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富裕的杠杆:技术革新与经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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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演进与技术变革的动力学(4)

人们对技术变革也持有相似的观点。在技术史中,既存在长时期的静态平衡,也存在伴随了大突变的重大的非连续变化。为了使古尔德史密斯的术语适于技术史的场合,我提议,把组成非连续变化的重大发明称为“大发明”。古尔德·史密斯把大突变称为“有前途的异形”,这个有力的类比用语对于新发明也是非常契合的。这样的大发明在曾经做出的所有发明中占有微小的比例。不过,其数量多少无关紧要。发明并不服从算术规律,大发明的重要性比其微小数量所暗示的要大得多。这些大发明也许数量稀少、间隔遥远,但它们却是新的“物种”,即新技术得以形成的原材料。

大发明是没有明确出身的发明,代表了同早先技术的彻底决裂。莫里森(Morrison,1966,pp.8—9)有点夸张地指出,早在发明者搞发明之前,其他发明者也在“无意识地或者偶然地”从事大体相同的工作。下述主张同样令人误解:正由于许多大发明确实存在一些先行发明,所以所有的变化都是连续的(Basalla,1988,pp.26—63)。必须根据先行发明的成就以及它们对大发明本身的影响对其加以评价。

一个大发明要成功,它必须具有竞争力并能够生存下来。生存能力的要求是第一位的,即新思想必须在技术上是切实可行的,更确切地说,同时代的人有能力加以再造和使用。其次,新思想必须在经济上是切实可行的,换句话说,至少与现有的技术具有同样的效率。第三,新发明必须“诞生”于一个获得社会赞同的环境,在这方面进化生物学没有直接的类比物。我们已经看到,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可行的发明有时候反而受到反动政府或者焦虑的竞争者的压制和拖延。

一项大发明一经出现,一个“新物种”一经形成,就为进一步的适应性的大发明开创了一片肥沃的土壤。大发明本身不必在经济上马上非常重要。人们把它定义为一个新概念的启程,进而提供了后续小发明的边缘性产品。新技术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加以调整并适应。在新技术出现之后,通过学习过程,继之以额外的改进。在某些例子中,一个后续改进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一个大发明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阶段。这种大发明包含了一个原创思想,这个原创思想必须等待一个至关紧要的修改才行得通,使得后续改进中的某个改进可以被视为该大发明本身的一部分。纽可门需要自己的瓦特,布香需要自己的雅卡尔,卡特赖特需要自己的罗伯茨,帕西诺迪需要自己的格拉姆,勒诺尔需要自己的奥托。在这些例子中,要精确地识别突破点是困难的,但是只要至关紧要的修正的数量较小,原则就没有失效。在关键修正发生之后,由一系列小发明组成的渐进式改进的过程就开始了。有人出乎意料地论证,正如哈尔(Hull,1981,p.37)所做的,无数的次要发明才使主要发明成为可能。二者之间的补充关系是相互的。没有小发明,大多数大发明将落实不了,其经济租金也实现不了。而没有大发明,将对什么东西加以改进呢?

我在本书一开始就坚持认为,没有发明创造,革新终将成为无源之水。相应地,没有大发明,小发明最后很可能陷入报酬递减的境地,技术将开始越来越像吉尔德及其同事在化石记录中所观察到的那种“静态平衡”,除非并且直到一个新的重大发明出现为止。如果没有工业革命时期的大发明,我们所处的世界可能只是些设计近乎完美的公共马车和帆船。恰恰是由于预计到长期的静态平衡和停滞的时期,其间不时被快速而深刻的变革期所打断,才使得古尔德一艾尔德雷奇(Gould—Eld,edge)的进化性变革理论在阐述技术史方面成为一个极具魅力的典范。正如斯宾格勒(Spengler,1932,p.37)所说的(稍显粗糙), “世界历史大踏步地前进,跨越了一个又一个灾难,不论我们能否理解和证明它”。技术进步既不是连续不断的,也不是持久稳固的。具有真正创造力的社会是罕见的,这些社会创造力的进发通常是转瞬即浙的。

传统的新达尔文主义进化观坚持认为,自然选择是在有机体个体层面里进行的。这种观点在技术领域的对应观点是尼尔森一温特(Nelson—winte)所持有的观点,即经济选择主要在企业层面里起作用。与之相反的是,古尔德一艾尔德雷奇的进化观是层次性的;它并没有否认进化在个体层面起作用,只不过也探索把选择延伸到更高的层次,例如物种层面。物种选择的思想在进化论生物学家中接受程度不一,而且其以经验为根据的重要性尚存争议(Maynard Smith,988,pp.138—142)。然而在技术史上,层次性选择的思想颇有启发。在这方面的对应情况是,自然选择既在在用技术(物种或同类群的对应物)层面里起作用,也在企业(有机体个体的对应物)层面里起作用(Gould,1982b)。

