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刑事侦查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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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刑事侦查心理学的发展概况与研究和应用现状

刑事侦查心理学的产生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发展水平与研究应用现状,仍然处在理论探索和实际应用的初级阶段。

一、刑事侦查心理学的发展概况

刑事侦查心理学是伴随着人类对犯罪行为及其心理的研究揭露而逐步产生、发展、形成的。应该说,自从有了犯罪现象并有了相应的侦破活动起,人们就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人心理与行为的关系,开始了对案件及犯罪行为与犯罪人的侦破和揭露。

在我国成书于周代(约公元前一千年)时期的《周礼·小司寇》中,就有“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日辞听,二日色听,三日气听,四日耳听,五日目听”之说。即通过观察审讯对象的言语、表情、呼吸、听觉的注意与反应状况、眼神等五个方面的表现,分析推测审讯对象与案件关系的侦破方法。1975年,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中,不仅记载了秦代的现场勘查等具体案例,而且记载了侦查人员分析案情、刻画案犯、发现案件线索和收集证据的方法和过程。又如秦简《经死·爱书》中写道,令史检验溢尸后,认为“自杀者,必先有故。问其同居,以答其故”。以此了解案发前死者有无反常的表现和自杀的因素及心理状态,以确定死亡的性质。这表明,早在秦代我国就有了规范性的侦查制度并发展了犯罪心理分析的思想。另外,在描写唐代武则天时期的宰相、著名的侦破专家狄仁杰侦破疑难案件的《狄仁杰故事集》中,以及成书于宋代的《疑狱集》、《折狱龟鉴》中,都有大量的反映描写利用人心理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以及运用心理分析的方法,侦破疑难案件的案例。再如我国宋代宋慈(公元1186—1249)所著的《洗冤集录》中记载:有一次他复审一起自杀案件,发现死者死后握刀不紧,且其伤口又是进刀轻、出刀重。他认为,一般自杀者的心理状态是:既已横下自杀之心,必然是进刀重,而临死前由于极度疼痛,又总是紧握刀柄,以减轻痛苦。此案却相反,可见情节可疑。于是他作了进一步调查,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一土豪为霸占一妇女,谋杀了一个妨碍他的无辜农民,作案后为逃避罪责,买通官吏,从而把死者诬为“自杀”。由此看来,宋慈在验尸过程中,就非常注意对死者创伤特点的行为动作极其心理特点的分析。此外,在制定和运用侦查谋略方面,也有大量的研究并利用人心理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从而机智巧妙地破获案件的大量记载。例如,神断法等等。

总之,在浩如烟海的大量历史记载和文学描述中,我国古代侦办案件中,人们就非常重视研究和利用人心理及行为活动的特点与规律,从而进行对案件的侦破。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作为一门系统科学的刑事侦查心理学,在我国的出现和初步形成,只有近二十年的历史。

20世纪80年代,我国刑事犯罪进入了一个高发期,各类刑事犯罪发案率急剧增长,亟需对其采取科学的方法予以揭露和打击。同时,有关心理科学的研究也逐步恢复,并呈现出日益繁荣的景象。在此形势下,刑事侦查心理学便有了研究的条件和可能,并在一批志士仁人的努力下,使其逐步地建立和形成。从而使我国有了自己的刑事侦查心理学,并日益为人们所重视。

在国外,侦查中心理学思想和方法的运用也有很长的历史。例如古代印度的“米判法”,即是让嫌疑人口含一把干米,经过一阵时间后,让其吐出,通过检查米是否变湿,而判断其是否有罪。另如“火试法”即将犯罪嫌疑人烧伤,看其伤口愈合的快慢,从而判断其是否有罪。另外还有“水试法”、“神裁法”等审办案件的方法。虽然它们存在唯心主义的色彩,但也不乏科学的思想观点,其中一些就有相当程度的科学依据。另外,在犯罪心理的分析刻画方面,西方人也有较早的研究。例如,1486年左右发行的《巫师的锤子》(The Malleus Maleficarum),便是一本早期的犯罪心理刻画的教科书。到了近代,随着心理科学在西方的诞生和发展,西方各国及前苏联等都很重视心理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使犯罪心理学及其刑事侦查心理学等学科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从19世纪末开始,逐渐有了较为系统的司法及侦查心理学的理论研究。而后,无论在犯罪心理分析方面,还是在证人证言及辨认方面,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研究应用方面,唤起被害人及证人记忆的催眠术方面,审讯及供词方面,警察的选拔训练方面等,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应用。

虽然西方各国及前苏联,在有关侦查心理的研究和应用方面,也经历了一些波折。但是,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经过不断探索和研究,近几十年来,他们的犯罪心理学、侦查心理学以及有关司法心理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并被大量地应用于司法实践之中。

