服被划破一个大口子。按理说此刻我定是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性命不保了,奇怪的是我居然只隐隐觉得有些痛,动作依然敏捷非常,抱着红儿向后又退了一丈,躲过了这致命的一击。
哦,是了,我穿着秦琼送我的蚕丝软甲,所以才大难不死,逃过一劫。
库摩嘲讽地笑了起来:“真是怜香惜玉啊,为了个女人,居然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了……”
“快出去!”此时我也顾不上与红儿解释什么了,左手一抓一推,便将她扔出帐外。
我一抬头,库摩的长刀又攻了过来,他接连劈出三刀,而这三刀快得好像同时有三把锋利无比的大刀一起劈出,锐不可当,就算我是铜皮铁骨也一定挨不起其中的任何一刀。
我自知躲不过,索性也不躲了,反而飞身迎了出去,一丝停滞都没有,右手长剑连展,剑光一闪,竟从刀气之间探入。
库摩的长刀劈到我的头顶时,我的长剑也刺到了他的面前。
但我们却在这一刻同时住了手,甚至连杀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虽然眼前仍是一片漆黑,但我知道库摩在望着我,我也定定地站在原地,我们就在看不见彼此的情况下互相凝视着。
“幸会。”库摩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嗯?”我一愣,只觉一阵阴风从身旁拂过,而后帐中再无一丝动静,想来库摩已经走了。
我这才松懈下来,全身无力,双手更是麻木得不像是自己的,手中握着的杀人剑如今已如同枯枝朽木,恐怕连一片树叶也劈不下,更不要说杀人了。
“啊?红儿为何会昏倒在帐外?”外头忽然传来萧然和欧阳炎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红儿昏倒在帐外?我怔了一下,赶忙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大哥……你……”借着外头微弱的光线,我看见萧然和欧阳炎两人呆若木鸡,直直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这才发现库摩刚才从背后攻来的那刀居然将我的长袍劈开了,里头的蚕丝软甲也被划破了,剩下的衣料已无法遮掩住我的身躯,露出我缠着白色布条的胸部。
“红儿怎么样了?”我换好衣服,从屏风后走出,低头看着仍躺在毛毡上昏迷不醒的红儿。
萧然连忙起身答道:“她并无大碍,只是被人从后面打晕了,一会儿便会醒过来了。”
“嗯,那就好。”打晕了?是库摩离去的时候将她打晕的么?听萧然如此一说,我也松了一口气,抬眼一看,他们两人仍是一脸惊诧地盯着我。
“然,欧阳,我只问你们一句,”我沉声问道,“你们还认我做大哥么?”
“当然。”二人异口同声答道。
“好,既如此,那你们便将今晚之事忘记吧。”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很平静,“永远永远也不要再记起今晚的事,知道么?”
“这……”欧阳炎愣了一下,却没有开口。而一旁的萧然猛地一拉他的衣袖,率先答道:“是,我们知道!今晚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也绝不会对别人说起。你仍是我们的大哥!”
“如此最好。”我摆了摆手,“你们送红儿回她的穹庐休息吧!”
“是。”欧阳炎这次反应倒很快,施礼后,回身抱起红儿便出帐去了。
萧然则是顿了一下,飞快地转头看了我一眼,而后才转身离去。
“唉……”我这才长叹一声,吹熄了烛火,回身又躺到毛毡上。
大概是要下雨了,感觉空气更闷了。空中不时传来几声闷雷,隐隐闪过几道闪电,看着有些骇人。
我闭目,慢慢回想方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库摩的长刀当头劈下,只劈到一半就忽然僵住,不进不退。
而我的剑尖距离他的咽喉大约只有一寸,却也停住不动。
虽然看不见他,但我可以感觉到,他的眼中正射出冰冷而又凌厉的光芒,深深地凝视着我。
我之所以忽然收剑,是因为我感觉到库摩的杀气忽然在一瞬间锐减,他似乎已没有了杀我之心,所以在那一刻我便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撤剑后退。
幸亏我的判断没有错,库摩也收刀站立。其实这样对双方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如果我们不收手,两人之中必有一个躺下,永远爬不起身。我可能只是伤了他,他却一定可以要了我的命!
但他却收刀了,在这样明显占上风的时候收刀了。而我在鬼门关前徘徊了一大圈,最终还是捡回了一条小命。
如今我才开始后怕,手心里忽然渗出细汗,心情有些沉重,有些压抑,更多的却是害怕。
“明,在么?”突利人未到声先至。他掀开帘子,大步踏进帐来。
“什么事?”我立即翻身坐起。
“败了,败了!成了,成了!”突利有些语无伦次,“颉利终于败了!我终于成了!”
“嗯?”我稍稍怔了一下,随即便明白过来,“颉利被西突厥打败了?有部族首领答应要助你了?”
“正是!方才收到最新战报,颉利骄傲自满,忘了穷寇莫追的道理,结果反中了对方的埋伏,如今正被西突厥的兵马团团困住,生死难料!”突利难掩兴奋之情,“莫倪老王爷是我父王原先的心腹,他已答应助我一臂之力。只要他振臂一呼,立刻就会有无数人出来响应。到那时,何愁无人来助我?”
“那恭喜王子,大事可成了。”我听后却没有半点喜悦之情,只淡淡地说道。
“怎么了?明,你不为我高兴么?”突利立即便觉察到我的异样,“你……今晚有什么事发生么?”
“并无大事发生。”我不痛不痒地说道,“只是库摩来过了。”
“库摩?”突利听后一惊,用力握住我的手,“你受伤了么?”
“我没事。”我平静地抽回手,“库摩原本有机会可以杀我的,但是不知为何,他却忽然住了手,也正因如此,我才得以保住性命。”
“他住了手?”突利疑惑地说道,“谁都知道库摩的刀不见血是绝不会回鞘的,而他居然放过了你,这确实令人费解。”
“听王子的话,似乎很遗憾我没有就此死在他的刀下?”我悠悠问道,“还是遗憾我没能杀掉他,为你除去一个心腹大患?”
“明,你为何要这么说呢?是我太大意了,我没料到库摩这么快便会对你出手。”突利双手一收,将我搂进怀里,“若早知如此,我定会日夜守护在你身边的。我最在意的,可是你啊!”
“王子,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喜欢我。如今你这样对我,是因为你需要一个绝对忠心、能与你共同进退的伙伴。”我没有挣扎,任他抱着,深叹道,“你喜欢我什么呢?这副面皮么?倘若你赢得了江山,你还会如此舍不得我么?有了江山,还愁没有如云的美女?十年、二十年过去了,再美的容颜也会慢慢老去,到那时,我就会像一袭旧了的华袍,被永远地搁在箱底。”
这个道理其实每个男人都懂,只是他们擅长用甜言蜜语来迷惑女人,所以仍不断地有女子成为他们追逐权势的牺牲品。这就是男人们的爱情,能同时拥有爱情与江山自然是最好的,而一旦两者有了冲突,被牺牲掉的,永远是女人和她们的爱情。就如那个“大耳贼”刘备所说的,在某些男人的眼里,女人只不过是件衣服。这些男人,他们从来都只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