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幻炮灰逆袭日常
1624000000494

第494章 女人之觉醒8

一个月后,唐柠在西餐厅看到林秋风和一个穿着洋装的漂亮女孩亲密地坐在一起。林秋风将那个女孩哄得喜笑颜开,整个人精神状态非常好。

有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还蛮小的。

唐柠看到两人抱在了一起,林秋风怀里是个软绵绵的小姑娘,那姑娘看起来顶多也就十七八岁,长了一双灵气的猫眼,樱桃小嘴儿非常诱人,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看起来纯洁无瑕。

这抱可不是一般的抱,透着股暧昧的气息,唐柠一眼就看出来这两人关系不一般,男人看女孩的眼神,烫得很。

唐柠找到了女孩工作的地方。

女孩在百乐门唱歌,一块大洋唱七支舞曲。

百乐门,最有名的歌舞厅,每晚前来这里的达官贵人络绎不绝。

此时正值盛夏,一辆辆小洋车就这么停在百乐门满当当的车区,歌舞厅中人头攒动。

当唐柠来到这里的时候,她的穿着打扮像极了找茬的,清一色的男人当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想想就觉得奇怪。

唐柠坐在最角落的那张小桌。这是一个能观控全局的位置。

她知道这样的场合自己肯定会非常引人注意,所以她戴上了帽子和墨镜,旁人只能看到她的烈焰红唇,看不到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四周的灯光昏暗,两侧墙体的绘着明媚美人……

男男女女,寻欢作乐。

这样的环境让她感到并不是那么的舒服。

当然,更加令她不满意的还是那些餐具中盛放的甜品。

又甜又腻口感还差,但卖得又很贵。

很快女孩出来了,她的面容灵动而美丽,装扮却是妖艳的,卷发如瀑布般散在肩头,旗袍毫不吝啬地勾勒出她的玲珑身段。

她站在表演区中央。

一个两丈方圆的人工水池,水池中心处的平台被设置成了小小的表演区。

水面可以反射声波,这样表演区中传出的音乐便会更加清晰悦耳。

她唱了一首悲歌。

她身上穿的一身艳丽的旗袍,露出来了几丝苦笑,眼泪也跟着掉了下来。再加上那浓厚的妆容,颇有一种凋零般的美感。

然后又应客人要求,唱了欢快的歌。

她唱着唱着笑了起来,这一笑千娇百媚,与原本绚烂到快要凋零的模样截然不同,现在的她,多了一丝活气。

歌女坐在镜子前,目光微微垂下,一点点擦掉自己脸上的妆。

她换上一身裹身小洋裙,戴了顶遮住小半张脸的纱帽。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谁让你进来的?”她看见了唐柠,张口就是质问。

“我走错地方了。打扰了。”唐柠瞄了两眼,走出了后台。

歌女小半张脸在灯火通明的歌舞厅显得十分明艳,嗓音如珠滚玉盘,唱得十分好听。

灯光打在她身上,为了蒙上一层光,这个时候她突然抬起小脸,半张脸中薄红中带着娇媚,露出了装扮得极其昳丽的一张脸。

在省城这边,歌女可以不卖身、只要能讨客人欢喜,收入还蛮高的,已经算是平民女子中能接触到的最好选择。

唐柠远远地便看见舞女围着一个男人,满脸幸福的模样。转过身来,就是林秋风。

等唐柠快要走的时候,舞女又跑前跑后地为林秋风拿衣服。

林秋风满脸温和,配着他一张斯文的脸,文质彬彬通体透着书卷味的气质,很容易给人好感。

两人含情脉脉,周身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这是真爱吗?

对此唐柠只能回以呵呵哒一声,这些人就只看到了林秋风一副温柔的样子,没有看到他伪善面孔之下的冷酷。

如果真的放在心尖上的人,爱惜还来不及,哪里愿意让她呆在这种污浊的地方?

