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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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清朝(2)

康熙朝最大的文字狱案件有1663年的明史案和1711年的《南山集》案。到了雍正朝,雍正为了巩固统治,打击异己,“文字之祸”更甚前朝,甚至已经到了无中生有的地步。如1726年,江西主考官查嗣庭将“维民所止”作为考试题目,这本是引自《诗经》中的一句话,却为他招来杀身之祸。因为有人告发“维止”二字乃是“雍正”“去首”,“谓之大不敬”。1728年的吕留良案是雍正朝最大的文字狱案。吕留良是明末清初著名的理学家,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就已病逝,其著作多有强烈的反清意识。雍正六年(1728)被人告发。1732年,雍正下令将吕留良开馆戮尸,吕氏一族或被杀或流放或被贬为奴,就连他的学生甚至买他书的人也遭牵连,许多人被处死。到了乾隆朝,文字狱案件之多,处罚之苛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乾隆一朝有案可稽的文字狱案件就有近80起,其中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四十七(1782)年,短短的五年之间就有近40起。文网的严密已达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犯案之人轻则充军流放,重则身首异处,且牵连族人。

康、雍、乾三朝大兴文字狱,一方面压制了反清思想,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治。但另一方面,在这种文化高压政策下,学者和士大夫为了自保,都不敢再研究经世致用之学,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万马齐喑”的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清朝前期的边疆和对外政策

在康乾盛世的120多年的时间里,清政府国力强盛。统治者以极大的努力,先后解决了西南、东南、西北、东北的边疆问题,基本上实现了祖国的统一,为我国辽阔的多民族国家的版图奠定了基础。

平定三藩“三藩”指的是镇守云贵的平西王吴三桂、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和镇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三藩”为清廷镇压农民起义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清政府对他们非常倚重。然而时间一长,“三藩”均拥兵自重,割据一方,严重威胁了清政府的中央统治。

1673年,平南王尚可喜因年老多病上书康熙帝,希望能归老辽东,由其子尚之信承袭爵位,继续镇守广东,不料康熙帝却下了撤藩的命令。吴三桂此时也假意上书请求撤藩,以试探虚实,结果康熙帝依然下令撤藩。不久又批准了耿精忠的撤藩请求。面对康熙帝的撤藩令,1673年11月,吴三桂公开起兵叛乱,耿精忠与尚之信分别于1674年3月和1676年5月公开响应吴三桂。三个藩王发动的反对清朝统治的这场叛乱史称“三藩之乱”。康熙帝用了八年的时间平定了这场叛乱,虽然在这八年之中人民饱受战争之苦,但却巩固了清王朝的统治,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统一台湾康熙帝在平定了“三藩之乱”后,便把统一台湾提上了日程。1662年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继位。此时的台湾郑氏集团内部矛盾重重,各派系之间争权夺利斗争激烈,致使郑氏家族的统治江河日下。1681年,郑经死,其长子郑克臧继位,但不久郑经部下冯锡范将其杀死,年仅12岁的郑克塽袭延平王。郑克塽为了继续苟延残喘,向清政府“遣使

书,愿称臣入贡,不薙发登岸”,但遭到拒绝。虽然清政府一开始在是否用武力统一台湾的问题上存有分歧,但在内阁大学士李光地、福建总督姚启圣等一批主战官员的力争下,康熙帝于1681年6月发布诏令,决定以武力统一台湾,并任命降将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作为攻台主帅。1683年8月,清军胜利进驻台湾。攻占台湾后,康熙采用施琅的建议“坚守台湾”,在台湾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下辖台湾、诸罗、凤山三县,隶属于福建省。且在台湾设总兵一员,副将二员,驻兵8000。在澎湖也设副将一员,驻兵2000。这样,台湾又重新统一于中央政府的管辖。这不仅对中国的国家统一有重要意义,对台湾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与沙俄的交涉从16世纪开始,沙皇俄国就不断地向中国发动武装侵略。到了17世纪中期,沙俄以黑龙江上游的尼布楚(今属俄罗斯)和雅克萨城为据点,不断地侵略中国的东北边疆。与此同时,沙俄还遣使来到中国,企图以外交欺诈来掠夺中国的领土。当时,中国因内部三藩未平、台湾未归,因此未能有效地阻止沙俄的入侵,不过康熙帝仍十分重视东北边防。三藩之乱平定后,康熙帝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二月到五月“巡视边疆”,检阅军务状况。

1685年,清政府正式打响了雅克萨之战,这次战役以清军的胜利告终。然而第二年,俄军卷土重来,导致了第二次雅克萨之战。沙俄在清军节节胜利的情况下被迫遣使和谈。这次雅克萨战争为中俄两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创造了条件。

