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虽然跟着跑,那也是因为我的手被他拉住,并且怎么也挣不脱的缘故。
跑了一段路,我们停了下来。
我喘息着说道:“这位公子,你真的认错人了,我是倾城……”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冷冷的,冰冰的,让我将后面的话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去。
“你是夏侯翩翩,你是莫小扇,你同时又是这春满楼的倾城姑娘!你玩这么多的花样,到底是在干嘛?躲避本王?”
他的声音虽然是极其的冰冷,但是隐隐听得出带着几分的悲伤。
无论是谁,被人竭力地想甩开,都会黯然神伤的。
人都是这样,都希望自己去甩开别人,而不是想被人甩开。
“你真的认错了人,我真的是倾城。”
“哼,不错你是那个以美貌和歌喉,以及各种新奇花样名动京城的名妓倾城。但是,本王不是傻子,春满楼我之前也来过,你是最近才刚刚出来的新人。”
我耸耸肩,说道:“那又如何?我还是倾城,不是你要找的人。”
“别骗自己了,你是谁我还不知道么?”
他说着,将我的手举了起来,说道:“你的左掌上有一颗痣,哼,我清清楚楚记得你以前手上也有一颗痣。”
我眨眨眼睛,说道:“你说的之前是夏侯翩翩还是莫小扇?”
“你自称莫小扇的时候,那天你坠在了河中,本王下去救你,很真切地看见了这颗痣!”
我勉强笑了笑,说道:“就算有一颗相同的痣,又能说明什么?”
“说明你们是同一个人。”
“那也就只能说明我和莫小扇是同一个人,还是不能确定我和夏侯翩翩也是同一个人啊!”
“你……”
李宇航被我说得词穷,噎在了当场。
我笑了笑,耸耸肩,说道:“好了,本姑娘要告辞了,大姨娘还在等着我哩。”
他的手没有松开,还是紧紧拉住了。
“你还想回春满楼么?”
“为什么不回?那里可是我的容身之所啊,你不让我回去,难道要我睡大街啊?”
“你已经被本王买下来了,以后只能唱歌给本王一个人听,跳舞给本王一个人看。”
“你……”
真是个无比霸道的男人,居然要束缚住我的自由。
虽然我也不想抛头露面,做个公众人物,但是他这样做就让我听起来很不爽。
“我拒绝被你买卖,我不喜欢跟你在一起,你这个人太霸道了!”
他的眉毛动了一下,说道:“这么说,你承认了?”
“承认?”
“嗯。”
“承认什么?”
“承认你是莫小扇,你是夏侯翩翩啊。”
“NONONO……我没有承认,我拒绝承认,我什么都没有说,现在我要走了,你放手。”
“放手?”
“对,放手!”
“不放!”
面对这样的一个无赖,我咬咬牙,说道:“你不放,我就喊非礼了!非……礼……啊……”
他不仅不害怕,反而将我的手拉得更紧了,并且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满脸的玩弄之色。
真是个可恶的家伙,居然这样的对待我。
他说道:“你现在已经是本王买来的歌姬,本王是你的主人,拥有你生死的权力。”
我愤怒地甩着手,但是怎么甩也甩不掉,满肚子的气,却又不知道怎么发作。
终于,我使劲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
说道:“得,我现在被你买下来了,我现在是你的歌姬了,那么我们现在可以回你的王爷府了么?现在更深露重,本姑娘要休息了。”
他将我的手举了举,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在月光下泛着清粼粼的光泽。
“好啊,走吧。”
春满楼离王爷府并不远,没走多远就到了。
途中,我不止一次地想甩开他的手,却怎么也甩不开。
他抓得很牢,生怕我再次逃走了。
王爷府果真是非常的气派,比我想象中要豪华很多,悬挂着很多的灯笼,金碧辉煌。
门口的侍卫自然是不敢多嘴,乖乖开了门。
王爷府很大,穿过了很多道门,才到了里间。
当然,王爷府里的侍卫更多,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简直是堪比皇宫了。
他将我带到了一间房,说道:“你晚上就住在这里吧。”
又吩咐身边的一个丫鬟,说道:“你去安排一下,好生照看着。”
那个小丫鬟赶紧跑开了。
我揉着被他捏得生疼的手,懒得看他一眼,就径自进了房间,将门关上了。
他在外面喊道:“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他们。”
“知道啦,我要睡觉了,你就不要再来吵我了!”
