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邓小平外交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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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修道保法——邓小平外交谋略的重要基础(3)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坚持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他的倡导和主持下,我国及时调整了外交政策,使党和国家的外交工作又开创了崭新的局面。80年代中后期,******又多次倡导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国家间在政治上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彼此尊重,在经济上不分贫富发达落后,平等合作,互惠互利。这就是说,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排除意识形态差异的障碍,一定要克服社会制度之间的矛盾,不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作为确定自己处理国际关系的尺度,而是尊重历史与现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融洽不同文化之间、不同历史与传统之间的广泛交往。在当今以民族国家为单位和特征的国际社会中,维持正常和睦的国家间关系,各国都必须寻求彼此可以共同接受的关系准则,克服彼此的差异,共同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争取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在此基础上,******还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和国家间交往的实际以及在具体运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又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创造了许多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使其得到了不断地丰富、完善和发展。

一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各国之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先是为建立各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而制定的。但在这些原则提出之初,只是针对于不同社会制度之间而言的,后来认为也适用于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交往,再后来又发展为一切国家之间的交往,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成了国家间一切关系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背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不可能建立起国家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即使彼此怀着某种目的暂时建立了关系,也不会长久,也不会有真正的友好合作。无数国际关系的经验都充分表明,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处理和发展国家间关系的根本途径。

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之一,在半个世纪的外交实践活动中,始终一贯地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宣传、发展和丰富完善,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他参与制定并实践的许多重大国际策略,在中国国际战略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他所制定的国际战略新思路,特别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战略思想,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对维护世界和平,推动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1974年4月,身为******副总理的******,率领中国代表团赴美出席第六届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10日,******代表中国政府在会上发言,详尽地阐明了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立场,阐明了中国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第一次正式阐明了******关于“三个世界”的新理论。******的发言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在会上指出:国家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之上;国际经济事务应该由世界各国共同来管,而不应该由少数国家所垄断。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应该参与决定国际贸易、货币、航运等方面的大事。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应该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权,它们关于改善对外贸易条件的要求应该予以满足,它们建立的各种原料输出国组织应该得到支持。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应该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不附带任何政治、军事条件,不要求任何特权,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应该是无息或低息的,必要时可以延期偿付甚至减免。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应该实用、有效、廉价、方便,派往受援国的专家和人员应该向受援国人民认真传授技术,尊重受援国的法令和民族习惯,而不应该要求特殊待遇,更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的发言,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站在第三世界一边的立场,具体地阐发了我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措施和主张。******的成功活动,为更好地宣传和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做出了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展开和深入,在******的领导下,我国的对外工作也进行了大的调整,在更新的意义上、更高的层次上,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说:“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他还告诫全党:“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相信共产主义最后一定会在全世界实现,但是革命决不能输出,它只能是各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结果。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始终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革命从来都是一国一地的具体的政治运动,离开这些具体的条件和因素,也就不可能有革命。正因为如此,各国革命都会有自己的特殊性,忽视这种特殊性,革命就不可能成功,不顾这些特殊性,搞革命输出,强迫别国进行自己设计的革命,只能是脱离实际的指手画脚,是对别国内政的干涉,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破坏,结果只能使革命遭受挫折和失败。我们之所以在60年代和苏联断绝了关系,就是因为苏联搞革命输出,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充当“老子”,破坏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这方面,我们也有教训。

实践告诉我们,要真正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必须停止革命输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恢复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我们更加认清了革命输出的危害性,更加认识了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性。只有更加坚定地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们才能更加广阔地进行对外开放,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因素,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1986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报告中,将我国奉行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归结为十条原则,其中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了更完善的进一步阐述:“中国主张世界上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富贫、强弱一律平等,坚决反对以大欺小,以富压贫,以强凌弱。各国的事应由各国人民自己去管,世界上的事应由各国协商解决,而不能由一两个超级大国说了算。中国自己决不称霸,也坚决反对来自任何方面和以任何形式出现的霸权主义。”又说:“中国信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努力在这个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恢复和发展正常关系,和睦相处,友好合作,而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亲疏、好恶。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相同或不同作为占领别国领土、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

