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职业负心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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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最昂贵的饭菜!

被评为最有影响力的人,秦浪感到很悲哀。

因为他这个最有影响力的人,眼看就要翘了个比的了。

一般来说,快死的人是不怎么关心任何问题了。

但是,小公主却非得和他解释一下,干嘛要去抢劫珠宝。

无奈之下,秦浪只能洗耳恭听。

小公主抬起右手,撩了下垂在下巴间的白色轻纱说道:“王司马带回来的这些珠宝,在大将军墓虽说只是垃圾,可对陈氏集团来说,肯定是笔不小的损失。再加上你们两个他们的店里出了问题,这对他们的珠宝店以后经营,也是个不小的打击。呵呵,以后这家珠宝店,可以关门大吉了。”

小公主说的不错:一家珠宝店要是被抢劫、而且还有两个人质被歹徒带走,那么人们以后谁还会来这儿购物啊,要是万一再被抢劫犯带走了咋办?

所以小公主才有绝对的把握,说这家珠宝店会关门大吉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

听小公主这样解释后,秦浪慢慢的明白了:“我知道了,你们是和陈氏集团有着什么过节,这才用抢劫的方式,来打击报复人家,而且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东方市之前发生的那些连环抢劫珠宝案,也根本不是你们做的。”

小公主一双眼睛,弯成一轮仰月:“你怎么知道,那些抢劫案不是我们做的?”

“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死鬼,但请你千万别侮辱我的智商!”

秦浪义正词严的反驳了一句,随即解释:“之前我曾经听人说起过,那些专门抢劫珠宝店的歹徒,在东方市犯案之前,就已经在海外做了几次案子了,那些早就被抢劫了的珠宝店,好像和陈氏集团无关吧?”

小公主若有所思的看着秦浪,点了点头说:“不错,你继续说呢。”

受到‘鼓励’后,秦浪思维更加的明确了起来:“而你们呢,也许早就想打击报复陈氏集团了,于是就借着这个机会,才趁乱冒充那些人,目的就是误导警方把你们和那些人,看成是一伙人,对不对?”

”对,很对,你说的不错。“

小公主抬起一双藏在白色轻纱下的双手,轻轻的拍打了几下笑道:“你小子还算是很聪明的,能够联想到这一点,不错。可惜的是,聪明人为什么一般都活不长呢,就像是你,顶多再等大半个时辰,就得掉脑袋了。”

虽说看不见小公主的样子,但仅仅是从她的这声轻笑中,秦浪就可以断定她也许真是个‘小’公主,年龄大不了。

只是,秦浪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的大老爷们儿,竟然会这样尊敬一个小、小魔女呢?

对小公主的称赞,秦浪不屑的撇了撇嘴说:“切,依着我的智商,能够猜出你们在浑水摸鱼,又有什么奇怪的,反正你也不会放我走。”

直到确定王司马等人是浑水摸鱼后,秦浪也终于明白他和兔子等人的身材,为什么不高了:看来小公主也研究过那些真正抢劫珠宝店的歹徒,知道他们的大体状况,所以才故意‘选拔’了一些个头不高的人,目的就是让警方把他们当做是一伙人,这就是所谓的‘嫁祸江东’之计。

只是,伟大的秦浪先生,却没想到受到了连累。

也真够可怜的。

小公主活动了一下坐姿,再看向秦浪的眼神中,就带有了少许的不忍。

秦浪耸耸肩:“麻烦你别用这种看可怜虫的眼神看我,好不好?”

小公主垂下眼帘,低声说:“没办法,我们在决定带两个人质回来时,只想把这件事的坏影响扩大的,可我却没想到,带回来的人中,竟然有姓魏的。唉,其实呢,我也不想杀你的,反正就算是放你走,你也找不到这儿的,但是祖训难违,所以、所以就对不住了。只能用世上最昂贵的饱餐,来抵消一点愧疚了。”

“草,可恶的祖训!老子祖上留下来的规矩,虽说很恶心人的让我去当职业负心汉,但却不会害死我。”

秦浪在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也懒得再在这个问题上辩解什么了,只是苦笑了一声说:“承蒙刚才那位王司马大哥看得起我,才让我充当了人质的角色。看来真是世事难料啊,一次偶然的机会,老子的小命就没有了……咦,你们怎么还没有上饭菜呢,不会舍不得浪费了吧?”

秦浪的话音刚落,小公主就指着他身后说:“那不是来了么?”