二、刑事侦查心理学的研究和应用现状

目前,刑事侦查心理学在国外,尤其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已被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应用研究,已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而为司法领域及社会各界所关注。其中研究和应用较多的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国外多称“测谎”)、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包括“心理画像技术”、“犯罪人个人特征描述”、“心理线索侦查法”、“现场心理分析法”、“心理分析侦查法”等)以及证言及辨认,审讯及询问,谎言识别,唤起被害人、证人等回忆的催眠术,警察的选拔与训练等。

例如,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面,美国、加拿大、日本、罗马尼亚、俄罗斯等几十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对它的研究和应用,而美国等一些国家已达到普及之势(详见第四章)。在犯罪心理分析技术方面,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有专门应用心理分析技术从事全美重特大疑难案件侦破的行为科学处。英国有关侦查部门也专门组织抽调和聘请侦查心理学及心理分析专家,帮助侦破有关重特大疑难案件。在英国利物浦大学还设有侦查心理学专业和专门研究机构。美、英两国都有许多运用心理分析技术成功侦破重特大疑难案件的报道和介绍。据言,他们通过大量研究和资料积累,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对系列强奸、杀人等疑难案件进行侦破的心理分析技术。在证言和辨认方面,美、英、德、瑞等国也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研究,不仅形成了较为深入成熟的理论认识,而且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司法实践中。其不仅用于指导警察部门及其人员的调查取证和组织辨认,也被法庭审理所重视。一些心理学专家作为专家证人被邀请出庭,就有关证言的可靠性等问题进行法庭论证。有许多著名案件,都因心理学专家证人的论证被法官及陪审团所采纳,从而对案件的审理发生了重要的影响。并且美联邦最高法院、德联邦最高法院等部门,也十分重视证言的心理学评价(参见美Lawrence S·wrightsman著,吴宗宪、林遐等译《司法心理学》第121—133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英Aldert Vrij著,郑红丽译《说谎心理学》第155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年)。在审讯与询问方面,美、英等国也有许多报道,客观地介绍了警察的审讯与询问方式对供述及陈述的影响,并且编写了专门的教材用于对警察的培训。在唤起被害人、证人的记忆方面,美、英等国就唤起被害人、证人记忆的方法及催眠技术,也作了一定地研究和应用。(参见美Law—rence S.wrightsman著,吴宗宪、林遐等译《司法心理学》第103—109页,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另外,在警察的选拔和训练方面,美、英等国也作了许多研究,对警察的选拔与训练给予专门的指导。

总之,国外尤其是美、英、德、俄等国,在对与犯罪及刑事侦查心理有关的问题方面十分重视,做了大量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并非常重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其研究和应用水平已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应该引起我国刑事侦查领域以及整个司法领域的应有重视。

我国由于多种原因,侦查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起步较晚。但是,近二十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也由于各类刑事犯罪的急剧增长,犯罪及其刑事侦查心理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心理学和犯罪学以及刑事科学界和司法实际部门不同程度的重视。尤其是1983年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在罗大华教授以及林秉贤教授等学界贤达的不懈努力和组织下,使我国的犯罪心理学等与刑事侦查心理学有着直接而密切关系的学科得到了迅速地发展,有关刑事侦查心理的问题得到了较为全面地研究,并在许多方面被应用于刑事侦查的理论和实践之中。由于有关教材、专著、论述的出版发表和公安政法院校有关专业相关课程的开设,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使犯罪及其侦查心理学的有关知识得到了较快的传播。

目前,在理论研究方面,除初步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刑事侦查心理学的体系外,犯罪行为与心理的关系及其与犯罪人的关系、犯罪行为心理的分析、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以及审讯心理、证言心理、刑侦人员的心理素质及其心理健康等问题,得到了较为全面地关注和研究,并有了不同程度的研究水平。特别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已在大量实案测试的基础上,由武伯欣教授研究总结和创立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学系统的中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及其理论、技术与方法体系。

在实际应用的研究方面,许多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除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外,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与方法,已引起了有关人员越来越多的重视。此外,刑侦人员心理的调节、咨询等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并有了较为具体的应用研究。

在实际应用方面,我国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已在各类重特大疑难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协助重特大疑难案件侦破的重要技术手段,为广大刑侦部门和人员所肯定,并得到了普遍的赞誉。而犯罪心理分析技术,也在一些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日益为刑侦部门所重视。同时,审讯的心理学方法,也得到了广大刑侦部门和人员的普遍重视和不同程度地应用。

总之,我国的刑事侦查心理学及其有关问题,已有了不同程度地研究和应用,已呈现出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的良好势头。

但是,应该看到,除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外,我国在刑事侦查心理学及其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应用上,都落后于美、英、俄等国,尤其是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脱离的情况较为严重。同时,实际刑侦工作中,人们尚缺乏应有的心理学意识和有关理论与方法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