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发展中的民主:政治精英与村民选举
15342800000034

第34章 总结(2)

第一节 主要发现

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无疑是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山农民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农民建立了自己的村民委员会。但是,作为一项制度,如果没有政治改革者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的经验制度化,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并予以贯彻的话,村民自治及其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各级政治精英构建的话,村民自治就不可能发生。中国的政治精英在村民选举中起到了推动作用,从而促进了中国的乡村民主。

一、民主化之路:政治精英引领中国农村民主化

本书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已经并将继续沿着“精英主导”的路径走向民主,因此,自由主义民主模式和平民主义民主模式都不是现实的选择。中国农村民主主要是通过精英的努力来实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研究否认农民和其他主体对农村民主的贡献。

经济不发达、缺乏公民文化,尤其是缺乏民主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能够成功地进行民主选举与村民自治,这一情形否定了一些流行理论,如所谓民主的先决条件论的一些基本结论或观点。所以说,理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好方法并非一定通过关注其社会经济因素,而是关注它是如何被精英们所操作的。

中国的经验并非是独一无二的。Terry L Karl发现,通过精英领导的协商而产生的民主是最稳定的。******认为,在许多国家,精英民主是实现完全民主的步骤之一,因为它在民众参与之前允许有竞争力的制度的建立。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主化也明,当民主是在政府主导改革的过程中产生时,这种竞争性制度的前景是看好的。

强调政治精英对中国乡村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性并不意味否定经济、文化、历史和公民社会等因素的作用,政治精英并不是启动与推动乡村民主化的唯一因素或力量。强调政治精英也不否认大众在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这就是说,政治精英主导民主化进程并非意味着社会大众对民主的发展不重要。曼海姆曾经指出,尽管政策的实际制定掌握在精英手中,这也并非意味着社会不民主,但不应该过高地评估精英的能力;在民主社会中,人民也总会将其领导人赶下台,或者让他们作出有助于大多数人利益的决策。大众对民主的维持有很大的作用,比如,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工会、农会、教会在反对威权主义、建立民主政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民主政治是治理者与人民大众之间的一种互动的体系,精英通过选举对大众负责是民主的一个特点。有些学者认为,大众与精英之间的联结是民主转型的关键所在,因为政府需要大众的支持,反对派需要组织起民众,也希望能获得民众组织的支持。不过,也有少数学者比如Thomas Dye 与Harmon Zeigler认为,民主的生存并不依靠大众对民主理念的支持,相反,精英对民主价值的支持远远超过大众。

精英主导的民主转型自然也有其缺陷:一方面,精英们可能在改革危机的初始阶段出于权力斗争或党内合法性的动机,随着时间的变迁,核心决策层在改革过程中的统治地位可能会下降;另一方面,这种民主通常带有强烈的人为性,领导人的认识、注意力和意愿的变化以及领导人的更替都有可能影响民主的进程。人们更愿意相信“其他因素开始在民主变革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当然,超越精英主导的民主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对中国乡村民主政治建设来说,其关键点就在于,政治精英或治理精英是否和如何保持民主与维护党在农村领导地位之间的平衡。

二、主要角色

党政领导人对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政治精英的内在结构与地位对我们认识其在中国农村的民主发展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是十分关键的。中国村民选举,可以说是在各级政府的发动和指导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实施之后,农村精英及其他主体才作为推进农村民主的重要力量出现于农村政治舞台上。

(一)国家层面:建立民主制度,制定法律和政策

在中国最高领导层,彭真、薄一波和****是支持农村实施村民自治的最重要人物,他们的角色有着象征政治的意义。民政部的官员在国家高层领导人的支持下推进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在这些官员中王振耀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民政部的精英在实施和推动农村村民自治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如果没有这些官员,那么农村民主也就不可能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作者认为,国家层面的政治精英是农村民主的发起者、农村民主制度的设计者和推动者。他们制定选举法律,给予政治上的关注和重视及相关的制度安排,总结并推广基层民主的经验和创新,指导并监督基层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国家层面的政治精英扮演了农村政治改革的角色,在行政层面上构建农村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构建行为可以称之为“改革政治”(Reform Politics).

