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职场重生之IT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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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于晴15(2)

虽说早就知道林剑这小子对朱秀晨心有所属,可他这样光明正大的说,常锋还是受不了。

“一花,二物,三钱。”常锋比划着道,“女人最怕这三样东西。”“具体说说,锋少。”林剑眨着眼问道。

他还想听个明白,免得意会错了,弄巧成拙那不是要了他的老命了。

“这一花嘛,就是鲜花攻略,女孩最喜欢花了,你要捧着一大捧花去找她,大半都能成。”常锋说道。

这可不成,林剑心想,捧着花去朱秀晨,那不给邹洪波机会记过嘛,虽说邹洪波不一定敢记,可这风险还是太大,不过,先记下来,这拿来对付一般的女孩还是管用的。

“二物嘛,就是送东西,这点是进阶版本,要比送花要费的心思大,首先你要打听好那女孩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千万不能送她讨厌的东西,一定要是送她喜欢的东西,是她喜欢而又一时间买不起的东西,那就最好不过了。”常锋总结着前生的泡妞法子,给林剑长见识。

林剑连连点头,这画虎不成反类犬还是好的,要画虎不成反类猪那就惨了。

拍马屁千万不能拍到马腿上,这是老祖宗千百年总结出来的。

“三钱嘛,这就是个总论了,做什么事都需要钱不是?”常锋比划着说,“你送花也好,送物也好,终归是需要钱的嘛,你要没钱什么都白搭。有钱的话,就算追不到女孩,你也可以买个女孩过来过过瘾嘛。”“买?”林剑不解的道。

“有些漂亮女孩喜欢被人包养,这在深圳那边叫二奶,你应该明白滴,实在不行的话,你也可以包养一个嘛。”常锋歪着嘴说。

林剑汗都快流下来了,这种法子只有常锋能够想出来了。

其实九十年代初由于贫富差距不大,大部分的人都比较纯朴,特别是女孩,不像到了二十世纪那样的爱慕虚荣,给根骨头,就跟狗一样的跟着跑了。

林剑想来想去只有第二样最适合他,这买花自然是不适合他拿来给朱秀晨的,但买东西的话,那就合适极了,只要打听到朱秀晨喜欢什么样的东西又买不起,他找个理由去问他老子林长浩要钱来,再买去送给朱秀晨,那自然会讨得朱秀晨的欢心。

常锋才懒得去管林剑心中的小九九,一放学他就去找李琳:“想好了吗?”“我……”李琳才吐出一个字就被常锋拉着跑出了校门。

她满头是汗的扔开常锋的手:“你想干什么!”常锋看着她那对大眼睛里露出来的警惕,笑道:“逛街啊,还能做什么,我还能吃了你不成?”李琳咬着银牙,直到看着常锋张手招下一辆出租车,才愕然道:“真逛街啊?”“我还真能吃了你啊?”常锋坏笑道。

李琳咧咧嘴上了车,就听常锋说:“去中心广场。”到了地方,李琳跟着常锋下车,就见他往服饰专卖店走。

“等等。”李琳指着那间叫爱美琳的专卖店说,“这是卖女装的。”“卖男装的我还要叫上你吗?”常锋无奈说道,“我要给个朋友送件生日礼物,她的三维我清楚,但是我想让你帮着参考一下,你也可以挑两件喜欢的衣服。”最后补充的那句话一点都没让李琳高兴,她咬着牙瞪着常锋,原来的满心欢喜变成一肚子空气,她真想一口将常锋的耳朵咬下来。

“是于乐的妹妹吗?”李琳忍着气问道,常锋看她的表情都快在发飚的边缘了,忙抬起双手说:“我不是有意的,咱们整个学校里就你会穿衣服,我不找你,我找谁?”李琳这才算是消了消气,想到于晴那巧夺天工的脸孔,自己真是拍马都比不上,就苦涩的说:“我帮你当参谋,我不要衣服。”常锋轻叹了下,才帮着李琳拉开门。

