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年间,有人在江苏清河县(今淮阴县)衙门口建了一座“状元楼”,这是为当地一位状元修建的,这位状元叫丁士美。这其中有一个故事。
明朝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清河县的丁士美到京城赶考。途中,一位姓刘举中见丁士美衣着寒酸,就十分看不起他,当着丁士美的面说:“瞧你那穷酸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要是能中进士,我刘举人就从你跨下钻过去。”
丁士美知道那个姓刘的举人是个狂妄的人,不愿意和他费口舌,只是笑了笑。刘举人见他不说话,还以为他胆小,不敢还嘴,于是就更加放肆地嘲弄他。丁士美这个人涵养很好,也不生气,只是笑笑。
丁士美从小家境贫寒,十年寒窗苦读,已经是个才华横溢的书生了。只是他性格内向,不喜欢当众表现自己,大家都不怎么了解他,以为他只是一个懦弱的穷书生。
可是丁士美对自己很有信心,他胸有成竹地参加了当年的科举考试。在三月初的殿试时,丁士美的文章被选为“十佳”文章之一,这十篇文章被送到皇上那里去审阅。皇上看了这十篇文章,觉得都很不错,很难定论,于是就决定把这十个人召到金殿上,进行口试。
丁士美声音浑厚,口才出众,当着皇上和文武百官司的面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治国良策。皇上听了,龙颜大悦,当时就把丁士美定为头名状元。
再说那姓刘的举人,虽然在那一年也考中了进士,可是他看见丁士美中了状元,想起当初自己狂妄的举动,既羞愧又害怕。羞的是当时的狂傲,怕的是丁士美伺机报复。于是他请同窗好友作陪,找丁士美赔礼道歉。丁士美很客气的接待了他,而且一点儿也没有记恨他的意思,那个姓刘的进士放心的回去了,为此他十分敬佩丁士美状元的为人,于是他决定履行当初的诺言。
不久,这位姓刘的进士被派到清河县任知县。上任后,他立即让人在衙门口修了一座“状元楼”,意思是:状元住在上面,我出入衙门都要从状元身下经过。这既算是履行了当初的诺言,同时也告诉后人:做人要谦虚,比自己才能高的人有很多,不要无端地取笑别人。
名师点评:
因为凡属“大人”的人群,其言其行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也比较大,且“大人”的言行决策也有失误的可能,一旦失误又不能及时纠正就会给他人或社会造成大的损失。
乍看起来,孟子的话有违于“言必信,行必果”的信条,其实正是向他人、向社会负责的表现,是讲“大诚”、立“大信”的必然要求。所以,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特殊人群,比如管理者、公务员、教师等公众人物,更应该加强诚信建设,真正成为诚实守信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