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A市西区FEEQ八星级酒店里,一场盛大的杰出企业家颁奖仪式正在举行。
“有请A市最杰出企业家风谣女士上台领奖。她所领导的风起国际,市值已经超过了五千亿美金,已经稳坐全球财富排行榜第一。风起国际崛起的速度惊人,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就一跃成为全球第一,是我们A市的荣誉,是中国人民的骄傲。不但如此,风起国际旗下的慈善基金会也在中国各个贫困地区建造了不少学校,养老院等福利机构。”
主持人是A市电视台的金牌主持人金和,很是有名。他一番抑扬顿挫的话顿时引来一片潮水般的掌声。掌声未落,他顿了顿又道。
“包括我们现在所在的FEEQ酒店,也是风起国际旗下的产业之一。这是A市唯一一家八星级酒店,是与国际接轨的象征。大家欢迎风谣女士!”
‘哗!’
顿时,全场又是掌声一片,不管是不是真心赞美风谣,但表面上却绝对敬仰。风谣优雅的站起身,微微提着礼服的裙摆,迈着绝对自信的步伐走上了舞台,接过了由A市市长办法的最杰出企业家奖杯,还有一本证书。
接过这些东西后,风谣对着台下的人微微鞠了一躬。“能拿这个奖,我要感谢A市的政府给以风起国际的无限支持。再则,我要感谢我的团队和对风起国际不离不弃的所有员工,没有你们,就没有风起国际的今天。”
说完后,她没有做任何的逗留,匆匆的走下了舞台回到座位上。沈阡陌坐在她的旁边,轻轻拥抱了她一下以示祝贺。
今天他穿的是一身白色的礼服,整个人特别风流倜傥,跟风谣紫色的晚礼服很般配。温文儒雅的坐在她的旁边,那就像她的真命天子。
此次杰出企业家的评选是根据公司的市值和企业的口碑,还有所做的贡献而评价的。风谣这个名字,自然是首当其冲的。大奖颁发过后,大礼堂里顿时一片肃静,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因为此次大会请来的人都是业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素质自然不在话下。
A市的市委书记又开始上台讲话,洋洋洒洒半个小时,说得铿锵有力,落地有声。他走了过后,又是各区的区长讲话。总之每个人的演讲词都差不多接近十五分钟以上。
大会结束后,就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酒店还有大型晚宴,是自助型的酒会。
风谣无心参加酒会,但因为盛情难却,也不得不留下来捧个场。她端着一杯鸡尾酒坐在了最角落的沙发上,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脱下高跟鞋悄悄揉一下脚板心。
沈阡陌找了一圈才在角落找到她,顿时脸色一喜匆匆走了过来。
“丫头,怎么不见你去吃点东西呢?我刚上楼就不见你人影了。”
沈阡陌坐下后见她脸色尴尬,一看才知道她在揉脚。他放下酒杯,毫不犹豫拉过她的脚开始揉捏,特别轻柔又特别呵护。风谣脸一红,尴尬的垂下了头。
“恭喜你,成为A市最杰出的企业家。”
“那有,你还不是得奖了,笑人家。”风谣娇嗔道,模样儿一扫她刚才领奖时的霸气。
“丫头,你真的是一个天生的生意人,在这一方面,我真的自叹不如。好在我们不是竞争对手,不然要被你吞得尸骨无存了。”
他打趣道,却也又一半在讲真话。风谣的能力是骇人听闻的,但凡是她看中的项目,没有不赚钱的。而且她下手特别快准狠,如果同一个项目别人还在犹豫期,她就已经大刀阔斧的开始进行了。她的魄力绝非一般人能比。
之前她养宝宝的时候公司一直是莫峰在打理,她接手是十个月前。那个时候风起虽然风骚,但绝无现在的高度。但看现在,短短十个月,一跃成为财富排行榜上首位,这绝对不是靠运气就能够做到的。她的血液中,有着风家独有的霸气的和敏锐,她,绝对是一个奇葩!
被沈阡陌夸,风谣很是不好意思。她在他面前一直像个小女人似的,从来没想过能力的问题。
她今天有略微施一点淡妆,看起来非常美艳。举手投足中不失优雅,谈笑中不失霸气。经过这些年的打磨,她真正的成熟了。再也不是羞涩的叫他阡陌哥哥的女孩了。
“丫头,你今天好美。”
“你看人家什么都是美的。”风谣脸更红,酡红的脸颊像是只红苹果,特别妖冶。
“是啊,你在我眼中,就连头发丝都是妩媚的。”他浅笑道,眼底一直脉脉含情。“丫头,饿不饿?我给你弄些吃的吧?”
