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关系学上的理想主义又叫法理主义或者规范主义,产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是对格劳秀斯以及康德等理想主义外事哲学传统的直接继承与发展。它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第28任总统威尔逊。1889年,威氏发表了《国家论》,提出要让国家与世界民主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要实现道德理想。1918年,他制定了14点和平计划,比如公开外交、集体安全、国际法律以及民族自决等等,被叫做“威尔逊主义”。
理想主义的理论前提是道义与法律,它主张实现欧洲政治上的民族自决是消除战争的主要条件;秘密外交是导致敌对结盟与冲突的根源,而公开的协议则是避免战争的途径;摒弃传统的均势体系,而采用集体安全体系;建立普遍的安全机构也就是国际联盟;强调公众舆论,因为公众舆论是维持世界秩序的强大武器;重视人的价值,认为人性本善,可通过建立以及巩固国际合作实现人性善良的一面,人类在进步过程中就可以逐步消除战争思想。
理想主义对社会的认知和宣扬常常导致乌托邦主义。理想主义社会是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空想社会主义社会提倡美好,人人平等以及没有压迫,就像世外桃源一样。体现着人类对美好事物和社会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