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将儒家和诸子百家对圣人的理解汇总起来,也就是圣人的真容了,因为并没有矛盾,不过儒学强调的是整体,诸子百家强调的是某个特征。
在《孔子家语·五仪》中,提到了孔子对圣人的描述,孔子这段话对圣人一词的真实意涵作出了最详尽,最贴切的解释:
所称圣人,必须达到自身的品德与宇宙的法则融为一体,智慧变通而没有固定的方式。对宇宙万物的起源和终结已经彻底参透。
与天下的一切生灵,世间万象融洽无间,自然相处,把天道拓展入自己的性情,内心光明如日月,却如神明般在冥冥之中化育众生。
凡夫俗子永远不能明白他的品德有多么崇高伟大,即使了解一点,也无法真正明白他精神的边际到底在哪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是圣人。
按照上述这段话理解,基于圣人一词原始的儒学立场,我国古典中记载著名的、比较受认可的圣人主要有:伏羲、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皋陶、舜、禹、伊尹、伯夷、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孔子等。
至孔子之后,我国文化就没有公认的严格意义上的圣人了。但还有许多专业领域的精英被后人尊称为“某圣”,犹如今人呼为“股神”之类,但这些世俗之圣都已经与圣人的本意无关。
君子
我国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君子指的是才德出众的人。君,原指古代国家最高统治者,俗称君主。君子,原本是国君之子的意思。
根据古代宗法制度要求,国君之子从小就要进行理想和人格的规范教育,所以自然成为个人修养上的楷模。后来,君子一词便被引申到所有道德、学问修养极高之人的统称。
孔子认为:义就是宜,也就是说,君子走的始终是一条适宜的正路。而小人则一心看重私利,在一己私利驱使下很容易走上邪路。
孔子还在《论语·季氏》中对君子进行了总的论述,他说:“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孔子的话是说君子言行中各个方面的总的原则。
后世儒家对君子做了更多的规范和要求,比如君子有四不:第一、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第二、君子不徒语,语必有理;第三、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第四、君子不虚行,行必有正。
由此可见,所称君子者,权重者不媚,势盛者不附之,倾城者不奉之,貌恶者不讳之,强者不畏之,弱者不欺之,从善者友之,好恶者弃之,长则尊之,幼则庇之,为民者安其居,为官者司其职,穷不失义,达不离道,此君子行事之准。
五、儒学礼法思想
封建宗族制度以纲常伦理为纲,以国家法纪为准绳把两者糅合在一起,再以各种森严的礼仪来固化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使儒学推崇的“三纲五常”得以在全社会贯彻,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
因此,仪法也在儒学思想中也非常重要。
礼法
礼,源于古代一种宗教祭典上的仪式。氏族社会的祭祀活动和习俗产生了礼,礼法关系是我国古代法制的主题。礼法是一种近似于不成文法与道德伦理精神综合的社会准则。
礼的主要作用是借对尊卑贵贱、长幼之序、夫妇之别的区分以维护法等级制度。礼的推行要求有自律性,要从自我做起。所以周人论礼,常常和其它的道德规范结合在一起。例如,例如德和敬被当作礼的内涵,礼就是用来表达他们的实践活动。
然而随着历史发展,到了孔子的时代,社会已呈礼崩乐坏之状态,心怀壮志的孔子出现并承担了对周礼的拯救工作。孔子基本完成了对周礼的拯救与发展,使其成为自己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深远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走向。
所称礼法,即法纪与礼仪。法纪即法律;礼仪,即礼节与仪式。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于是乎,礼法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即礼允许,法律也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也不允许。
在统治者看来,礼既是个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根本道德观念,更重要的是礼更是区别尊卑高下、维护国家等级制度的基本观念。儒家礼法就是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维护大一统****统治秩序的根本保证。
礼艺
礼者,不学礼无以立。在国家宗庙祭祀方面,古代官方常设太常寺、祠祭署等礼仪衙曹,设立读祝官、赞礼郎、祀丞等礼仪官。
如唐代设立有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六个部门,明代则设置太常司,太常司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
