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注重解决制度不公问题,才是改革的出发点。
2009年2月,在北京一所高校任教的王老师,快要退休了,她担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自己的养老金会比现在退休要低,就到学校人事部门询问能不能提前退休。
“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尽管不包括北京,但改革是迟早的事,还不如快点退休。”王老师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确实担心改革后养老金会大幅下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
按此前规定,这年教龄满31年的王老师要是退休,每月退休金可拿到原来工资90%,每月收入有5000元左右。而如果按照传闻中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她的退休金还是个未知数。
2009年2月,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引起热议;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个试点省市也在抓紧试点工作。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政策性强,由此带来各种利益观念的强烈碰撞,实属情理之中。但由于长期存在的制度不公问题,已积累了相当的能量,如果在试点中不妥善解决,很容易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的激化,应引起高度重视。
养老保险改革“冲击波”
据披露,试点方案要求部分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近年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最新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月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
“以事业单位为改革突破口,这部分人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经济发展较好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比较大。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这样的改革,肯定会给对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记者了解到,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北京一些事业单位临退休人员,也纷纷到有关部门咨询提前退休的事宜。与临退休人员不一样,年轻人对这次养老保险改革,心态倒显得相对平静。
“我才工作两年,离退休还比较遥远,至于养老保险金增加或者减少,也就没那么关心。”北京市宣武医院的医生小张对记者说,“到我退休时,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很完善和健全,对此我有信心。”
不少受访者认为,改革试点方案应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因为这项改革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如果没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同或出台时机不合适,最终效果将会大打折扣,也容易出现后遗症,为更全面更深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不少阻力。
决策者排除于改革之外?
从调查情况来看,这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广受关注,是来自一个切实影响制度公平的问题——制度改革的覆盖不全面,没有把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全部纳入改革之中。
按理说,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有利于破除社会保障制度长期存在的不合理的制度分割、各行其是的“碎片化”现象。引发多方质疑的一个焦点是,这次改革的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到的公平性,产生了疑虑。
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还应体现出制度设计的公平——公务员作为改革的决策者,不应排除在改革之外。即使改革必须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公务员纳入,也应有一个详细的改革时间表。
“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改革的阻力,还得把公务员纳入进来。”北京宣武区诚实胡同一位姓张的市民认为,“公务员同时也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改革成效的裁判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就要作表率。把公务员排除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外,这显然不符合公平原则。”
“应让公务员一起参加改革,公务员身先士卒,可取信于民,减少社会阻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反正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迟早也是要进行的,否则,又会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公平,形成社保制度新的碎片,不利于社会和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保问题专家郑秉文表示。
“如果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改革难以一步到位,这样的改革,就可能会变成一种漫长的博弈。”齐善鸿认为,“这无论是对于改革本身而言,还是从实现制度公平的紧迫性来说,付出的社会成本会更大。”
“应该把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也纳入到改革的进程中,探索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既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也有利于减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阻力,整体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务员的社会形象。”
养老金制度现存不公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公现象,已经存在多年。这种不公与其说是社会差异造成的,还不如说是社会中存在的歧视性因素,导致制度设计出现严重的偏差。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实施退休职工“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逐渐拉开。这样的不公现象,并没有因近年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变。
199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工资的8%。
受访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存在“养老金不公平”现象,问题出在现行制度的设计上——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财政拨款,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
目前,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缺乏应有的规范化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不少企业也没有按规定及时足额上交资金。比如,历史欠账严重,基金缺口巨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有些企业缴费基数偏小;甚至欠费、拒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困难等。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设计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等四大块,导致养老金分配呈现不同层次。”中国社会科学院尹韵公研究员对记者分析说,“公务员由于握有实权,所以在养老金分成上获益是最多的。事业单位一般控制着某方面资源,因此大多优于企业,低于公务员。这种分配结构将社会成员分为三六九等,因此养老金制度从一开始就存在不合理成分。”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一种公平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该是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各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就可以享受平等的社会养老标准。
做好“加法”是改革方向
在有关专家看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是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全国一盘棋”考虑,做好改革的“加法”,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的养老标准,向更高的标准取齐。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抓紧研究和试点,统筹推进这项工作,宜早不宜迟。”龚维斌认为,“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改革起点、目标定位要适当准确,要吸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过的教训,省以上特别是中央政府财政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使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树立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兼顾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险权利和实际利益。”
“由个别部门或少数人拿方案,大范围试点的做法,不如那种广泛征求意见,然后试探性迈步的改革效果好。”齐善鸿认为,“打破目前养老保险改革的僵局有两个方法。第一,把公务员也纳入改革体系,同事业单位职工一样调至企业水平。第二,把企业职工的退休金提升到事业单位职工的水平。前者的好处是可减少改革的阻力,减轻财政负担。而后者符合改革的合理方向。”
“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国家根据国民体质和劳动力资源情况,规定劳动者在因年老或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退出劳动领域,定期领取生活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补偿性等基本属性。”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合理方向,应当是加大对企业职工、农民的保障力度,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之间养老保险待遇上的差异性,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以体现社会公平,强化社会统筹国民化的政府责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采取‘联动’方式,把参加基本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绑在一起动,以减少阻力。”郑秉文认为,“首先,养老保险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联动’,一次性完整设计出来,给大家一个定心丸,消除降低待遇水平的疑虑。其次,事业单位从事公益类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类型‘联动’,一起改革,不要分先后。第三,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联动’。”
“养老金改革范围应是全体社会成员,改革方法应是在惠及全体民众的基础上,承认差异性。”尹韵公建议,“养老金改革应该做好‘加法’,同时做好一些配套的机构改革,比如把各种学会、协会、文体部门、招待所、文化出版、机关高校的后勤部门等完全市场化。因为这些单位没有承担政府职能,却享受财政拨款,实在不公平。可把这笔钱省下,用于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
多位受访专家坦言,以往一些歧视性制度应该抓紧改革。在金融危机袭来之际,政府和公众需要共度时艰,信心尤其重要,但制度公平才是提供持久信心的唯一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