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层面
1.节能环保的文化氛围有待培育
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文明习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浪费性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依然很严重,特别是传统饮食文化中的铺张浪费的行为习惯长期存在。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没有形成。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节能产品的认证制度还有待完善;生态旅游建筑和绿色社区还没有最终形成,还需要环境道德教育、经济意识、法制意识等环境友好的文化在多个领域从浅层向深层发展。我们要解放思想在全社会倡导“两型”环境文化和环境伦理,加强环境教育和环境文化意识培养的全面性、系统性、实践性和持续性,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
2.消费观念不成熟,消费方式不健康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适度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不健康的、炫耀性、挥霍性的消费是不值得提倡的。在日常生活消费中“嗜新”、“嗜贵”,一些活动讲究排场、大吃大喝,穿高档名牌,住要追求大面积、精装修,行又要豪华名车、大排量。消费不再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生存需要,而是通过消费的方式比阔斗富,炫耀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这种不健康的消费方式不仅误导消费方向,而且会造成资源和财力的巨大浪费。在服务领域以及日常生活消费中节能意识不强,部分行业资源和能源节省不够,绿色经营意识不强,垃圾分类回收以及一次性用品使用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在这种形势下,绿色消费伴随着“低消耗、低污染、适度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实施成为必然。
三、建设“两型”社会的路径分析
依据上文阐释的建设“两型”社会的困境,可设想如下建设“两型”社会的路径:
(一)促进政府治理理念的转变
1.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政府部门要树立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指导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首先,从以注重GDP为主向“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转变,领导干部要执政为民,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第二,从单纯注重经济发展的速度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领导干部要懂得管理,树立质量效益的发展观;第三,从单纯向自然索取向与自然和谐相处转变,领导干部要树立协调发展的政绩观;最后,要改进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总量和速度指标为中心的考核方法,从对GDP的简单考核,转变为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综合考核,引导各级政府按照新的要求去转变自己的职能,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和用人导向。
2.以善治理念转变政府治理模式
政府应积极完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首先要完善问责机制,它不只是一种惩罚纠错的机制,也是一种警人防错的机制。要对所做的决策规划负责,应避免短视、不合理、不合法行为。其次是完善参与机制,既然治理主体是多元的,那么,就需要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使政府以外的各种主体以多种形式、通过不同渠道广泛参与治理。积极引导公众、专家、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媒体等发挥其在建设“两型”社会中的作用。最后就是完善公开机制,大量的实践证明,一些政府管理中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公开有关信息,很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公开相关信息,比如城市规划、资源利用情况以及政府财政规划,积极引导公众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意识。
(二)完善相关法制,加大执法力度
1.建立健全主体法律法规
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许多污染现象没有做出明确界定,从而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为此必须建立健全主体法律法规,使其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环境保护,引导循环经济及生态工业规范实施,使可持续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且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资源环境问题。
2.构建全方位的法制体系
在目前法律与政策体系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相互协调的新法律与政策体系,其基本框架应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动态的短缺资源的价格政策体系;清洁生产支持政策;废弃物再生利用与资源循环利用支持政策;生产者、消费者义务的政策;强制性节约资源的技术政策;政府责任与业绩考核政策;农村资源循环利用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区域环境保护补偿政策;等等。构建和谐的法制体系,避免各法律之间的冲突。
3.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惩治破坏和浪费资源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创造良好政策法律环境。各级政府应切实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贸、科技、财政、税务、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立足本职,密切配合。
(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1.切实抓好节能减排
节能减排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真正把过高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水平降下来。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着力推进节能降耗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要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两型”社会。
2.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改变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现状,逐步使资源性产品价格真正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供求关系,环境成本环保收费标准要达到能够补偿污染治理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发挥价格杠杆抑制不合理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作用。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加快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能源、资源及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努力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加快建立健全的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倡导合理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消费方式人们选择什么样的消费模式是从实践出发的,从传统的抑制消费到刺激消费,再到目前的可持续消费,都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转变消费观念不是要求人们不消费或少消费,而是引导人们转变消费方式。政府应该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限制性浪费、炫耀性浪费等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节约意识。应大张旗鼓地宣传节约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节约资源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节约资源科普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节约资源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坚持政府带头,从点滴做起,使节约每滴水、每粒米、每度电成为每个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五)大力培育民间组织,建设“两型”社会的社会力量民间环保组织基于一定的生态危机意识、自然关怀意识、环境责任意识、环保参与意识和奉献精神基础之上不断自觉行动,在保护资源和环境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作为一种民间力量,它开展环境宣传,参与环境决策,承担环保课题,推动绿色经济,吸引环保资金,对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责任开展社会监督,积极建言献策,等等,为实现环境保护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事实证明,由于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仅仅运用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存的“双失灵”现象。而环保NGO恰能有效地弥补政府、企业的不足。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环保NGO组织比比皆是,环境保护群众运动经久不衰,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因此,建设“两型”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环保NGO,这是实现公众充分参与的必要条件。
【作者简介】吴玲玲 浙江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2009级硕士研究生 浙江 杭州 3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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