现代官方则设立外交部礼宾司负责国家之大礼,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涉外酒店则专门设有首席礼宾司职位,负责酒店礼宾事务。正式的首席礼宾司职业,其资格由国际金钥匙组织认证。
在古代有五礼,包括吉、凶、军、宾、嘉礼五科。吉礼,即祭祀天神、地祗、人鬼等的礼仪活动;凶礼是对各种不幸事件进行悼念、慰问方面的礼节仪式。
军礼主要内容有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此外,军队的车马、旌旗、兵器、军容、营阵、行列、校阅,乃至坐作、进退、击刺等,无不依一定的仪节进行。
军队的日常训练,包括校阅、车战、舟师、马政等,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得胜之后,又有凯旋、告庙、献俘、献捷、受降、饮至等仪节。
宾礼为了联络感情,彼此亲附,需要有定期的礼节性的会见;嘉礼是饮食、婚冠、宾射、燕飨、脤膰、贺庆之礼的总称。嘉是善、好的意思。
乐艺
有礼则必有庆贺燕飨之乐,有庆贺燕飨之乐,则必有五音宫商角徵羽伴奏,古代政府设立掌管音乐的官吏,并负责负责宫中庆贺燕飨之乐。
乐,是音乐,是舞蹈。在古代,乐和礼是分不开的,各种仪式都要有乐,也即礼乐。历史记载孔子主要有三位老师,相传曾“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师襄,春秋时期鲁国著名乐官,孔子的老师之一,孔子曾向他学习弹琴。
《史记》里说他“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唐代的梨园则设立乐官,由梨园教坊使、梨园使、梨园判官、梨园供奉官、都都知与都知组成。现代音乐则早已发展为一种文化产业。
乐艺包括内容有六乐,即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等古乐名。
社稷
社,古代指土地之神,按方位命名:东方青土,南方红土,西方白土,北方黑土,中央黄土。五种颜色的土覆于坛面,称五色土,实际象征国土。
古代又把祭土地的地方、日子和礼都叫社。稷,指五谷之神中特指原隰之祗,即能生长五谷的土地神祗,这是农业之神。
社稷是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语出《左传·僖公四年》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汉书·高帝纪下》称:“又加惠于诸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
社稷旧时也用为国家的代称。如《韩非子·难一》称:“晋阳之事,寡人危,社稷殆矣。”《史记·吕太后本纪》称:“夫全社稷,定刘氏之后,君也不如臣。”
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古代我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是婚嫁礼法的重要内容。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婚姻保障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聘书、礼书、迎书。
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征”,也就是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术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聘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新娘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是结婚过程的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当儿女婚嫁时,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女家也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问名: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以占男女婚后吉凶。
纳吉:当接收庚帖后,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以占吉凶。以肯定双方没有相冲相克。当得知双方并没有冲克之象后,婚事已初步议定。
纳征: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个月至两周,男家会请两位或四位女性亲戚约同媒人,带备聘金、礼金及聘礼到女方家中。此时,女家需回礼。
请期: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并征求女家的同意。
亲迎:在结婚吉日,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庙行拜见礼,之后才用花轿将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仪式后,便送入洞房。
五服
五服,儒家强调礼仪在丧服等方面的运用。所称丧服,就是人们为哀悼死者而穿戴的衣帽服饰,包括一些附属物。
