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芳*
“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简称‘非遗’)正在遭受‘现代野蛮’的威胁。”昨天上午,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上,来自全国的15位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出了这样的忧虑。
“非遗”只要记录,不需改动
“对于‘非遗’,我们真的落后了。”辽宁大学民族研究所教授乌丙安颇有感触地说,“对于‘非遗’,应该是保护第一。”
他用几个例子来告诉大家,“非遗”正在流失。“上世纪70年代,全世界还通用着8000种语言。仅过了20多年,就减少了2000多种,更多的少数民族语言正在迅速灭绝。另外,由于网络通用语言的普及,口头语言灭亡的速度也在加快。一旦一种民族语言消失,民族文化特别是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随之消亡。”
“同样,像云南等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的传统服饰已经流失。”乌丙安担心,“以后,我们可能要到其他国家来研究自己国家的历史。”
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田青也有着同样的忧虑。“我们需要保护原生态唱法。”田青把目光瞄准了正在进行中的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本届大赛上,很多歌手选择了唱歌剧。我奇怪,全国有700多家音乐院校,居然没出几个原生态唱法的歌手!”
对于“非遗”遭受“现代野蛮”威胁的现状,专家们认为,我们应该提倡“保护第一”———客观而准确地记录下“非遗”当前存在的真实状态,不必作任何改动,也不应该作任何改动。
“申遗”不是目的,而是开始
目前,“非遗”的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各地有许多项目都跃跃欲试,想列入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申遗”(申请世界遗产)名单。
“列入名单绝不应该是目的。”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秦序认为,过度强调“申遗”,以“申遗”为目的,成功后却忽视对遗产的保护、传承,是件可怕的事。
目前,我国已有22个省市拥有30个世界遗产项目,数量居世界第三位。专家们指出,即使“申遗”不成功,那些只要在文化史上发生过巨大影响、尤其是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价值的“非遗”,也应该遵循“保护第一”的原则。
专家们还指出,在保护“非遗”的同时,也要保护传承人。昨天,杭州市群艺馆的相关研究员提出,“‘非遗’主要靠传承人(工匠、技师、艺人等)在传承和延续。制定保护传承人政策,是让‘非遗’得以薪火相传的一个重要环节”。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即将命名42个民族民间艺术家,就在评定范围内规定了这些传承人相关的待遇。
此外,众多专家还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及保护措施。参加论坛的文化部社文图司副司长屈盛瑞带来了好消息:我国已经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在提交国务院进一步论证。
据介绍,在我国云南、福建等省、市已经先行出台地方性“非遗”保护法、保护条例等。目前,我省已经把制订“非遗”保护法规列入省法制办和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相信,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为保护“非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