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沙漠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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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篇尾(1)

50多年来,盐池县人民在前进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丰富经验,深知人类既不能为了向往绿色而回到蒙昧时代,更不能为发展经济而摧毁自己的绿色家园。正确的出路,只能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和深化改革中,统筹兼顾协调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这便是绿色草原的辩证法给予人们的启示。

——《盐池县生态建设志》

叩问体制与政策

作为重要的环境问题,在20世纪的十大环境问题中,土地荒漠化首当其冲,而我国是受荒漠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997年5月,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了亚洲地区部长级会议,有44个国家、10个国际组织和9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参加,会议通过了亚洲防治荒漠化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2001年我国颁布了《防沙治沙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颁布此类法令的国家。

30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与行动已达130余项,1981年到2005年25年间,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曾先后发布了5项决定,但是,我国在环保立法、体制、政策各方面仍然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环保措施的落实。

实施环境保护,不仅要解决人与自然间的和谐相处,而且还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均衡。生态问题不仅涉及科学技术范畴,还涉及到利益的分配和权力的运作,因此有人认为,从这个角度看来,“生态问题本质上属于政治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常常会和一些利益集团、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一些错误的生产方式、错误的思想观念发生冲突。因此,这方面的“国家意志”是非常重要的,有人说,“有什么样的制度与体制框架,就会有什么样的物资生产和人口生产,于是也就相应地产生一定的生态环境及其社会效果。”这种说法是很有道理的。

国家环保局副局长潘岳在《中国环境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曾这样写道:

内蒙古自治区的鄂尔多斯相邻4个省,根据不同行政区划,建成了完全相同的煤化基地,而几个不同的大能源公司到那里又上马了一批内容重复的产业项目,下面那些市县又成立了数以百计内容重复的相关企业。这种无序,这种浪费,这种分割,正说明这是一个大决策、大规划、大体制问题。

在《战略环评与可持续发展》一文中潘岳先生又写道:

中西部省区在做能源、电力、重化工基地建设规划时,由于没有考虑到发展这些重污染行业必会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尖锐矛盾,尤其是区域内有限的淡水资源根本无法支撑如此规模的开发活动,现已造成了几代人都难以恢复的生态问题。

在采访中,我曾多次听到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和普通百姓就体制与政策方面提出意见。

以防沙治沙为例吧,国家规定由林业部门负责,但实际上遏制沙漠化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绝不仅仅和林业有关。在实地考察中,无数实例让我们清楚地得出结论,沙漠化的扩展,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破坏所致,除了对植被的滥砍滥伐外,与人口的迅速增长,农垦区的迅猛扩大,畜牧业的过牧过载,乃至某些工业开发和工程项目都有很大的关系。在我国西北地区,沙漠化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草原生态问题,这个问题和生产方式、产业结构乃至贫困问题都息息相关。在这些地区,解决不了民生问题就解决不了荒漠化问题。而贫困问题不是一个部门、一个行业能解决的。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种树和管护树林,在防沙治沙中只简单地强调种树,就难免失之偏颇,走入误区了。

某省林业局一位造林治沙处的女处长曾叹息着对我说:

人为干涉短期内可以改变‘沙进人退’的状况,但是人为的干涉太多,就改变了原有的水平衡,短期看来可能一片绿,但不会稳定,可能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就会出问题。许多地方种树后都发现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人造的生物群落能持久吗?10年、20年、更长时间会怎么样?现在许多人还没认识到这个问题。老是说‘人定胜天’,其实我们根本胜不了天,想胜天,天肯定要惩罚你!我们只能顺应自然规律,而我们对自然规律又懂得太少。我常常想,也许现在我们自认为很对的一些做法,过一段时间后会发现是错误的,历史上这种例子很多。

中央强调要建立科学发展观,但地方领导的干扰却很大,特别是一些县领导,他们要政绩,生态治理也追求短期效益。有的领导甚至说,什么是政绩?当前最显著的就是搞“绿化”,只要绿了,就有政绩了!

这位处长的头脑是清醒的,她担忧很有道理,民勤不是个典型的例子么?打了1万多口井,种了上百万亩植被,但是当大地的乳汁被吮吸干净时,更严重的生态灾难便出现了。

我在宁夏的《盐池县生态建设志》上看见了这样一个故事:县里的沙边子村有一个名叫“一棵树”的地方,据说明朝末年有一群蒙古人骑马来到了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他们想在这里安家落户,于是便在沙化地里种下了大片柳树,但是最后柳树都枯死了,只活了一棵树,这些蒙古人也只好叹息着另奔他乡……

这个故事带来了什么信息呢?

