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打听到有一位邮票商可以弄到红色飞船邮票,但邮票商说有这枚邮票的人不卖只换,因为无价之宝是不出售的。邮票商说他非常爱自己的这枚红色飞船邮票,不过他女儿的肾坏了,他爱女儿胜过爱这枚邮票,只要能给他女儿换肾脏,就可以把这枚邮票给两兄弟。刚好哥哥有与邮票商的女儿匹配的肾脏,于是哥哥决定切一个肾来换这张邮票。可做手术的当天夜里,两兄弟收藏室窗户的铁栏被电锯割断,所有的邮票被盗窃,继而两兄弟开始相互猜疑。最后得知错怪彼此,是邮票商伙同别人干的,于是两兄弟重归于好。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不仅仅讲了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建立与坍塌,也讲了人对物的占有与控制。电影开始没多久,两兄弟在父亲破旧的家中整理他留下的遗物,弟弟问哥哥:“告诉我,是什么令一个人如此贪婪,如此专注于拥有东西?你应该知道,因为你也喜欢拥有东西。”哥哥答:“不,我是在用东西,我喜欢舒适的生活。”人们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想更普遍的现象是:“不在乎是否有用,只在乎现在拥有。”
我每次去逛超市,就算之前列了一张购物清单,一结账时还会发现自己买了一些清单上没写又不经常使用的东西。在打折的商场兜一圈,看一看疯狂购物的人们的模样,你就明白世人是多么迷恋“拥有”的感觉。但拥有是另一种负担,拥有什么就被什么所奴役,拥有什么就害怕失去什么,一旦害怕失去就会去竭力保全。像兄弟俩有了父亲传下来的价值连城的邮票,就把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放到一边,整天守着邮票,为了得到一张邮票失去了一个肾脏,甚至一度失去对彼此的爱与信任。同样,你有很多书,你的空间就要被书占据,你的时间和精力就要用来读书、整理书、打扫书上的灰尘。房子、车子、化妆品、包包、衣服、鞋子……甚至爱人、孩子无一不如此。
刘瑜在《独身主义的诱惑》一文中有段话我很喜欢:“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得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说得多对啊!在美国大学任教的慧敏大师说:“‘无所有’不是说一无所有,而是指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觉得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放下一切离开,才是真正的自由。”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的人就会真的有完全的自由吗?“无所有”的人心灵就真的能彻底自由和轻逸吗?若完全剔除掉人对物、对爱的占有欲,人就会快乐吗?对这些,我持怀疑态度。
我想,人终究要死,相比一无所有死去的人,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被物、爱人、孩子占有会更幸福一些吧。
五、阅读是赏心乐事一桩
扯了这么多被物所奴役的话题,我继续说回图书馆,什么样的人会去图书馆呢?一是真的觉得拥有书籍是一种负担的人;二是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准备诸如司法、注册会计师、英语四六级等考试的人;三是想拥有书但没钱买书,也没地方囤积书,只想去图书馆享受“短暂拥有感”的人;四是真的将读书当成人生乐事的人。我基本上属于后面两类,和最后一类最像。
我始终认为阅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就像《毛姆读书随笔》中说的那样:读书是一种享受。但前提是你喜欢读书。我这里谈的读书不是你为了获得专业知识去读书,而是读你喜欢的书,这些书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会教你怎样驾船,也不会教你怎样修机器,却可以使你生活得更充实。
关于读书的好处,毛姆写了很精彩的两段话。
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除了玩单人纸牌、解象棋残局和填字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读书就没有这种不便。也许除了做针线活--可那是不大会让你安下心来的--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那样容易地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今天,我们很幸运地拥有公共图书馆和廉价版图书,可以说没有哪种娱乐比读书更便宜了。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的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我说几乎可以,是因为我不想夸大其词,宣称读书可以解除饥饿的痛苦和失恋的悲伤,但是,几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
在我看来,爱读书固然有种种好处,但实际上它也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谈不上什么高尚,谈不上什么清雅,多读书的人也不应该有什么优越感,更不应该去炫耀。它只是消磨时间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生活习惯,又或者是自我沉迷和逃避俗世纷扰的一种手段,跟玩网游、打麻将、性爱活动等差不多,目的也一样:为了让自己开心。沉迷于阅读有时还挺误事的,我常常因为在地铁看书着迷,坐过了站,不是上班迟到就是推后了和别人约会的时间。也偶尔因为沉迷于看书错过了做饭的时间,或者错过了母亲做好的晚饭。
阅读也是一件非常平等的事情。一本书奥巴马读过了,我们美丽的第一夫人读过了,你一样也可以读。书一点也不在乎读它的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民众,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是白领还是农民工!《非普通读者》中说:“阅读的吸引力,正在于它平视一切。书籍并不在意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某人读了还是没读。”这就是我所说的平等。
六、图书馆的温柔只给懂的人
上海有250多个图书馆,我常去的只有两个,一个是静安区图书馆,一个是家附近的街道图书馆。除了上海市的读者证,我还有静安区图书馆的借书证,所以这两个证合在一起,每个月我都能借到12本书。12本书,放在一起厚厚一摞,单是把这些书从图书馆搬运回家就累得要命。我一个月压根读不了12本书,即便加上网上续借一次,延长一个月,我往往也无法全部读完。所以每次借书之前总会跟自己说,这次少借几本,但是一旦站在图书馆里那一排排的书架下,我的理智就消失了,挑完这本,再挑那本,不知不觉又装了12本书,兴高采烈又疲惫不堪地把它们带回去。有人说,去图书馆就像只谈恋爱不结婚。你暂时拥有书,说好只相处一两月,相处得好,彼此喜欢,你可以一页页地看完,甚至在这一两月内读上几遍也有可能;还掉以后如果还是想念,而彼时又没有人把它借走,你便能再次拥有它,带它回家,它一字也不会改变,依然待你如初。相处不好,彼此都看不顺眼,丢在角落,到期归还,两不相欠,也不相怨,如若以后在图书馆的书架前偶遇,一点也没有遇见前男/女朋友的尴尬。这么好的关系,上哪儿去找啊,只有图书馆可以给你。
人有身份证号码,图书馆里的每本书则有自己的编号。比如我手边这本,I565.45/6374属于外国文学,是短篇集《爱情半夜餐》的编号。所有的书都有分类,按照编号大小排列,编号写在纸上,贴在书的脊背上。全上海各个图书馆流通的书脊背上贴着红色的编号,而静安区图书馆书的书脊上贴着蓝色的编号。每次带着这些蓝色编号的书回家时我都会有种人如书般的与众不同的感觉。认真一想,觉得还真是可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