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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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

2、对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35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3、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区别是什么?

强迫他人吸毒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客观表现上的不同:(1)手段上不同。本罪为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性的手段;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则是用引诱、教唆、欺骗等手段。(2)犯罪对象的主观心理不同。本罪中被害人系在暴力、胁迫下违心地吸毒;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则是在引诱、教唆、欺骗下,由不愿到情愿吸毒。

【典型案例】

班某某故意杀人案

2002年2月28日7时许,被告人班某某(1997年12月18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1999年12月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强迫他人吸毒罪,于2002年3月1日被监视居住)为寻求报复,在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雅黛发艺美颜中心美容室内,乘魏某某(女,27岁)不备用注射器将******溶液注入魏体内。魏回头看见班占明正从其臀部处拨下一个一次性针管,后班某某旋即逃跑,不久魏某某即昏迷。后魏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医院毒检室检测报告现实,魏某某送检的尿样中每毫升含有31.2微克吗啡,3.8微克6一单****吗啡,8.9微克******。医生诊断魏某某系典型的******中毒,如不及时治疗魏会死亡。魏某某昏迷休克6小时,后经抢救脱险。被告人班某某行凶后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专家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班某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趁被害人魏某某不注意将******强行注射到被害人体内的行为。如果仅从客观方面分析,被告人班某某的行为似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但从班某某的主观方面看,班某某出于报复他人的主观目的,强行将大剂量的******注射到被害人魏某某的体内,其行为不仅仅是强迫被害人吸毒,而是想通过大剂量注射毒品的方法致被害人于死地,且在客观上导致被害人休克长达6小时,经医院抢救方挽回性命。结合主客观两方面因素看,班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班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实施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一百一十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宣讲要点】

1、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容留他人吸毒罪就是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群众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首先会导致吸毒人员增多,使特定场所成为毒品泛滥之地,同样还会导致吸毒者的身体健康受害,也危及特定场所其他人员的身心健康。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提供的场所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自己所经营的场所,如酒吧、宾馆、舞厅、咖啡馆等营业场所,以及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对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35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1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2)一次容留3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