它根据与死者在血缘、姻缘方面的亲疏远近,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形成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人们习惯上称它为“五服”制。
斩衰服:斩也是一种裁剪方式,就是在制作时,按裁剪的样式不缝边,据说也表示悲哀伤痛无边,是丧服中最重的一种服制,服期为三年。
服斩衰者包括,子为父、妻为夫、父为长子、父死然后为祖父后者、未嫁女为父、被休回家的女儿为父等。政治性丧服方面包括诸侯、诸臣为天子,臣为君等。前者体现了父系核心集团的最亲近血缘关系,后者则是宗法制和君臣等部分政治关系的表达。
齐衰服:丧服中属于次重的一种服制,服制有三年、一年和三月三种。一年服又分“杖”与“不杖”两种,用以表示亲疏等级区别。
疏衰裳也称齐衰裳,因丧服裁制缝边,故称“齐”。服齐衰者包括,三年期是父亲去世后再为母亲、为继母、为慈母、母为长子等情况。
大功服:丧服的第三次重形制,服期为九个月。《仪礼·丧服》记载:“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意思是,大功丧服用粗略加工织成的大功布制作,牡麻做的绖,其头绖有系带,布带。
小功服:丧服中第四等的服制,服期为五个月。《仪礼·丧服》记载:“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丧服用熟麻布制作而成,带和绖都已洗涤和整治过。
成人的丧服包括为堂祖父母、堂叔伯祖父母,为外祖父母,姐妹的儿女为姨母,夫妇的姑母、姐妹之间、妯娌之间,妾的儿子为父亲嫡妻的父母、姐妹等。
未成人的丧服包括为叔父、嫡孙、兄弟的下殇;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为姑母、姐妹、女儿的下殇;过继别人为子者为自己的兄弟、伯父、叔父的儿子的长殇;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为兄弟的儿女、为丈夫兄弟的儿女的下殇;为侄男女、庶孙男女的长殇等。
缌麻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服制,服期为三月。缌麻是用细麻布制成的丧服,它与大功布、小功布一样,是因布名而得名。
缌麻服的对象包括四世之内所有同宗亲属,如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伯父母等,也包括姻亲亲属如为妻子的父母,为舅父、为舅父的儿子等。
丧服制
丧服制是一个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根本原则的缜密的宗亲联络图,它通过不同的丧服表明个人的身份以及亲疏远近甚至嫡庶,深刻地体现了宗法制原则和长幼有别、尊卑有别、男女有别等原则。
根据这种基本原则而制定的服制在经过种种变化以后,可以化为33种服制,实行于138个场合。确定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创制,影响所及,数千年来不绝于缕,深入人心程度,可说凡有中华民族生存之处,未有能免者。
辛亥革命之后,丧服制作为一种礼制不再获得法律的认同,各个阶层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丧服采取或传统或西式的方式。丧服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仅仅成为服丧活动中一种象征性的手法,由孝子们穿在身上过过场而已。
皇族称称
皇族称称从文明之初就受到了重视,儒家特别强调礼仪,这也促进皇族称称越来越正式。
皇帝: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后,他自认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称“始皇帝”,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
万岁:皇帝的代名词,一种说法认为在朝贺时对君主经常使用,久而久之,便成了皇帝的尊称;另一种说法认为是从西汉元封元年汉武帝登华山后,由他开始用万岁自称,而相沿下来的。
天子:古代君王的尊称。夏、商、周代,天子的正号是王,如周武王即可被称天子;在秦汉至清代,天子则指皇帝。所称天子,意指君主君临天下,犹天之子。
皇后:皇帝的正妻称皇后。秦汉以后历代沿称。皇太后: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秦汉以后历代沿称。
太上皇:帝王尊其父为太上皇;历代皇帝传位于太子,并自称太上皇;天子之父参与国政,称太上皇帝。
皇太子:皇帝所指定的继承人,一般为皇帝的嫡长子,但常有例外,由皇帝选定册立。清代自雍正以后不立皇太子。一般称预定继承君位的长子为太子。
世子:帝王示诸侯的正妻所生的长子,也称太子,清代则封亲王的嫡长子为世子。
孺子:太子妃嫔名,太子有妃、良娣、孺子共三等,古代贵族的妾也称孺子。
太孙:皇帝的长孙称太孙。历代王朝往往于太子殁后册立太孙为预定之皇位继承人。
公主:帝王之女的称号。始于战国,汉制规定,皇帝之女称公主,帝之妹称长公主,帝姑称大长公主,后历代大致沿用。
附马:皇帝的女婿称驸马,非实官。清代称额驸。
翁主:汉代制度,诸王之女称翁主,即后世的郡主。
帝姬:古代对皇帝女公主、姊妹、姑母等的称呼。其他还有元妃、元嫡、梓童、中宫、贵人、福晋等,不同朝代不同民族,对皇族都有不一样的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