长期研究荒漠化治理的专家刘恕等人认为,沙漠化是一个社会的、综合的问题,“防治荒漠化的目的是什么?就在于消除贫困。”她曾经举出“斯大林改造大自然计划”为例,为了对付苏联南方的干旱问题,促进粮食高产,上世纪40年代末在李森科的领导下苏联搞了一个又一个林带,其结果是粮食并没有出现高产,自然景观也没有好转,反而土地荒漠化出现加剧的趋势。因此刘恕强调:“我们需要有新的思路,需要有新的技术上的、观念上的、知识上的经验,才能解决这个最艰难的问题。”

以青藏高原的藏区为例,由于受区位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制,当地的老百姓面对巨大的生存压力,不得不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而为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政府也提倡“以粮为纲”和大规模开垦草地、湿地,其结果便是,加剧了草原和湿地的退化、沙化,在脱贫的同时,又有大量百姓返贫。

除了防沙治沙由林业部门负责值得商榷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便是,长期以来在环境管理体制方面,我国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包括防沙治沙)负责的体制;而在财税体制上又采取的是“分灶吃饭”的办法,使地方成为“利益主体”。因此许多人认为,我国环境保护在落实上的最大难点不是政绩考核的惟GDP倾向,也不是地方官员的任期制,而是“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利益的约束是“刚性”的,再加上各级政府在横向间还存在竞争,因此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地方便往往患上了强烈的投资饥渴症,不惜牺牲环境、牺牲资源招商引资,为财政收入开道,而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的专家还进一步透析了在环境管理领域中地方保护主义特别突出的原因。他们认为,从历史上分析,是由于几千年“诸侯经济”的影响;从思想认识上分析,是由于过分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福利;在“利益驱动”方面,是片面追求地方利益而牺牲了国家利益;在体制上,有明显的体制缺陷;在法律方面,法律监督不健全,给地方保护主义留下了滋生的空间。

治理沙漠化首先必须治理水环境,我国西北地区历来降水量少,长期以来都是靠着不多的河流湖泊在勉强支撑着脆弱的生态环境,但由于对河流缺乏流域管理机制,在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体制下,塔里木河、石羊河、黑河、疏勒河、党河甚至包括母亲河黄河……毫无例外上中游都采取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办法,不顾下游死活,大量修建水库,大量增加耕地,大量排放污水,甚至利用极其稀罕的水资源“奢侈地”搞什么“人造景观”,以致河流萎缩、湖泊水位下降甚至枯竭,沙漠迅速扩展。塔里木河下游断流,塔克拉玛干和库姆塔格两大沙漠即将合龙,东西居延海干涸(近年来在中央的干预下,东居延海已见水,但西居延海已完全沙化了),月牙泉几乎消失,民勤、敦煌、额济纳旗都出现了严重的沙漠化问题……

而在环境的监管方面呢,国家环保部门并没有垂直的机构,各省市县的环保部门“官帽子”、“钱袋子”都掌握在当地党政领导手里,而不少地方领导认为经济增长比环境保护重要得多,环保部门如果逗硬进行监管,不但会得罪上上下下的领导,八方树敌,而且最后必然会落下个“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下场。现实中,这方面的例子已经不少。

在体制方面,目前还有一个大问题是职能交叉、权责不明,谁都在管,而谁都管不了,潘岳先生曾举沙尘暴问题为例,他说:“在沙尘暴的问题上,有不少人批评我们环保部门,说环保工作是怎么干的。其实,防治沙尘暴的体制很复杂。草原是由畜牧部门管,治沙是由国家林业局管,发布是由国家气象局管……”他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环境问题是综合的问题,必须要有综合管理的机制,必须达到综合权能的统一。实在不行就设一个大协调机制,协调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并且还应有最终裁断权。”

我想,这些意见是值得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和重视的。

叩问科技与文化

几年前在考察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时,沙化严重的“黄河第一县”玛多县县长杨英(藏族)曾带着切肤之痛对我说了这样一段话:

最大的困难就是我们没有真正懂得生态问题的专家!玛多县条件恶劣,请不动这些专家,只有靠自己摸索、实践。我们种过几次草,每次几百亩,效果不好;试验过喷灌,不行……现在又在搞围栏封育、生态灭鼠、鹰架灭鼠——今年计划搞800万亩。但是效果到底怎么样呢?不知道!

