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在新婚夫妇生活中,它应该是巩固爱情的纽带,而不应该是弱化夫妇情感的“导火线”。对于妊娠的期望,无论夫妇哪一方都应给予充分重视,但它毕竟不是爱情生活的全部目的和全部意义。优生,并不意味着生育目的优于爱情生活的其他方面,常见有一些夫妇虽然未能达到适时妊娠的愿望,甚至终生未能妊娠,仍能和谐相处,生活幸福;有一些夫妇却由于一时未能妊娠而各奔东西。对于后者,由于原因复杂,未必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其中也确有一些本来感情基础尚好,也并非没有生育希望的夫妇,只是由于一时没能摆正妊娠在爱情生活中的位置,而造成婚姻失败,并导致对人生道路的消极态度,这是很不值得的。
生育,从家庭伦理角度来看,是一种爱的传递,它是以夫妇情感的发展为基础的;从期待妊娠到实现生育目的的过程,应该是发展夫妇挚爱,并从而进一步激发对生活的热爱的过程。把握了这一点,同时也就获得了平衡妊娠心理的强有力的支点,因此,可以说,这是搞好孕前心理准备的关键。
具备积极的生育态度 面对怀孕态度有些人顺其自然,有些人是既然怀孕了而没办法,还有些人本来就计划要孩子,现已怀孕了,很是欢喜。这几种不同的态度对孕期的影响也将不一样。
第一种情况是一切听之任之,倒也自在。怀孕本为自然的生理过程,既然结婚成家,有孩子也是自然的,不惊慌,不恐惧,心态平和。
第二种有些不愿意,又不愿做流产。这种无奈的心理不好,既然选择要孩子了,就得有积极的态度为好。
第三种以乐观的心情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宫内胎儿也会感觉到这种欢乐气氛而生长发育得更好。但是也得想到妊娠本身会有很多未知的问题存在,如流产、胎儿发育异常情况等,切忌大喜大悲。
还有一种态度是真正要不得的。有些夫妻,婚后关系不融洽婚姻处于危险的边缘,而想以生孩子来改善双方的关系,把孩子为婚姻的纽带。这有两种情况可以发生,一是确实使婚姻关系得到改善,二是孩子的到来并没有给摇摇欲坠的婚姻带来转机,反而起反作用,这对孩子来说是极不公平与不负责的。
所以,生孩子态度应建立在稳固的家庭婚姻关系基础上。夫妻双方都愿意有一个小宝宝,并愿意肩负起作父母的责任,这是最基本的,以欢乐祥和的态度迎接新生命的到来,并奋力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融洽的家庭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