康熙二十八年(1689)八月,中俄在尼布楚城外举行谈判,九月双方正式签订《尼布楚条约》。时值清政府正忙于征服噶尔丹的叛乱,为了实现东北边境的和平,清政府被迫在领土方面作出重大让步,让出尼布楚城及其西一直到贝加尔湖的大片土地,以此来换取俄军撤出雅克萨。《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中国东北边疆逐渐稳定下来,虽然这个条约对俄国更加有利,但对遏制沙俄继续侵略中国东北有很大的意义。雍正时期,中俄分别于1727年和1728年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划定了中俄中段的边界,并对两国的经济、贸易及宗教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作了规定。

统一蒙古与回疆清初叶,漠西厄鲁特蒙古的噶尔丹在夺取准噶尔部的统治权后,多次以武力攻掠邻部,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且与沙俄相勾结,对漠北地区的统一造成了威胁。为此,从1690年至1697年,康熙帝三次亲征,终于平定了噶尔丹的叛乱,将蒙古各部置于清政府的管辖之下。在平定噶尔丹的叛乱后,康熙帝命噶尔丹的侄子策妄阿拉布坦统领噶尔丹部。然而策妄阿拉布坦是“貌恭顺,怀靖志”,逐渐走上了扩张道路。在不长的时间里,他就控制了天山南北,并于1716年趁西藏内部纷争之际把扩张的矛头直指西藏。他杀死拉藏汗并在拉萨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两年后,康熙帝遣军西藏,驱逐了策妄阿拉布坦的军队,此时的准噶尔部实力还是比较强大的。但在噶尔丹策零(策妄阿拉布坦的侄子)死后,内部纷争激烈,这给清政府平定准噶尔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时机。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准噶尔部,到1757年最终平定了准噶尔部前后80多年的叛乱。

统一天山南北主要是平定大小和卓的叛乱。1757年,天山南路维吾尔族的波罗尼都和霍集台两兄弟发生叛乱,即大小和卓叛乱。清军于1758年入疆平叛,并于1759年夏,最终平定大小和卓叛乱。清政府在统一天山南北后,于1762年设置伊犁将军,加强了对新疆的统治,巩固了西北边防。

经过清初三位皇帝的不懈努力,边疆少数民族终于得到基本统一。此时的中国边防巩固,疆域辽阔,国力昌盛。而土尔扈特部在乾隆中期不忍沙俄的欺侮,在首领渥巴锡汗的率领下,千辛万苦回归祖国的事实也给清朝盛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清朝前期,中国能实现国家安定繁荣与边疆的统一与清朝统治者实行的内外政策是密不可分的。清政府的内外政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汉族,二是对其他少数民族,三是对外国。

清王朝统治者在建立政权、入主中原实现全国统一的过程中,不断吸收继承了汉民族的封建政治思想和文化遗产,逐步提高了自身的文明程度,实现了满族的汉化。在处理与汉族这一人口最多的民族的关系的时候,清政府一方面采用民族高压政策,对汉族人民进行压制。如清统治者入关初期推行的薙发令以及清前期的文字狱。这种高压政策主要是为了摧毁汉人“华夷之辨”的传统观念,打消汉族的民族优越感,以维护满族的统治。但另一方面,为了利用汉人的先进文化为清政府服务,清政府不断调整统治政策,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和地主阶级。如开设科举来吸引广大的汉族知识分子,用尊孔、祭孔来博得汉族士大夫的好感等,这些都对清王朝统治全国意义重大。

在对待其他少数民族上,清政府主要是团结少数民族,以维护国家统一,而具体的措施就是“用武力进行威慑,用恩赏予以笼络,用法律加以制裁,用宗教表示尊崇,用行政加以约束”。在平定准噶尔部、天山大小和卓叛乱时,清政府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出兵平叛。在平定叛乱之后,又对少数民族上层分子论功行赏。清朝的“年班”和“围班”制度对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年班”就是少数民族的上层定期轮番到北京觐见皇帝;“围班”就是指一些不适合进京的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如水土不服者)则到热河的木兰围场,在避暑山庄觐见皇帝。无论是“年班”还是“围班”,这些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都会受到皇帝的隆重接待,并得到大量的赏赐。