“还不饿,中午吃得有些饱,没怎么消化。阡陌哥哥,咱们走吧,这里没什么好玩的。”
“好,我们去外面转转好了。你这八星级酒店我还没自信看过呢。”沈阡陌见她穿高跟鞋难受,顿时一把抱起她从侧门走了出去。“在这等我,我给你拿一双拖鞋。”
他让风谣坐在沙发凳上,转身朝着走廊上一个推着拖车放洗漱用品的服务生走过去,拿了她一双拖鞋就走人。风谣看着他匆匆的步伐,眼底的情愫好像多了几份。
一年了,他在她身边不离不弃的呵护着。她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的爱意,对她简直好得没话说。可她对他的感情却一直都停留在暧昧阶段。她很想接受他,嫁给他肯定是很幸福的。可心里却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说不要,他这么好的男人如果不够爱他就不要嫁给他。所以他们的关系一直都在超乎友谊却又离爱情少了一步的阶段。
怎么办呢?他对她的好要如何去面对?
恍惚中,脚上已经被换上了拖鞋。他为她提着高跟鞋,牵着她朝电梯走去。他始终都那么懂她,她需要什么,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就明白。
酒店外有一个非常宽阔的广场,广场上有一个音乐喷泉,喷泉中有一个特别妖娆的裸身雕塑。在广场两边是一个欣赏公园,专门供宾客消遣散步的地方。
金碧辉煌的酒店是A市目前最具标志性的酒店,不但里面富丽堂皇,外面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沈阡陌牵着风谣来到了广场上,看着随着音乐不断飞舞的喷泉惊叹不已。这音乐喷泉在很多地方都有,但以环形贯穿整个广场的绝对没有,非常惊艳。
他和风谣坐在了喷泉边,静静的听着美妙绝伦的音乐。很惬意,很幸福。
“丫头。”
他勾起她的发丝,眼中透着一缕淡淡的欲望。如果能拥她入眠,肯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可是他一直都没有越雷池半步,他在等她。又过了一年了,她准备好了吗?
“恩?”
“每次面对你的时候,你才我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
“我不知道呢。”看着他眼中燃烧的烈火,风谣再笨也明白了。可她好像还……不能!
“瑶儿,是不是我做得不够?还是你……始终把我当成大哥?”聪明的人对话不需要很费力,从风谣搪塞的话语他就猜出她可能还不能接受他。
“不是,阡陌哥哥,你做得很好,好得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风谣听他这么说,顿时慌张的摇了摇头,“不是你不够好,是我觉得你这么好的人,如果我不够爱你的话,就不能……”
“丫头!”他顿了顿,从西装口袋中拿出了一个戒指盒子,“嫁给我好吗?我不要你很爱我,我爱你就够了。只要你在我身边,我能肯定你终会有一天会爱上我的。我很怕,怕你忽然有一天不再喜欢我了,连大哥也不叫了,我……”
“阡陌哥哥,我……”
看着盒子里那璀璨夺目的钻戒,风谣心乱了。他跟她求婚了竟然?她要怎么办呢?
“丫头,你讨厌我吗?讨厌我对你的亲近吗?”
“当然不啊,你是我的阡陌哥哥,我怎么会讨厌你呢?”风谣摇摇头,傻愣愣的道。
“所以,其实你是喜欢我的,只是还不到你认为的那种高度对吗?”他凑上前,轻轻勾起了她的下颚,看着她嫣红的唇瓣,他觉得他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呐喊,让他吻她,亲她,吞了她。
风谣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唾沫,咬着唇不知所措。她肯定是喜欢沈阡陌的,这么多年他对她的好她不是没瞧见。她病入膏肓的时候他陪着,她叱咤风云的时候他陪她。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最怕什么,最不怕什么。他几乎把她所有的喜好都记住了,这样的男人,嫁给他那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丫头,我很爱你,很想你,你懂吗?”
沈阡陌叹息着,轻轻吻上了风谣有些惊愕的唇瓣。她愣了一下,没有挣扎,仿佛给了他无声的鼓励。他抱紧她,顺着她的贝齿滑进了她的唇齿之间,在贪恋的徘徊了起来。
唇齿的交缠令人悸动,神魂颠倒。沈阡陌从一开始的轻吻变得激烈,变得热情如火。想是要把他这些年压抑的感情全部倾泻。他吻得歇斯底里,吻得天昏地黑。
风谣的脑袋一片空白,仿佛在忽然间停止工作了。她机械的抱着他的背脊承受着他烈火般的热情,她惊恐的发现,在她心中某个地方,竟然有一块是没有温度的,寒得跟冰块一样。以至于她的热情根本挑不起来。
沈阡陌吻了许久,有些挫败的松开了风谣。他感受到了她无意识的抵触,明白她其实根本没有接受他。这个认知让他很受伤,很难过。
他怔怔的看着她美艳的脸庞,眼底那一抹受伤挥之不去。许久,他浅笑了一下,拉起了她的手,“走吧,送你回家!”
“恩!”
风谣尴尬的跟着他走,却没有看到在广场右侧公园的那个台阶边,站着一个戴着口罩的男子,形只影单的样子,显得好生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