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曦是个行动派!
翌日早上,他就让薛管家准备了丰厚的聘礼,向叶书钧和施清儿求亲。
叶书钧和施清儿这才知道南宫曦的身份,一个没落王府的小王爷。
幸好南宫曦还聪明,隐瞒了叛逆起兵之事,否则,这亲事,还不好说!
即使是这样,叶书钧和施清儿也吓了一跳,又惊又诧!
本来以为,只要是身家良好的,又疼爱女儿的,提亲,他们当然不反对。
可是,这么一个贵族的背景,好象有点高攀了。
“你们的女儿,已经是我的人了。所以,我也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我打算娶叶姑娘为王妃。”
南宫曦带着十足的诚意说,而且,还带着几分的歉意躬身道。
咦?叶莺莺嘴角扯了扯,他可真会说。
这样一说,倒是很容易解决问题,一般家里闺女被人那啥了。当然就胡乱送作堆,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流氓出身,还是贫困出身,总之人家要,就送!
果然,老爹就犹豫起来了。
他看着女儿,女儿倒是老神在在的捧着茶杯喝茶,他嘴角无端抽了抽。
哪有这样的女儿,真的被人那啥了吗?怎么没有一点委屈或羞涩的自觉,这可做人父母的,不好办啊!
“莺莺,把你的手臂伸出来,让爹看看。”
叶书钧终于想了半晌,来到女儿的面前道。
呃?看手臂,要干嘛?
叶莺莺乖乖的伸出右臂,挽起水底桃红色的衣袖儿,白璧的肌肤,像粉藕似的。
叶书钧仔细在她手臂中央看了看,脸微微一变。
叶莺莺困惑的看了看,怎么了?
她手臂的中央原来有一颗小小红色的点,她开始以为是痣,没有理会。
看老爹这种神情,莫非……
她嘴角又扯了,莫非,是守宫砂?!
现在,她的手臂白璧如玉,看来,是守宫砂消失了。
郁闷,看来那啥的水性扬花、妖媚红杏之类的行头,就该要冠在她的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