清政府尊重西藏的宗教信仰,利用和提倡喇嘛教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如乾隆时期制定的“金瓶掣签”制度,打击了西藏封建农奴割据势力的膨胀,也加强了清政府对西藏政教的管理。对西南的少数民族,清政府主要是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清初,我国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特殊的教育制度:土司制度。土司的官职虽然受封于中央政府,但都由少数民族首领担任而且是世袭制。因此,一个土司就是一个土皇帝,把持着当地的一切大权,而他们所统辖的地区也逐渐演变成一个个割据政权。这样的局面十分不利于清政府的统治。于是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将土司革除,委任非世袭且有一定任期限制的流官进行管理。“改土归流”政策稳定了西南边疆,维护了中国的统一且加深了各民族的经济、文化联系,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清朝与周边国家,如朝鲜、琉球、安南、缅甸等仍保持着朝贡制度。这些国家是清王朝的属国,定期向清王朝纳贡。但在处理与俄国的关系时,清朝统治者认识到俄国的实力强大,将其置于与自己平等的地位上来解决双边问题。然而当中国仍按部就班发展封建专制主义的时候,西方世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从15世纪末起,欧洲殖民者开始向全世界扩张。就在欧洲的资本主义势力四处扩张时,中国却实行了闭关锁国的政策。清初,清政府唯恐大陆与台湾相通,威胁其统治,下令“片帆不准入口”。统一台湾后,清政府虽然下令开放海禁,但对中外贸易的限制仍十分严格。从雍正年间开始,西方殖民者在我国沿海活动猖獗,使清统治者深感不安。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实行严格的对外贸易闭关政策,只留广州一口通商。清朝前期的闭关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西方势力的渗透,保护了国内的经济,但这种闭关政策却阻碍了清朝统治者去了解外部的世界,逐渐形成了故步自封、闭关自守的对外态度,也严重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

清朝经济

清易明之时,长久的战争给社会生产力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清朝建立后,为了巩固政权采取了兴修水利、奖励垦荒,实行更名田、永禁圈地等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清朝人口增长飞快,人地矛盾十分尖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大力垦荒十分必要。因此清朝的耕地面积较之前代有所增加。据《清实录》记载,顺治末全国的耕地面积仅为五亿二千万亩,到康熙中期时为五亿九千万亩。从康熙中期开始,耕地面积开始迅速增长。到雍正初期时,耕地面积已为八亿九千万亩。耕地面积的扩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水利工程的兴修。

1.清朝前期经济

农业为了巩固西北边防,政府在新疆大兴屯田、广修水利,其中“坎儿井”为新疆最具特色的水利工程。从乾隆朝开始,历代清帝对它的修建都比较重视。光绪初年,左宗棠还在吐鲁番地区增开了185座坎儿井,它们的修建有效地解决了当地干旱缺水的状况,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在河套地区,人们利用黄河水系,兴修水渠、引水灌溉,大大小小的水渠遍布各地,形成了一个非常发达的水系网。于是在大片的荒地上出现了阡陌交通、农业丰产的景象,也逐渐流传出“黄河百害,唯富河套”的说法。在土地利用方面,清朝农民在开垦山地、改良盐碱地以及对土地的精耕细作和提高肥料利用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清朝前期,农业生产发展的另一个表现是农产品的商业化趋势增强。清朝农业商品主要表现为三种:棉花、桑蚕、烟叶。从宋元开始,棉花的种植开始普及并取代麻的地位。明中叶以后,棉纺织业的迅速发展致使棉花的需求量大大增加,棉花的种植也就更加盛行。清朝前期,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地区、河南以及河北保定一带都是重要的产棉区。这些地区的棉花一部分是为了自给自足,但大部分(有的地区在一半以上,有的地区竟高达十之八九)都是作为商品进行交换,有些地区的棉花、棉织品不仅供应国内市场,甚至还远销国外。

清朝丝织业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使得桑蚕成为农业商品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部门,特别是在江南、广东地区,种桑养蚕已极为普遍。如杭州附近的廉市“阡陌间强半植桑”,塘栖镇则“遍地宜桑”。而市场的供求变化对桑蚕的价格影响也非常大,有的为此倾家荡产,也有的因此富甲一方。

烟叶在明朝后期传入我国,清朝前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烟叶的大量种植也促使了烟叶的加工与出售行业的出现。由于烟叶的种植地点,采摘时间以及加工工序的不同,烟叶也有优劣等级之分,并出现了一些名烟品牌,如湖南的“衡烟”就畅销全国。由于农业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致使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不断缩小,粮食缺乏问题也逐渐显现。粮食也逐渐被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出售,于是便出现了许多商品粮市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手工业清朝前期民间手工业发展迅速,而且在一些行业中已建立起比较固定的雇佣关系。清前期手工业的发展与繁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行业:采矿业、制瓷业、纺织业和玻璃制造业。

清前期采矿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采矿技术的进步方面。在采煤业中,清朝人民已经比较明确地提出煤的成因。开采煤矿时,清朝通风技术的提高可谓是清朝采矿技术的一项重要成就。据清史料记载,在煤炭开采中已使用双井筒的人工通风系统。孙廷铨的《颜山杂记》中记载:“凿开必两,行隧必双,令气交通,以达其阳。”双井筒技术的运用,弥补了自然通风的不足,提高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随着双井筒技术的不断成熟,它被运用在多种采矿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