九十年代初是碎花连衣裙走红的时节,哪里都能看到女孩穿着碎花连衣裙,戴着宽边大墨镜,在这个年代虽说是时尚,但在常锋的眼中那就是土得掉渣了。

只有像陈逸欣和于晴这般姿色的女孩才不会受到时代的影响,就像费雯丽一样,数十年前的照片放在现在依旧是美丽得异于常人。

这间专卖店都是卖长裙和碎花连衣裙,说是专卖店,只是租下一间门面来卖东西罢了,而并不是专卖某一个品牌,里头能看到许多个品牌的服饰,甚至在门口还卖烟酒。

这年代除了去百货大楼买衣服外,极少有别的选择,这样的综合的服饰店兴起只是这一年的事,里头的服饰大多是从广州进口的杂牌,而皮鞋则是福建那进来的,其中不少都是假货。

常锋完全没有分辨服饰真假的水平,李琳会一些但都不多,只有凭借着感觉。

一条淡黄色的长裙落入了常锋的眼中,在他的印象中于晴比较喜欢黄色的东西,还有紫色,可惜店中紫色的衣服的那种紫色都偏土,难看得要命。

“这条黄色的长裙不错。”李琳这样评价着,常锋能看出她心不在焉。

“这条黄色的长裙有两条。”服务员看出常锋想要买,而且不是买给眼前的女孩,她就说道。

得,一人一条一样的,那还得了。

常锋白了那服务员一眼,想起某次同学聚会时李琳提到过她喜欢白色的连衣裙,好在这店里白色的不少。

“李琳,白色的给你调两件吧,还是都打包了?”常锋的话让服务员大吃一惊,忙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这个看着是高中生的少年不是哪个有钱人的小孩吧。

李琳嘟着嘴说:“那就打包了。”她说的是气话,可没想到的常锋一招手:“都打包了。”店里的白色连衣裙就是每种一件的话,足足有三五十件呢,常锋这样的气派,让服务员都合不拢嘴来了。

李琳也吃惊的看着他:“我,我只是说说的。”“你喜欢就行了。”常锋诚恳的说着,李琳小心儿跳跳,脸儿红透了,之前的哪一丁点不开心早就忘了。

服务员看着心里直摇头,现在的高中生啊,早恋情况实在太严重了。可这位服务员一点都没往自己身上想,她自己也才十六岁呢。

看着比常锋和李琳都要老成,但那都是社会阅历磨练出来的。

十六岁还不从农村出来城市里打工的女孩,在村里人的眼中可看着就太特别了。

李琳开心的去告诉服务员尺码,常锋就攥着票子准备买单,这里的衣服便宜着百来块一件,他问余代英要了一万。

当时,余代英问他要钱做什么,他说扶贫来着。

一共三十四件,李琳都捧不下了,常锋帮她放到出租车上,当着司机的面记下车牌号,让他送李琳回市委大院。

提着那件淡黄色的长裙,常锋志得意满的来到于家,按开门,于乐看见是他,就想要让他进来,就听于晴说:“哥,是常锋?别让他进来。”得,这都能闻出味来了。

常锋一脸的别扭,于乐指指他手中的盒子:“送给于晴的?”常锋一本正经的点头:“我得亲手交给她。”于乐笑笑,侧开身子说:“你进来吧。”于晴撇着嘴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常锋递上去的连衣裙,和自己的身体比划着。常锋心情忐忑的站在一旁,注视着她,竟然没来由的害怕她会不喜欢。

一种比面对着比尔·盖茨、劳伦斯·埃里森更紧张的情绪让常锋的神情看上去有点不安。

于乐站在门口看着妹妹和常锋,突然有种意外的感觉,这两人的相逢或许是种宿命也说不定。

瞧着于晴的眉角慢慢的弯下来,常锋悬在半空中的心才跌落下来,长长的出了口气。

“我不喜欢。”于晴违心的说着,手却抓着连衣裙不愿意放开。

常锋想要开口,于乐给他使了个眼色说:“好了,留下吧,于晴,我和常锋还有事,你等妈回来给你做饭。”拉着常锋出了门口,于乐才绷着脸说:“一次不能便宜你太多了,让于晴慢慢的接受你,现在你可以走了。”常锋挠挠头,快到楼梯口的时候才听于乐说:“明天校队集训,还缺个后卫。”常锋背着身摆着手,笑了起来。

于乐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常锋和他提过曾经提过左后卫的位置。

前生常锋一直都是阳中校队的主力,到大学里更是学校的主力左后卫,速度极快,助攻能力非常强,现在又拥有前生的经验,真要踢起来,怕是于乐都不见得是对手。

于乐的位置是右边锋,正好和常锋的位置对上,看来还是要较量一番了。

回到家里,余代英把饭端上桌,就说:“你拿那一万块不是去哄女孩开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