钻进了被窝,嗯,这里的被子果真是与之前住的都不一样,柔软带着芬芳的气味。
闻着闻着,我就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早就有丫鬟来敲门。
只得起床,我打着呵欠任由她们为我梳洗。
其实想想也不错,还有人来伺候,感觉像是过上了少奶奶的日子。
对着巨大的铜镜转了转圈,嗯,自我感觉良好。
那个梳头发的小丫头手艺还是不错滴。
而且今天给我配的珠宝也是很抢眼球的。
从镜子里看去,原本丑小鸭一样的我,已经蜕变成了一只白天鹅。
衣服上用金丝绣得花团锦绣,整个人看上去神采飞扬。
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觉得很满意。
正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那个小丫头又端着一盘子的早餐进来了。
一碗粥,香气四溢,不知道里面放了啥。
还有两个小菜和一碟子点心。
看上去都是十分精致的东西,赏心悦目。
我一边吃着点心喝着粥,一边问那个小丫头。
“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小丫头很乖巧,甜滋滋地答道:“回姑娘的话,奴婢叫明珠,十五了。”
奴婢?
难道我一来就成主子了?
好像听李宇航说,我也是被他买来的歌姬啊。
按理说,也应该是他的奴仆才对,怎么就成了主子?
不过这个小明珠,我还是蛮喜欢的,很乖巧伶俐。
吃晚饭,明珠将东西收拾了,对我说道:“姑娘要不要去花园里面走走?”
我看了看外面,阳光正明媚,微风和煦。
“好,我们去走走,你带路。”
“是,姑娘。”
说着,她在前面带路,我们一起到了传说中的花园。
王爷府的花园果真是气派,简直堪比皇家林园。
且不说里面占地面积多广,反正我一眼望不到边。
单单就是那些奇花异草,假山奇石,珍禽异兽,精美玉雕,都让我目不暇接。
在花园中间的地方,居然还有一个喷泉,里面喷出的水柱有一丈来高,对着阳光看去,有一道七彩虹。
我不禁为之折服,在这遥远得不知道年代的时空,居然还有这么高科技的东西。
花园中有一个人工湖,湖上面有座石桥,弓形的桥身,像极了西湖的断桥。
桥的两边种植了很多的睡莲,因为尚未到睡莲开花的季节,所以只有碧绿的颜色铺满了湖面,尚无花朵。
前面有一株山茶花枝繁叶茂,花团锦簇,且颜色各异。
山茶花我是知道的,虽然不怎么种植,但是从金庸老先生的《天龙八部》中,我了解到了不少。
其中最名贵的似乎是十八学士,一株树上能同时开出十八种颜色的花,这些花一齐开放一齐凋落,甚是有趣。
其次为落地秀才,为十七种。
眼前的这株,我看不出名字,但是从个头和纯色来看,应该也不会是凡品。
每一朵都大如牡丹,颜色纯白,点缀在绿叶之间,十分醒目。
我越看越喜欢,明珠说道:“姑娘,要不摘一朵奴婢帮您别在发髻上。”
“好。”
说着,我伸手去摘,却没发现旁边却伸出了一只手,一把将我看中的那朵花拦住了。
嗯?
我抬起头,看去,就见隔着茶花,站着一个艳丽的女子。
未待我说话,那个女人已经开口了,樱桃小嘴一张一合,说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难听。
“你就是王爷昨个儿带回来的歌姬?”
本来话是没什么可挑剔的,我本来就是李宇航买回来的歌姬。
但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却是格外的难听。
语气极其不善。
明珠已经微微欠身,说道:“奴婢见过梅妃娘娘。”
梅妃娘娘?
难道她是李宇航的妃子?
难怪说话这么大的醋味。
虽然我初来乍到,但是我也绝对不能因为自己是初来乍到就让这样的一个女人嚣张。
倘若这一次让了步,以后就有得被欺负了。
我笑了笑,说道:“原来是梅妃姐姐,妹妹眼拙了。”
本来我是极其不愿意跟李宇航扯上任何关系的,但是为了气气眼前的这个女人,我决定将自己跟李宇航车上关系,并且越暧昧越好。
果然,她的脸色很难看,冷笑了起来。
“不过是爷买回来的一个小小的歌姬,竟敢跟我称起了姐妹,真是太不知贵贱之分了!”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姐姐何必这么大的火气啊,歌姬怎么了?王爷喜欢,那就是枝头的凤凰,如果王爷不喜欢,就算是金枝玉叶又如何?怕是连歌姬都不如。”
“你……”
梅妃气得脸都要绿了,粉面巨变,恨不能一把将我掐死。
我依旧笑眯眯,怒吧怒吧,你越怒我就越开心。
别以为自己是什么金枝玉叶,就可以欺人太甚。
我才不把你放在眼中。
气到了她之后,我笑盈盈地将那朵山茶花摘了下来,捏在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