玛多草场退化、盐碱化、沙化严重,退化面积已经占可利用面积的90%,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玛多地处黄河源头,还有大量高原沼泽,但却严重缺水,“三江源”地区干旱最厉害的地方就是黄河源头,去年一年玛多县便有800多个湖泊干涸,这又是为什么?

为了弄清草原退化、沙化的原因,1998年我们自己组织各部门,花了几个月时间搞了个《调查报告》,后来这个报告反映的情况和数据常常被一些专家引用,好像变成了他们的研究成果,但他们根本没有到过玛多!现在专家们拿出来的有分量、

真正有价值的资料的确太少,可指导实际操作的意见就更少,一些人只做表面文章,目的是争项目、搞钱、评职称、争地位……

看见草原一天天退化,听到耳朵边呼呼的风声,我们确实既难过又无能为力……

专家们能不能真正深入实际,找一找深层次的关键问题,并且指导我们在实践中探索?

这是基层在呼唤科技,也是防沙治沙在呼唤科技了。

是的,防沙治沙与发展沙产业,都必须以高科技为支撑,以色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以色列的国土过去本来是阿拉伯人游牧的地方,它的水资源比我们紧张得多,但是由于进行了严格的、科学的管理,并最大限度地循环使用,因此以色列不但保证了自己的需要,还出口花卉、蔬菜、水果和节水技术,我国上海的许多节水技术就是从以色列进口的。

近年来,在我们的科技界的确出现了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少数人不愿意深入实际、脚踏实地进行艰苦的科学研究,常常满足于坐在电脑前下载别人的资料,凑成一篇论文达到争项目、评职称的目的便万事大吉。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情况,特别在基层科研单位,一些人满腔热情,希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就一些迫切问题进行研究,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缺乏必要的“关系”,于是拿不到项目,缺乏最起码的科研经费,因而报国无门,只能徒唤奈何。

曾长期在治沙现场进行研究的青海省林科院林业所所长朱春云曾激动地说:“我们对三江源地区只有关注,没有进行真正的研究。政府、科研单位和实际工作部门都拿不出扎实的、系统的资料,拿出的数据常常互相打架。真正搞荒漠化研究、踏踏实实工作、不走上层路线的拿不到项目,而有人靠‘关系’,就把项目拿走了!”

有这种感慨的又何只她一个人?在额济纳旗采访时,我就听到中科院一批专家反映,现在科技界和建筑行业一样,也盛行“层层专包”的现象,权威们常常利用自己的“影响”去向国家申请科研项目,但项目下达后,他们并不亲自进行研究只是挂挂名而已,项目转包给下面的单位或个人。

至于一些基层的科研单位,处境便更困难了。

陕西省治沙研究所长期在榆林地区研究治沙问题,成果累累,享誉国内外,但如今这个研究所却因无研究项目在苦苦挣扎,所长的主要精力无法放在科研上面,而是到处奔走、找关系,希望能“分”到一点项目。这个所的固沙造林研究室主任苏世平——一位从事治沙研究30多年的专家充满苦涩和无奈地对我说:

“我们现在立项很困难,资金拿不下来,国家的钱不知道用到哪儿去了?‘七、八、九’期间我们还能拿到一些项目,现在90%的项目被国家一些大单位拿走了,小项目不‘立’,大项目全部被拿走,而那些大单位又多研究见效快、挣钱多的经济林,对生态治理、防沙治沙根本不感兴趣。‘十一五’期间的研究经费到现在都没有拨下来,明年就要搞‘中期验收’了,我们咋办?”

他的副手、年轻的研究室副主任张继平也说:“榆林地区植被是增加了,但防沙治沙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进行研究。比方地下水的问题,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种什么植被以及如何种植等等。但尽管问题多,我们却没有研究经费。‘十五’、‘十一五’期间我们都是靠和别人合作,拿一点小项目,搞植被恢复这个项目就一直没有批下来。有本领但拿不到项目,所内大量研究人员无事可干,上班时来转一转便走了。国家在项目经费分配上有大问题,有的单位有几亿科研经费,我们却什么都没有,工资还要差额拨款,单位还要搞创收……国家每年都要下达一些项目,但重点不一样,大家一窝风去抢,没有坚持一个专业方向长期努力,这对深入研究是非常不利的。我们的所长也感到很无奈,没有后台根本立不上项,得通过同学、亲戚、朋友各种关系……现在我们也在搞旅游开发、房子出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