在这里待久了,名声可都是要坏了的。

这个舞女,真不是唐柠找的。

他也怪有意思的。

林秋风本该称呼董云一声内子,跟别人介绍也应该是,这是我的太太,但是怕歌女曼曼生气,歌女问起,就说董云是他的表姐,因为男人跑了,太可怜了,他就收留了她们母女。

表姐,这套说辞,用了一遍不够,还要再用一遍。

谁家的表姐给你生孩子,养孩子,谁家表姐大晚上的会和你躺在一张床上。

他在女孩的面前表现得很大方,再加上少时富贵生活养出的气质,一看就是不缺钱的人。

他从来没有在歌女的面前谈起自己的家庭,瞒着歌女自己有妻子孩子,他的心理就是能瞒多久瞒多久,哪天瞒不住了,再坦白就好了。

简直恶臭。

林秋风和歌女曼曼的相识于英雄救美。

歌女被调戏,他当时因为情绪郁闷,喝了点小酒,脑子一热就冲上去英雄救美了。

那段时间他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寸步难行过,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怨恨,困苦,窘迫和不安,真切地感受了一下落魄大少爷的苦楚。

年轻他从来没有为钱财操心过,没有钱了就朝家里发电报,后来也可以压榨林晚娘林阮阮母女,现在不行了。

那天和人打了一架,他可没有刚刚的意气风发,他的圆眼镜掉了一边镜片,领带歪歪斜斜,衬衫扣子也少了几个,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极为狼狈的状态。

但在歌女曼曼的眼里,他大概就是那个踏着七彩祥云来拯救她的大英雄。

他很快就心动了,当然他知道这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可回到家里看到只会嫌东嫌西的董云,他又觉得她不够精致和优雅。

男人真有意思,他们既喜欢良家妇女,又喜欢烟花女子,家有妻女,还要和烟花女子谈恋爱,还自以为是救世主,一切都是出爱与欣赏。

真是恶臭。

这段时间,林秋风写了两个小短篇,总算没被退稿了,被登在了当地报纸上。

他写了一个歌女从良,结果被男人骗光了钱,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风月场所继续唱歌的故事。

他还写了个女孩被逼成为舞女的故事,晚上跳舞,白天做家务,生活的十分辛苦。可即便是这样,她也得不到尊重,整天不是嘲讽就是辱骂的。

为了养活家里,她一直没嫁人,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却被家人赶了出来,说她是家庭的耻辱,如果留着她在家,弟弟妹妹都找不到好人家。

这两个短篇故事,谈不上很好,但也不算很差,因为写歌女舞女的作家太少了,有名的作家写了歌女舞女,就会被认为私生活不检点,有辱斯文,你不进风月场所,怎么能把这些女人写得这么鲜活这么真实呢。

文学没有高雅低俗之分,对社会进步有益的就是好文学。

散文啊诗歌啊什么的很多人欣赏不来,倒是这样的文章看着很有感觉。

他的文采其实不错,可惜他的文章,往往只有文采,没有内容,给人是感觉就是华丽词藻堆砌出来的垃圾文章。

他从不去真正接触那些贫困的被压迫的人们,他从未真正思考过这个国家的未来,他从未想过如何改变这个国家改变这个世界,他总是对身边的一些事情视而不见,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写出好文章?

一个肚子里没货的人,自然不可能出口成章。

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不过旁观者不是林秋风,而是歌女曼曼。

假以时日,他还真可能会成为一个大作家。

唐柠还看了他最新发表的文章,写的是个抽鸦片的瘾君子。家里本来有几十亩地,因为吸鸦片,流连烟花之地,钱败光了,成为了乞讨者。

城里有救济院,用来收容乞丐、鸦片鬼、流浪者。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乞讨者往往不愿意到救济院。

究其原因,他们依靠乞讨来的钱,要养活一家几口,而救济院只能救济一个人。

同样许多鸦片鬼也不愿意到救济院,因为进了救济院就不能抽鸦片了。

鸦片让人麻木,吸食之后会全身无力,产生一种放松和兴奋的幻想,它让人沉迷,不思进取,只知道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在鸦片的摧残下,吸烟人的心态逐渐走向了畸形。

