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5月16日,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五一六”通知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纳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兵团社教工作团还未撤点,“文化大革命”开始,进行破“四旧”、“立四新”,抄红星二场领导的家,将他们的服装拿出来挂在场部机关大门前示众。煽动群众把斗争矛头指向农场领导,还收缴许多古代小说和外国小说等,当作“封、资、修”书籍统统烧掉。
1966年10月,红卫兵串连,社教团慌忙撤点。11月少量群众到哈密大营房串连,回场后,成立各种名称的群众团体。12月,持不同观点,形成两大对立派群众组织,争相揪斗当权派,使党委工作瘫痪。1967年1月1日,根据中央精神,各单位成立贫下中农委员会。从此,开展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群众组织给农场领导戴高帽、打花脸,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牌子,拉到连队游街示众,造成部分群众反感,相互对立。
一 夺权
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和哈管处“夺权指挥部”的影响下,1967年1月29日,红星二场群众组织在原机耕队大会议室,召开60多个“战斗团”计有100多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宣布夺红星二场领导权,迫使场领导表态,同意交权并签字。夺权后由3人组成“夺权委员会”,发布“第一号通令”,红星二场党、政、财、文大权归“夺权委员会”。
同年3月28日,兵团临时“文化大革命”委员会倾听一派群众的“告状”,通知红星二场两名领导和两派群众组织代表到兵团开会。在此会议上,裴周玉指出一派是革命派,另一派是保守派,并宣布两位领导,一个是革命领导干部,另一个是有错误领导干部,要回场后做检查,负责指挥生产。连群众代表也要做检查,闭门思过。这是一次搞分裂的会议。
1967年6月18日,红星二场成立临时“文化大革命”委员会,下设“文化大革命”办公室、生产办公室、财务股。
二 武斗
1967年6月,红星二场部分人在“四人帮”提出的“文攻武卫”煽动下,谎称御防外来群众组织攻打二场,建立马队,担负全场巡逻、放哨。9月,成立武斗队,配发了枪支、弹药。此前5月,攻打大营房红星中学,抓了个别哈管处机关干部。
7月10日,红星二场抽调400余人带着棍棒、长矛乘火车参与哈管处群众组织攻打红星一场,造成“七一”事件,抓了100多人,押送到红星二场关押在大仓库内。
9月17日,在红星四场武斗中死亡1人,支援西山乡搞“文攻武卫”,做试验的炸药包爆炸,被炸死两人。11月30日,用真枪实弹参与攻打红星一场,返回途中遭伏击,被打死1人。
三 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7月10日,临时“文化革命委员会”主持召开全场清理阶级队伍批斗大会,被揪57人,并在他们脖子上挂大黑牌子,接受批斗。罗列“三反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蜕化变质分子”、“阶级异己分子”等莫须有的罪名。9月18日,正式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官牛,副主任车光辉、马殿卿。下设“文化大革命”办公室、生产办公室、计划财务股。11月10日,在场部原大礼堂,又召开一次全场批斗大会,被揪斗人数增加到79人,并将被斗人员关进“老牛”班,连队为“小牛”班(实际是刑讯逼供场所),由于“逼、供、信”,在一连(原二连)制造一起“反革命集团案”,是涉及6个连队27人的冤假错案。
四 整党
1968年12月16日,红星二场开展整党建党工作,当时正处在动乱时期,以人划线。全场共有党员250人,受处分党员39人,占党员总数的15.6%。清除出党员队伍1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6人,给各种处分18人。分别给扣上“死不悔改的走资派”、“修正主义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叛徒、特务”,还有“阶级立场不稳”,“站错队”,“犯了方向路线错误”等莫须有的罪名。次年1月25日整党工作结束。
1969年2月,现役军官董旭东来红星二场主持工作,先后任政委、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第一主任。
五“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二一四团根据中共中央[1970]3号和[1970]6号文件精神,开展“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铺张浪费、反对投机倒把)运动。划为反革命2人,被关押;查出有贪污问题2人,分别被撤销职务处分。
1971年12月~1974年,二一四团开展革命大批判,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批林批孔。1976年10月,开始揭批“四人帮”。
“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红星二场执行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无政府主义泛滥,使全场347人遭到政治迫害,其中6人被打成“反革命”,非正常死亡8人(其中因武斗而死亡4人;试验土地雷死亡两人;因逼供投井死亡两人)。人的思想混乱,生产建设徘徊,10年累计,财务亏损86.38万元,造成一场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