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设政治处。政治处统管组织股、保卫股、宣传股、民运股。1951年,政治处下设组织股、宣传股、保卫股、青年股、文化股、直工股、俱乐部。1952年,政治处只设主任、副主任,党委部门增设干部管理处,设处长、副处长,撤消原股级编制,设组织干事、青年干事、保卫干事、政治干事、文化干事、通讯干事、俱乐部主任、技术书记。1953年2月15~28日,部队进行整编,政治处设主任,干部处设处长。组织、青年、文化、宣传、保卫、通讯干事改称为助理员,并增设妇女、民运、党纪助理员。1953年7月18日,十六师四十七团更名为新疆军区农建第五师十三团,其他建制未变。
195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十三团政治处增设了福利助理员、党务助理员。党委指定组织助理员为中心助理员,主管政治处业务工作。
1955年,政治处未设主任,只设中心助理员。干部处处长由团政委兼任。下半年政治处下设三个股:组织股、宣教股、保卫股,其他股均配一名助理员。1957年3月6日,十三团改为红星二分场,场政治处撤消,只留一名党务助理员、共青团总支书记。成立了工会组织。
1959年1月22日,根据兵团指示,恢复农五师建制,红星二分场番号改为红星二农场。恢复政治处,下设组织股、宣教股、政法股、人事科。1959年8月成立了共青团团委。1960年政治处设宣教股、政法股、人事科。1964~1965年,政治处主任由副政委兼任,下设组织助理员,人事科撤销,设干部助理员、宣教助理员、青年助理员、武装参谋。1966年点上“社教”后,配设政治处主任。1975年3月兵团体制撤销。5月红星二场归哈密地区管理,按地区党委指示撤销政治处,设政工科,下属组织干事、宣教干事、保卫干事、妇女干事。1984年恢复政治处,下设组织、宣教、干部干事。建立了团委、妇联、纪委办公室。驻场机构有司法办、派出所。1992年撤销政治处,设党委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机要科、教育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并设驻场的司法服务所、公安派出所。
红星二场党委机构系统、历任政治处正副主任简况、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