(二)省级层面:传达和实施政策

研究发现,省民政厅的领导及其工作班子对农村村民自治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省级官员的核心层共同推进选举实践,他们的能力对村民自治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各省在村民选举的民主质量及农村村民自治发展上存在不平衡,与省级政治精英所起的作用直接相关。本书作者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自实施村民自治20多年以来,各省村民自治的民主质量体现出差异性。省级政治精英支持与否以及他们如何操作农村民主与村民自治水平区域性差异之间有着明显的关联。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一层面的构建活动主要属于传达政策,因此,不妨称之为“分配政治”。

(三)县(市)和乡镇层面:执行政策和组织选举

县(市)和乡镇政府扮演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角色,不能简单地用“积极的”或“消极的”来划分。总体上说,构建和操纵是县(市)和乡镇精英在面临实施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问题的时候所采取的两种主要策略或行为。

显然地,基层政府官员在上级领导和地方民众之间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他们是推动农村民主的政治精英链中的重要环节,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纽带。如果说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治精英是有关法律和制度的制定者和提供者的话,那么,县(市)、乡镇两级的官员是传递者,作为传递者,他们主要是从上级获取指示、政策和法律,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从根本上讲,地方精英构建农村民主的行为主要是一种服从政治策略,属于“服从政治”(Loyal Politics)的行列。但是,地方精英操作农村民主的行为也是一种地方政治策略,因为在操作过程中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有的地方积极构建农村民主,有的则根本没有,这些行为属于“地方政治”(Local Politics)的范畴。

(四)村庄:运作选举

在村民选举实施之后,农村精英和其他主体是作为实践农村民主的重要力量出现的。村庄精英的功能及其对村民选举的态度因地而异。

农村精英是农民和农村利益的代言人,是村民选举的实践者和运作者,也是新型政治参与机制的创造者,他们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渠道和能力。由于农村精英们有声望、权利和政治动员的资源,因此被视为农村民主的主要实践者和运作者。他们有更多的信息渠道,更能清晰地达他们的利益,并能熟练地遵循民主程序。在他们所做的事情中,村民选举中的竞选可能是最值得关注的。农村精英无疑在运作农村民主参与机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尽管我们不能将这些机制创新完全归功于他们。在这些创新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是“海选”和“村民代大会”。村党支部书记由于在农村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地位,在村民选举中有着强有力的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对村民选举的基本态度是积极的,然而,他们中有不少人往往采取控制和操纵村民选举的做法。尽管如此,由于村民选举的引入,作为核心领导,村党支部的权威正在遇到挑战,这些村庄政治活动成为当代中国真正的“公民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庄政治精英们实践着民主政治,他们的政治活动可以归之为“公民政治”。

三、构建的策略

由于政治精英的作用,农村民主的图景因地而异。村民选举的质量以及村民自治和民主的命运受政治精英行为和策略的影响。在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通常是得到了省、县(市)、乡镇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此外,政治精英组成的权威组织可以采用相应的策略来推行村民选举。农村民主有一定的“欺骗性”,是指它是负责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的政治精英们的策略选择和采取一些促进农村民主发展策略的结果,它缓减了来自持反对意见者的阻力,减弱各种对农村稳定的担忧。

(一)国家层面

精英们运用三类资源即高层领导支持、农民的期望与压力以及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有效地构建良好的环境,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构制度,并为村民选举培训人员。总之,这些精英已经有效地运用各种各样的途径、方法和策略构建了村民自治的各种要素,并把这个问题提到工作议程上来。国家层面的政治精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推动民主:1)创造良好的环境;2)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3)制度建设;4)依靠人民代大会促进基层政府和群众组织的发展;5)三个合作项目:中国农村干部培训中心、民政部与欧盟合作——中国农村事务管理培训项目、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的标准化。

(二)省级层面

尽管政治精英的发动和创新是农村村民自治的政治前提条件,但也需要一些机构来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发展农村民主。事实上,这样一个网络是否存在以及强大与否,对村民选举的发展十分重要。省级政治精英主要用五种策略来推动农村民主:1)精英合作;2)地方立法;3)政治责任;4)政治规划;5)平衡党的领导和村民选举的技巧。

(三)县(市)和乡镇层面

县(市)、乡镇政府如果确信村民选举将有助于他们工作的开展,不会损害其权力的话,那么,可能就会成为一种比较积极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村民选举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县(市)和乡镇领导人是否能够看到农村民主带来的利益。由于民主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地方领导的行为具有以下两面性。