人们对古尔德史密斯的进化观褒贬不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代表作是一本晦涩难懂、自相矛盾的书。梅尔(Mayr,1988,D.465)勉强承认“异形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不过他接着补充说,近期的著作者实质上一致同意,没有丝毫证据表明发生了古尔德史密斯等人(同上,p.414)所设想的跃变。不过,对古尔德史密斯大突变观点的某种改良版本仍存在于现代进化论中。即使没有“激烈的突变”,事情也变得十分清楚,古尔德(Gould,1982c)对古尔德史密斯关于大进化的定义——“在个体发育早期阶段具有表型效应的次要遗传突变”——的阐释同达尔文进化论和已有的证据不一致(Mayr,1988,p.415;Maynard Smitkl,1988,p.153)。同技术变革相比较是直接的:许多重大技术的突破是经由小小的概念变化或者简单的思想而发生的,却导致了生产方式的急剧改变。

渐进论不可回避之处在于种群的而不是表型的变化。换言之,当一个具有新特征的新物种出现时,它并没有马上成为主流物种。前途光明的异形必须蔓延到各个种群,要么经由同具有正常表型的个体杂交,要么依靠它们高超的生存能力。经由选择机制,种群中遗传频率的变化必然是缓慢的,同技术变革中的传播迟缓状况并无二致(虽然这方面的类比有点牵强)。同时代人对古尔德史密斯的批评给人的印象最深刻,因为他们并没有否认大突变的存在,而在于驳倒了古尔德史密斯所主张的在形成新物种时大突变所具有的排他性和唯一性。新物种最终经由一系列小突变的冗长积累而进化是可能的。今天,没有哪位进化论生物学家会同意,跃变是新物种的唯一(甚或主要)源泉。相似地,并不是所有的新技术都要求大发明。

技术可能既受制于小变化,又受大变化的影响。变化的层次性意味着,技术进步的发生途经既可以是既有技术的改进,也可以是新技术的涌现。这种区分是否有益是一个判断问题。正如前文曾经谈到,标志旧技术结束和新技术开始的分界线是任意而专断的,尽管我相信,真正暖昧不明的情况并不多见。在思想的新颖性及其经济影响之间并不总是存在一个直接的相互关系。乘气球飞行必然被视为人类历史上最激进的新思想之一。另一方面,尼尔森的预热鼓风机和理查德·罗伯茨的自动骡机具有巨大的经济重要性,人们肯定把它们看做在既有思想上的改进,因而是小发明。

因此,新技术能够以两种方式演进。一个是经由突然的大发明,随之以一系列小发明来修正和改进这个大发明,使之在不改变根本思想的情况下起作用。另一个是通过一连串小发明,最终形成一项技术,这个技术同最初的技术十足不同,可以把它归类为一个新技术而不是原技术的一个改进版本。中世纪后期的伟大发明,例如风车、眼镜、机械钟、活字印刷以及铁的铸造等,都是从大发明涌现出来的新技术的经典例子,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的太平岁月的众多大发明亦如此。莫基尔(Mokyr,1991)讨论了19世纪后期五大发明的实例,它们是煤气灯照明、中射式水车、提花织机、氯漂白法和乘气球飞行。诚然,历史纪录中可以找到经由“漂移”而涌现的新技术的例子。在船运、采矿、建筑,尤其是农业中,平淡无奇的、积累式的、难以觉察的改良导致了生产力的提高。渐进论旗手吉尔菲兰选择船舶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研究案例,但在船业中,大发明较为罕见。18世纪的船只迥异于15世纪早期的船只,不过除了少数例外,这些变化都是积累式小发明的结果。在农业方面,渐进论更为突出。重型犁花了好几个世纪才被人们普遍接受,三圃制花了将近1000年才传遍整个欧洲。1500年之后,在选种、农具和农作物轮作中,那些肯定被视为新技术的发明导致了生产力的提高,但是其趋势却如此缓慢,以至于甚至有些历史学家都没有觉察到这个趋势。这些发展花了好几个世纪才得以完成。在农业耕作中,很少发明会像古腾堡或孟高尔菲的发明那样可以被识别为某个进程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