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现在研究生班办得滥,有些顾及面子的官员也希望通过正规考试来读研。但这些官员参加考研有很多“猫腻”,造假方式花样百出,有的实际上参加校外班单独考试,然后又在校内生中滥竽充数。有的在入学考试中,或者名义上报考统招生,或者考试舞弊,甚至根本未经考试,就取得入学资格。
“在考研或考博前的‘运作’非常关键。一般他们会利用各种关系,与导师私下见面‘打点’,千方百计套取考试信息,只要导师这里‘沟通’好,考上基本没问题。”一位曾经为领导“运作”关系的秘书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待官员要文凭、混文凭的事情,有些高校或老师也感到极其无奈。“每到招生的时候,打招呼的人特多,其中不乏一些有实权的部委机关的处长、局长,帮弄文凭有悖良心,不弄又得罪不起。”北京某大学负责招生的领导这样告诉记者,“有些特殊学员一般是掌管科研经费、项目、计划指标的部门负责人,学校办学需要这些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这些人基本上是入学就等于拿到了文凭,其文凭有不少水分。说实话,给这些人颁发文凭总有一种做交易的感觉。”
“当然,也有不少高校愿意招收有权势的高官做研究生。”北京某高校一位老师一言道破其中原委,“通过招收高官读研,不但以后申请项目或办其他事情多些门路,也可以此提升学校的知名度。有很多高校在对外宣传时,往往喜欢把某某高官是校友挂在嘴边。”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高校采访时,也经常能看见一些学校的宣传橱窗里,把曾经是该校学生,现在或过去在政府部门身居要职的高官照片、简历贴在显眼处,作为学校的一种荣耀加以展示。
学历造假损害国家信用基础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减少对官员文凭造假的惩治力度。2004年10月,中组部等四部委经过两年清查,发现67万名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每40人中就有一人的文凭有问题。
“此次清查风暴一度让官员文凭造假偃旗息鼓,但时隔不久就死灰复燃。打击官员文凭造假,有关部门还是应该建立起一种长效机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官员学历造假也不是中国特有,这是全球政坛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随着葡萄牙总理被指控“文凭造假”和韩国名流频陷“学位门”事件,官员学历造假问题再次引起中国公众的高度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国内官员学历造假的严重危害性。
首先,损害党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损害领导干部形象。北京一位多年从事干部选拔和干部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官员学历造假看上去是学风问题,事实上是党风问题,如果每一个官员都希望借助这样虚假的包装来获得职务上的提升,必将败坏官员的声誉,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风和社会风气。
“官员身份特殊,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学历也是国家公信力的重要指标。”李成言认为,“官员以假学历谋得政府和企业的高职高薪,在分配社会财富、获取社会机会方面,必然会损害社会的基本公平原则,乃至会损害社会和国家的信誉。”
“如果官员学历造假没有受到应有处罚,仍继续担任公职甚至得到升迁,政坛便难有清正气象。”北京一位退休机关干部表示,“官员学历造假说得轻一点,是官员的品质问题,说得重一些,那就是造假官员在欺骗人民,败坏社会风气。对于一位官员来说,如果在学历上也敢造假,那他难免也会在政绩上造假,在仕途中腐败。”
其次,玷污高等学府这片净土。教育界作为社会道德的源头,应当是一片净土,对于端正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但官员学历造假势必导致文凭和学历贬值、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准降低,教风学风的溃散,教育的公信力下降,从而不仅损害教育和学术,并且危及社会的健康发展。
“官员学历造假是对教育的亵渎,对国家学历学位教育的声誉也是一种严重损害。”有关专家认为,“高校如果滥发文凭,假如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要来学校核查文凭,该校的信誉度将大打折扣。”
第三,诱发学历、学位信用危机,破坏了公平公正原则。“如果官员花钱买个假文凭,放在个人档案里与真文凭真假难辨,将使整个社会在人才使用和管理上产生混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李明伟教授认为,“官员文凭造假获取利益,对其他人也不公平。同时,官员文凭造假严重损害党风,这种造假风气势必与社会风气遥相呼应,导致社会文凭造假风气盛行,伤害了学历这种社会评价标准的公平性和正当性。”
根治学历造假还需惩罚机制
在采访中,不少专家认为,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如果不加管理,将危害无穷。
“对干部选拔中重视学历的做法很正确,这是一种好的趋势,问题出在一些人钻空子,而不是这种做法本身。”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干部管理和选拔都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对文凭要有正确的认识,它最大的价值在于起点标准。也就是说,高学历的人应该有好工作或是高报酬。但是,在以后的考核中,应该更注重他的能力。”
“现在查出来的官员学历造假案件,大多是因为这个官员犯了其他错误而顺带出来的。这从某种角度讲,我们还应该加大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三个建议:第一,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对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进行经常性的、彻底的清理,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来进行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第二,建立健全假文凭惩处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等现象接受举报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第三,树立正确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结合“德能勤绩”等项全面客观地综合评定,重学历但不能唯学历。官员进一步的工作能力,不是体现在是不是又取得了什么高学历上,而是体现在其工作上有没有新业绩上。
“有关部门应建立起一种对官员在职读书的报批制度,严格审查其学费支出及学习情况。”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机关干部认为,“对于想在职攻读学位的官员,必须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对整个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对拟提任的官员应严查其学历的真实性。”
“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学习很有必要,但一定要从制度上预防‘权学交易’。”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公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途径。对于个人要求攻读更高学位的,组织部门要像提拔干部那样进行一下筛选,主要从工作业绩入手看是否有培养前途,这个筛选应该是公开的,应该有群众投票的比例,组织部门应当公开申请者信息;一旦入选,也必须公示,当事人必须首先辞去现任职务,并由个人支付部分费用。官员的学历变更也要公示,把官员学历变更的就读院校、专业及学习年限、学习方式、证明人等内容以张贴公告的方式,在官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如果说,私下交易是腐败的一种运作方式的话,那么公示制将可增加腐败的压力和成本,从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据了解,国外在惩治官员学历造假方面,也有很多先进经验可借鉴。比如美国国会正在考虑通过立法,正式把伪造文凭列为犯罪。在韩国,持假文凭者要被提起刑事诉讼。该国《选举法》还明确规定:对伪造或者编造学历的政治人士,取消其当选资格,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德国,持假文凭的人将按照欺诈罪处置,并处以1000欧元以上的罚款。在加拿大,对文凭造假采取的是“零容忍”的态度,不仅要对制假者施以法律制裁,而且也要追究购假者的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受访者普遍认为,要杜绝官员学历造假现象,在高校完善学位授予制度的同时,整个社会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也要树立科学的学历观。另外,对假学历的制售者和使用者,应该以立法的方式加大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