这里表达了******一贯坚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认识、新观点,表述了他对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立场,尤其是突出了淡化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与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间的关系,说明我们的外交战略已真正走出了社会制度的困惑,摆脱了意识形态的缠绕,实事求是地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国家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对此,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华莱士的采访时,******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国观察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中美关系是看中国和美国关系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中苏关系是看中国和苏联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谈话经新闻媒介的传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后来他在会见外国客人时,深有感触地说:“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我们一贯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又赋予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新的内容。他一再强调:我们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愿意与我们发展关系的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能成为我们发展国际关系的障碍。不管是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相同还是不同,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也不管是历史上(哪怕是刚刚过去的历史)同我国有过对抗的国家还是一直友好的国家,我们都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它们建立和发展关系。我们坚信,并已被实践所证实,我们努力这样做有利于世界的和平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我们正在不断深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各党之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发展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和保证,同时也是发展政党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前提和保证。不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办事,政党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就很难建立,即使建立了也很难保持。******说,这方面,我们吃过不少苦头。在极“左”思潮泛滥时,我们也对一些兄弟党发表过不正确的指责性的意见,影响了政党之间的正常关系。历史证明,只有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精神来处理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之间才能有客观的认识与理解,真诚的友好与合作。违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质精神,政党之间的关系就会走样,就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甚至犯错误。

如何正确处理各国共产党同共产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长期存在的问题。苏联为了与美国相抗衡,组成社会主义大家庭,但苏联共产党并不把自己当成和其他国家共产党一样的大家庭中的一员,而是把自己特殊化,把自己当成“家长”,把自己和别国共产党的关系当成“老子”与“儿子”的关系,把自己视为“老子党”,对外实行大国沙文主义,推行霸权主义。它们并不尊重别国共产党,并不让别国共产党根据本国和自身的情况决定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选择自己的道路,开创自己的事业。它们把别国共产党当作自己的“儿子”。至多也只是一个“小伙伴”,要求别国共产党为它们服务,要求别国共产党的活动作为它们的政策的延伸。它们只管自己对别国共产党发号施令,只许别国共产党服从照办,不管别国共产党面临的具体实际及其具体要求,不许别国共产党有不符合它们意愿的行为,甚至干涉别国内政,以达到自己称霸、巩固自己“家长”地位的目的。最后,这种做法非但没有加强各国共产党之间的团结合作,反而制造了许多矛盾,严重地影响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原则处理党与党之间的关系,与各国共产党和平共处。早在1980年5月31日,根据我党在处理兄弟党之间关系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这个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就提出了处理兄弟党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这就是:“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的党、各国的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这一思想,预示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处理党与党之间关系的新时期。

这一思想为党提出处理各国共产党之间关系的四项原则奠定了基础。党的十二大提出:“我们党坚持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党的十二大指出:世界各国的共产党是一律平等的。不论是大党还是小党,历史长的党还是历史短的党,执政的党还是没有执政的党,都不能有尊卑上下之分。各国党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各国党之间应该互相尊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干涉别国党的内部事务,都只能使别国的革命事业受到挫折和失败。至于强迫别国党的政策为本党本国的政策服务,甚至对别国进行武装干涉,那就只能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根本破坏。正是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党与党之间关系的四条原则,作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指导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迅速建立和恢复同一些国家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开创了党的外交工作的新局面。

党与党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等同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即使是两个执政党之间的关系,与两国之间的关系也还是有区别的。因此,简单地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搬来当作处理党与党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不妥的。但另一方面,任何国家的政党都是和它所在国家的利益连在一起的,不存在超脱任何国家的绝对的党。于是,作为处理国家间友好合作关系准则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在精神,又是适合于处理党与党之间的关系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处理党与党之间关系的四项原则,就是在考虑了党与国家间的辩证关系之后,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创造性运用与发展,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精神在处理党与党之间关系上的重要延伸与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