1.积极行为

县(市)和乡镇的领导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对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其策略包括:1)实施法律与规章。越来越多的地方领导已经认识到在法律范围内行事是保障村民选举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2)寻找典型和树立榜样。在中国,树立典型并推广其经验是各级政府在执行一项政策或建立某项制度时所采用的传统的和重要的途径。3)发展策略。那些愿意推动农村民主的地方官员总是强调和关注村民自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4)平衡各种关系。如果地方官员想减少各种障碍以有效推进村民自治的话,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城乡关系、执行政府事务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或者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两委会”关系)。

然而,只有当这些策略转化成更为具体的方法和活动时,地方官员才能有效实施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主要方法有:宣传、动员和组织选举,提供规则模式,制订计划,设定选举议程,人员培训和资金支持等。

2.消极行为

选举的操纵者大多数是乡镇官员,操纵分为选举前操纵和选举后操纵,前者是指控制选举程序,后者是指控制选举出来的干部。本书展现了地方政府控制和操纵村民选举的办法:1)以牺牲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代价,强调地方规定,控制信息;2)地方政府通过村民选举领导小组来控制;3)召开会议,让村干部了解乡镇政府认为理想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4)影响村民的态度和行为。地方领导,尤其是乡镇政府官员会尽力通过他们的权威和个人声望来影响村民的态度和行为;5)直接干预候选人的提名;6)在选举后,许多乡镇政府通过财政途径控制村民委员会。

(四)村级层面

本书关注一系列有机联系的因素:包括制度和组织变迁、社会资本、信息以及沟通渠道。这些都影响着农村精英实践农村民主的过程。

村庄精英采用以下策略来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和促进农村民主。他们利用法律和制度、民众对公共问题的情绪和兴趣、外部力量,甚至是村民的抱怨和抗议。实际上,在村庄层面上,对农村民主的操作是通过如何扩大权力和如何在村民选举中移交权力的过程来实现的。本书尤其关注最为重要的民主实践的竞选活动,分析了政治竞选出现的前提条件和推动村民选举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因素,还列举了农村竞选的草根资源,总结了农村竞选的三个策略:拉选票、打“经济牌”、尽可能利用各种资源来建立竞选班子。

进一步讲,村庄精英创造了不少民主参与的机制,从而促使村民选举的质量得到提高。村民代大会就是一个伟大的创新,体现了中国农村政治精英们的政治智慧。村民代大会的主要职责就如同一个立法机构,其结构与运作体现了村庄精英们的治理理念。

“控制”或“操纵”成为不少农村村党支部在村民选举时采用的基本策略,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往往采取各种措施或办法来控制或者操纵村民选举。首先,村党支部书记经常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其次,村党支部可以通过提名或确认候选人资格的办法来指导或操纵选举过程。第三,使这些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第四,重大决策必须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同时作出。然而,在历经多年的村民自治实践之后,随着政治改革的深入,村党支部书记发现其越来越难以直接控制村民选举。在这样的背景下,村级党组织开始改革其控制村民选举的方式,反思对村民选举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到目前为止,村党支部书记采取了许多策略来应对村民选举带来的挑战。其中,有些是积极的,有些是消极的。主要变化如下:村党支部成员或书记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以操纵村民代的选举和控制决策过程取代操纵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行为。当然,不能否认的,村党支部也可能加入到促进农村民主的行列中。

四、两条规律

从政治精英推动农村民主的历程来看,不难发现有两个带有规律性的经验现象。第一个规律是政治精英们的级别越高就越愿意去推动或促进农村民主,相反的,级别越低就越有可能控制或操纵农村民主。因此,相比较而言,省级和中央政府在推进村民选举时更积极,而县(市)和乡镇政府的态度则更有可能消极和敷衍。不少经验明,村民选举发展的阻碍力量主要来自于乡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例如,2003年2月,李诗扬在云南省所进行的问卷调查也证实了政府官员的级别越高,他们在选举中发挥的作用就越积极;反之亦然。此外,政治精英的层级与对民主的评价有相关性。层级越低的政治精英越有可能以“功利性”来对待村民选举与村民自治,“地方政府的层次越低,越重视选举的功利性后果,越可能由于角色与利益的冲突不支持选举”。第二个规律是政府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在实施与促进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时比党的组织部门态度更加积极。党—国家体制(Party-State)各机构由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机构组成,有着不同的角色、功能和职责。民政系统负责村民选举和村民自治,而且成为推动农村民主的重要力量。当然,也有少数例外。

这两个规律明,制度创新及高层权威的民主理念仍然是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的关键力量,而精英领导的中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可以称为政府部门职能的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