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我们一定要对自己和对方的信息都全面掌握,才能保证博弈的成功。
在实际情况中,不容易“知彼”,但容易“知己”。“知彼”难就难在信息获得之艰巨。“知己”话虽容易但在实际博弈中,我们不一定能够做到充分了解自己。
我们在决策时,首先要知己。所谓“知己”,在这里主要是指要熟悉我们的目标是什么,我们有哪些可以选择的可能策略空间,在对方某种策略给定的情况下,我们各个策略下的收益是多少,以及实现这些收益的可能性(即概率)有多大。
比如拍卖的时候,竞价者在拍卖之前均要对被拍物品作一个估价,并给出自己的可能的叫价区间。拍卖时,竞价者这样的行为是理性的:如果他人对被拍卖的物品的出价不超过他的估价,他将继续叫价;否则退出竞价。
然而在竞价时,竞价者有时被你追我赶的加价气氛所感染,不理会自己的理性分析而不断地加价,喊出的价格可能超出自己的理性估价。我们也往往不能准确估价时,可能的是,某个竞价者最终得到该物品,他发现自己出的价格高于他对它的估价,他后悔了。在这个拍卖过程中,拍得拍卖品的竞价者“忘记”了自己的目标是使该物品的估价与付出的货币量之差尽可能地大,并且这个值不能为负值,他“忘记”了他能够叫出的价格空间。即他没有能够真正地“知己”。
在实际博弈中,我们往往“忘记”了我们的目标,我们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往往不一定清楚我们实现目标的可用策略,不清楚某些情况下的收益有多少;在不确定情况下我们经常与不确定打交道算各种情况下所得收益的可能性。
我们的目的是通过自己的理性计算选择合理的策略,以达到我们的目标,然而在此之前,作为理性人,我们首先要“知己”,对与“己”相关的各种要素作出准确把握。
然而,光“知己”是不够的,我们还要“知彼”。我们获取多少收益,不仅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策略或者行动,而且取决于与我们处于同一个博弈之中的其他理性人的策略或者行动(当然他人的利益也取决于我们的行动)。即我们与他人的利益是相互依存的。
这是博弈论的一个基本假定。这就要求我们,作为策略家,要了解与我们进行博弈的对方的情况,与我们“玩游戏”的对方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他们各自的目标是什么?可能的选择策略是什么?这就是“知彼”。
同时,“知彼”要求我们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思考。所谓设身处地思考就是,我们要清楚,我们的对方与我们一样,具有理性分析能力;并且他们有自己追求的目标,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策略选择达到他们的目标。
转变了一下观念,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你会发现,你变成了别人肚子里的蛔虫,他所思所想、所喜所忌,都进入你的视线中。在各种交往中,你都可以从容应对,要么伸出理解的援手,要么防范对方的恶招。对于围棋高手来讲:对方的好点就是我方的好点,一旦知道对方出什么招,大概就胜券在握了。
有这样一个故事:
通过门上一个很小的窗口,囚犯看到走廊里的卫兵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然后美滋滋地吐出来。这个囚犯很想要一支香烟,所以,他用他的右手指关节客气地敲了敲门。
卫兵慢慢地走过来,傲慢地哼道:“想要什么?”
囚犯回答说:“对不起,请给我一支烟……就是你抽的那种:万宝路。”
卫兵嘲弄地哼了一声,就转身走开了。
这个囚犯又用右手指关节敲了敲门。这一次,他的态度是威严的。
那个卫兵吐出一口烟雾,恼怒地扭过头,问道:“你又想要什么?”
囚犯回答道:“对不起,请你在30秒之内把你的烟给我一支。否则,我就用头撞这混凝土墙,直到弄得自己血肉模糊,失去知觉为止。如果监狱当局把我从地板上弄起来,让我醒过来,我就发誓说这是你干的。当然,他们绝不会相信我。但是,想一想你必须出席每一次听证会,你必须向每一个听证委员证明你自己是无辜的;想一想你必须填写一式三份的报告;想一想你将卷入的事件吧——所有这些都只是因为你拒绝给我一支劣质的万宝路!就一支烟,我保证不再给你添麻烦了。”
卫兵会从小窗里塞给他一支烟吗?当然给了。他替囚犯点上烟了吗?当然点上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卫兵马上明白了事情的得失利弊。这个囚犯看穿了卫兵的立场和禁忌,或者叫弱点,因此满足了自己的要求——获得一支香烟。
站在对手立场上思考,在某些场合下,类似于我们日常所说的“换位思考”。通过“换位”,了解他人的所思所想,以及可能作出的相应的策略选择,从而使我们作出正确的策略选择。
当然,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或者换位思考,并不是说我们要一味地“迁就”他人,而是说,我们要了解对方。当然了解对方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我们的目标,或者说极大化我们自己的利益。
“知己”与“知彼”,是正确推理与计算的前提。我们在进行策略选择时,只知道自己的目标或者得益、自己备选的策略是不够的,还要知道对方的目标以及对方可能的备选策略。
博弈论小贴士
知己知彼,从博弈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全面掌控敌我双方信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