秦浪扭头一看,就看到刚才走出去的王司马,手里搬着一个案几,当先走进了金銮殿。

在王司马的身后,跟着两个彪形大汉,他们手里都拎着一个木质的食盒。

王司马把案几放在秦浪面前的地上,先用眼神请示了小公主的意思后,这才对那两个大汉摆了摆手。

那两个大汉,马上就打开食盒……马上,秦浪就嗅到了一股子从没有嗅到过的香味,忍不住的食指大动,甚至连将要掉脑袋这么恐怖的事儿,都暂时抛到了一边:“什么东西,这么香香?”

看着迅速被摆上案几的两个盘子,秦浪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喃喃的说:“谁能告诉我,这些看起来红红的肉,是人体的哪一部分?”

手里拿着个酒壶的大汉,先把一个陶瓷酒杯放在桌子上后,才淡淡的说:“这不是什么人肉,而是牛肉。我疱无肆只会做牛肉,从不做人肉菜。”

“这原来是牛肉啊,怪不得长得这样像牛肉。”

秦浪刚说出这句废话,就听到小公主说:“秦浪,你有没有听说过历史上的庖丁解牛?”

……

庖丁解牛,是个古代成语,出自《庄子》,比喻经过反复实践,掌握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做事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庖丁,在历史上是个很有名的大厨,专门为梁惠王做牛肉大餐,因为他在杀牛时的动作,很是熟练娴熟,而且其中还暗合《桑林》舞乐的节拍、《经首》乐曲的节奏,所以让人在看他杀牛时,觉得完全就是一种享受,以至于梁惠王才赞叹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梁惠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嘻,好啊!(你解牛的)技术怎么竟会高超到这种程度啊?”

至于那位庖丁接下来是怎么说的,秦浪才没心思去考虑这些,甚至他都不知道谁是庖丁,所以很实在的摇了摇头说:“没听过什么庖丁解牛,倒是听说过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秦浪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位疱无肆就勃然大怒:“混蛋,你连我老祖的大名都没有听说过,真是白活了!”

“切,你只知道我白活了,那你知不知道我马上就要死了?看在你辛辛苦苦为我做饭的份上,你有没有想对你老祖宗说的话?我可以免费给你捎带到阴间去。”

对摩拳擦掌的疱无肆,秦浪丝毫不介意,抬手捞起一块牛肉,放在嘴里闭着眼的大嚼起来。

才咀嚼了两下子,秦浪就猛地睁开眼,抬手在案几上狠狠的拍了一下,大声叫道:“好吃,真他嘛的好吃,老子活这么大了,还从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牛肉!临死前能够吃到这样的美味,也算是一点点的死而无憾了吧!”

虽说秦浪在称赞牛肉时的用语,很粗俗,但那个疱无肆却一点也不介意,而是眉开眼笑的替他斟上了一杯酒:“嘿嘿,这下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如果有机会的话去阴间去开饭店,我肯定会照顾你的。”

秦浪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端起那个陶瓷酒杯,仰首就把里面的酒水一饮而尽……然后蓦然愣住,过了片刻才又啪的一拍桌子:“肉好,酒更好!这是什么酒,老子怎么从来没有喝过!?”

……

此前的时候,秦浪虽说很少有机会喝什么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名酒,但也不是没喝过,毕竟他怎么着算是‘高升民间贷款所’的老板,也算是有身份的人。

可是,秦浪以前喝过的那些茅台啥的,和他此时所喝的酒相比,无论是口感还是口齿留香度,都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至于迪厅、酒吧中卖得那些XO、马爹利啥的洋酒,在这种酒面前,完全就是、是马尿,提也不能提的。

说它是琼浆玉液,也是毫不过分的。

虽说秦浪说酒比肉好吃的话,让疱无肆听了后很不爽,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这种酒的确是世上无双的,所以才淡淡的解释道:“这种酒是大将军墓中留下来的,小公主为它取名‘失魂落魄’,因为无论是谁喝了它,都会因为它的美味,而产生失魂落魄的感觉。”

“失魂落魄?嗯,好名字,好名字。也唯有这个名字,才能配得上这种酒。”

秦浪说着,从疱无肆手中夺过酒壶,嘴巴对着壶嘴的喝了起来……

“这小子倒是放得开,也不屈我拿出最好的酒肉来招呼他了。”

望着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秦浪,小公主暗暗的摇了摇头,竟然有些不舍得杀他了。

但是,就算小公主再不舍得杀秦浪,也不行的,因为祖训难违,除非他是……

……

不大的工夫,秦浪就把满满的两盘子牛肉,和一壶好酒,都塞进了肚子里。

“呃、呃!”

嘴巴对着滴了两滴的壶嘴,打了个饱嗝后,秦浪才放下酒壶,醉眼惺忪的望着小公主,身子有些摇晃的扶着案几,从地上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