字里行间,能看出他对鸦片的抵制。觉得鸦片毒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

能很明显地看到他的进步。

但唐柠心里别提多厌烦林秋风了。

既然不能杀了林秋风,那就只能斩断他的成功之路。

在这个跌宕的时代,没有林秋风,也会有人崛起,这个时代最不缺的文人,少了一个林秋风还有千千万万的文人。

唐柠不想让他功成名就,权色兼收。

他忘记了两个女人的血泪,他心中没有对林晚娘和委托者有一点的感激和怜惜,甚至把她们当成了耻辱,一个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怎么有这样的妻女呢。

这些故事,都是歌女曼曼口述,然后林秋风再加工的,既然如此,歌女曼曼也能写。

林秋风在意什么?

金钱,地位,权利,亦或者是美色?

唐柠看了一眼漂亮的歌女曼曼,又看了眼林秋风,如果这些东西都一一远离了林秋风,林秋风该多么痛苦啊。

唐柠想了想,约了姜东,给了一大笔封口费,然后就让他走了,离开这个城市,然后以后都不要回来了。

姜东不见了,怎么都联系不上了。董云急死了,可她又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找这个男人,她不知道他有什么朋友,做什么地方工作。

最后她想到了郊外的小别墅。

按响了门铃之后,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孩而不是姜东。

“你找谁?”来人的声音清脆,美丽的面容上带着温婉的笑意。

董云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女孩,白衣、柔顺长发、气质温和,她心里另一道身影突然就浮现了上来,“姜东,姜东你给我出来,有本事你就给我出来,做什么缩头乌龟……”她喃喃地道,然后心里猛地跳了一下,心里生出一股愤怒。

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这个男人口口声声要和她过普通的生活,不会让第二个女孩进入这里,这是他们的小天地没想到这么快就变心了。

“你让开,我找姜东。”董云目光不善盯着男人,提着包一把推开女孩,走进屋里。

“这是我家,你是不是认错地方了。”女孩挡在董云面前,寸步不让。

“你说这是你家?不可能,这明明是姜东的家,你是不是姜东的亲戚。”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她心底似乎什么地方重新燃起了希望。她深吸了口气,面庞上带了几分温柔的笑意。

“老婆,怎么了?”一个男人从卧室里出来,“这是谁?怎么堵在我们家门口。”

“我也不知道,莫名其妙就闯进来,请你出去,不然我就要报警了。”女孩警惕地盯着董云。

“你们是谁?姜东呢!他大概一米七五,长得很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董云蒙了。

“前段时间,我们家的房子,租给了一个人,不过现在那个已经走了,现在请你离开。”女孩眼神警惕。

“他真的走了,以后,以后还回来吗?”董云的脸惨白惨白的。

“不回来了,这房子我们自己要住的,好了,没事了,你就走吧。”女孩把门直接关上了。

董云走出去了,然后忍不住无助地大哭起来。哭到最后又没办法,只能回家了。

她眼眶通红,神色有些空白地看着大街上来往的人流,觉得心如死灰。

回到家,邻居凑上来说,“老林成大作家了,三篇故事都上报了,你以后就不必这么辛苦了,你可真是命好。”

“你说什么?”董云一脸的难以置信。

“难道你不知道,就你家那位啊!前两天我看见他在咖啡厅喝咖啡,还想跟他打招呼来着,结果他压根不理人,直接就走了。”邻居嘀嘀咕咕的,“他成大作家了,你不知道??不应该啊,你们可是夫妻啊!怎么这都不知道呢!”

“我,我当然知道,只是今天脑袋疼,现在脑筋还没转过来。”董云尴尬的笑了笑。

“你们两口子发达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邻居啊!”邻居笑得谄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苟……苟……”

“苟富贵,勿相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