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权属
建场以来,农场土地利用现状一直没有全面地进行过调查,至1988年农场抽调人力、物力对农场土地状况进行详细调查(简称土地详查),于1989年完成土地详查工作。
多年来,由于农场边界未定,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农场经济发展,为尽快完成确定边界工作,师局的土地局、农场党委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了专门班子,进行协调。根据国阅[1994]109号文件,新政办发[1995]84号文件、新政办发[1995]117号文件精神,对兵团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经哈密市、红星二场领导和哈密市确权办公室的积极工作,在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生产、共同发展,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于1996年6月24日达成共识,确定了红星二场在哈密市境内五宗地(农区、园林队北戈壁滩、水泥厂、雅尔石灰矿、硝地③)里,其中在农区部分(一宗地)进行了确权、勘界、登记、发证、埋界桩工作。历时12年(1989~2000)的土地纠纷终于解决,计埋界碑45个。农区确权土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2°48′00″~42°56′34″,东经93°09′58″~93°21′25″。农区东西极长16.2公里,南北极长15.9公里,其土地使用总面积为231276.75亩。2000年6月20日,哈密市人民政府为红星二场颁发了土地使用证。
二 土地管理
农场土地管理工作,自建场以来,就列入农场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中。
1979年进行土壤普查,1982年进行农业区划,1986~1987年进行职工宅基地普查,在土地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1989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兵团土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由挂靠在农场基建科的土管科起草拟文,红星二场于当年4月15日下达场发[1989]01号文件《关于我场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的暂行规定》,8月10日下发的《红星二场土地管理实施细则》,9月1日下达场发[1989]35号文件《关于成立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小组的通知》,10月24日下达场发[1989]36号文件《关于成立场勘界领导小组的通知》,使农场土地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90年3月正式成立土地管理科,与基建科分离,农场设置了专职土地管理机构并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从此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全面统一的法制化轨道。土管科成立后,首先抓了地籍管理,查清土地数量,了解土地质量,并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和经济评价,确认土地权属,建立健全土地地籍档案,为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是年秋,在哈管局土地管理处和农场党委领导下,在红星二场举办了哈管局各团场初始土地登记培训班,对农场土管科业务骨干及基层兼职土管员33人进行了培训。根据红星二场土地详查成果,依法对红星二场行政辖区(详查界线)内的全部土地进行初始登记(土地总登记),首次为农场每一块土地建立了地籍档案,完成主要条田登记卡275张共10册,各种土地统计簿51册,从初始土地登记绘制出农场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0)。
1990~1992年,对农场职工住宅用地和全场各种建设用地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清查户数达1900余户,发放宅基地使用证1800余本,职工宅基地登记卡1800余张,共22册,使农场职工个人第一次取得了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