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
人为原因是引发森林火灾最大的一个因素;其次长期的天气干燥也可能导致地面温度持续升高,森林物质易引起自燃。而且雷击也可以导致火灾的发生。
1950年以来,我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3067起,受害森林面积653019公顷,因灾伤亡580人。其中1988年以前,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15932起,受害森林面积947238公顷,因灾伤亡788人(其中受伤678人,死亡110人)。1988年以后,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623起,受害森林面积94002公顷,因灾伤亡196人(其中受伤142人,死亡54人),分别下降52.2%、90.1%和75.3%。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工作是我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简单的说,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就要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次数。扑救森林火灾,就是要了解森林火灾燃烧的规律,建立严密的应急机制和强有力的指挥系统,组织训练有素的扑火队伍,运用有效、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扑火设备及时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森林扑火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因吸烟点火乱扔未熄灭的烟头,造成火灾的案例屡见报端,最典型的莫过于1987年5月大兴安岭森林火灾。此次大火共造成69.13亿元的惨重损失。事后查明,这次特大森林火灾,最初的五个起火点中,有四处系人为引起,其中两处起火点是三名“烟民”抛弃的烟头引燃的。
森林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哪里有森林,哪里就有生命。在诸多影响森林的自然因子中,火灾对森林的影响和破坏最为严重。研究表明很多森林生态是依赖火的,火对森林的影响历史远比人对森林影响历史漫长的多。从能量的观点分析,森林生长是太阳能转换的能量积累方式之一,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释放出来。
火同水分、土壤、树木、动物一样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因子。森林中的植物利用光合作用把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而火烧则是森林迅速释放大量能量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循环的一部分。火对森林和森林环境的影响和作用是多方面的,有时火的作用是短暂的,有时则是长期的。火烧后森林环境和小气候发生改变,由于林地裸露,太阳光直射,土壤表面温度增加,湿度变小。林火不但改变森林结构,而且会引起其他生态因子的重新分配,影响到森林植物群落的变化。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火对森林的影响概括为有害作用和有益作用,火具有两重属性。有害作用一般是指森林火灾对生态系统的危害,森林火灾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平衡,火烧后森林生态系统难以恢复,如高强度、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和整个森林生态系统可以造成毁灭性的损失,更严重的会对居民财产、交通、大气环境和人们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因此,森林大火不仅无情毁灭森林中的各种生物,破坏陆地生态系统,而且其产生的巨大烟尘将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直接威胁人类生存条件,而且扑救森林火灾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扰乱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秩序,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目前世界各国都把大面积的森林火灾作为重大自然灾害加以预防和控制。从灾害的角度讲,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失去控制的一种自然灾害。
有益火烧可以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如低强度火烧和营林用火等。有益火烧使森林生态系统的能量缓慢释放,促进森林生态系统营养物质转化和物种更新,有益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火烧后森林容易恢复。人们常常利用火的有益作用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火烧,火成为人类经营森林的一种工具。例如,利用计划烧除减少林地可燃物和控制病虫、鼠害,促进森林天然更新;进行炼山造林或利用火烧进行森林抚育,也可以利用火烧促进灌木生长,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对于火的两重属性目前还停留在研究阶段,国内外还存在很多争论。值得一提的是大火都是由小火酿成的,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初发小火的扑救作为森林防火的关键,对于火有益的方面结论和看法大多局限于火灾后的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