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名律师的58个经典案例(教你成功丛书1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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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透视周某某杀人案

宓雪军

案情简介

2003年1月23日,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某某报名参加嘉兴市某区政府组织的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经笔试、面试,周某某在众多的应试者中脱颖而出,排名第八。但意想不到的是,他在此后的体检中被查出有乙肝“小三阳”。而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乙肝检查发现“大三阳”、“小三阳”者,一律不予录用。这样,周某某被无情地挡在了公务员队伍的门外。

获悉这一结果后,绝望的周某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他持刀来到秀洲区政府行政大楼,朝负责招考的工作人员刺去,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案件发生后,社会舆论哗然,人们在谴责犯罪行为的同时,还就目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心理素质、社会对乙肝患者的歧视等问题纷纷发表了意见。

宓雪军律师在受理这个案件之后,除了在法律上为周某某进行辩护之外,更是揭露了此案深刻的社会根源。

宓律师认为:此案的发生,不仅是被害人的悲剧,同样也是被告人的悲剧,更是社会制度设计中的不公平造成的悲剧,正是对于“小三阳”患者的歧视,造成了这一系列悲剧的发生。因此,揭示此案的根本原因,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虽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某某作出了死刑判决,但正是这一案件的审理,使政府各部门开始深入思考律师在辩护中提出的观点,开始关注“小三阳”这一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此案发生后,作为周某某辩护律师的省政协委员宓雪军在2003年浙江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应当保护“小三阳”患者的平等劳动权》的提案,建议修改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的相关歧视性条款。此提案很快得到浙江省人事厅的回复。2003年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作出修改,增加了“测传染性”一款,为不具有传染性的“小三阳”患者赢得了当公务员的权利。2004年11月,国内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了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第二稿,改动后的新标准首先肯定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成为公务员。在公务员招录中,社会制度的设计正向着更为人性化、科学化、公平化方向迈进。

争议焦点

社会制度设计中的不公平造成的悲剧,是否应该由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给被告人一个宽大处理的机会。

审理判决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典评析

一、本案犯罪有别于一般犯罪,是特定社会环境下大学生就业压力所引起的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某故意杀人的动机是报复。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被告人周某某的这一报复杀人的动机呢,也就是说隐藏在本案背后导致本案发生的深层次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呢?本律师认为:一是对“小三阳”

患者的歧视;二是由于在招考录用公务员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公正、不公平、不透明的腐败现象。

(1)对“小三阳”患者的歧视使被告人周某某感觉被社会遗弃了。他感到很绝望、很无奈,他一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所以他想轻生,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据可靠资料,全国有超过1.2亿“小三阳”(医学上,“小三阳”一般是指肝功能二对半的检测中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呈阳性,而第三项的E 抗原呈阴性)患者,也就是说人群中10%的人是“小三阳”,公务员中有10%的人是“小三阳”。肝病专家告诉我们,“小三阳”

并不可怕,可以正常工作,除了输血等深层接触,一般的握握手、吃吃饭等通常都不会传染。

因此,《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验标准》将“小三阳”患者挡在公务员的门槛外不仅是不符合逻辑的,而且对应聘的“小三阳”患者(如本案被告人周某某)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因为,如果应聘的大学生如本案被告人周某某不能被录用,那么已经是公务员的“小三阳”患者该怎么办呢?),同时也是违背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的劳动权)。

周某某事件之后,本律师每天都能接到全国各地“小三阳”患者的电话或电子邮件,他们对周某某的遭遇深表同情。本案悲剧的发生以及全国各地许许多多“小三阳”患者同情的声音使我们相信被告人周某某犯罪动机的产生与这个歧视性的体检标准是密不可分的。隐藏在本案背后的是被告人周某某与歧视性规定一种无奈、极端的抗争。

(2)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公正现象足以使被告人周某某认为被害人干根华有错,这坚定了被告人周某某报复杀人的动机。

应当说,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本案中两名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但这不等于说被害人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就没有瑕疵了。事实上,招录过程中的有些现象足以使被告人周某某认为被害人有错。

比如,有人手有残疾却被录用;有人笔试成绩20多名,面试后一下跳到前三名等。虽然大拇指以外的手指残疾照标准可以体检合格(对此周某某并不知道);虽然有人笔试成绩不好,面试印象好总分大大提高,但有人亲戚在机关、人大工作也是事实,社会上在招录公务员过程中存在“拉关系”、“暗箱操作”等现象也确实屡见不鲜:

因此,被告人周某某认为被害人毁灭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梦想是情有可原的。正是被告人周某某认定的这些不公正、不公平、不透明的腐败现象坚定了他的犯意,促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本案悲剧之所以发生,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的。也许有人会说,这事怎么没发生在别人身上?全国有那么多的“小三阳”患者,他们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歧视,他们也见识了社会中尚存的不少阴暗面,怎么他们没有去报复杀人呢?我们说,这一悲剧之所以发生在被告人周某某身上,还与被告人周某某承受的就业压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被告人周某某12岁就失去了父亲,母亲为了他没有改嫁,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就是为了盼着他长大有出息。被告人周某某虽然话不多,但是心知肚明,他对母亲有太多的愧疚,希望有一天能好好报答母亲。尽管浙江大学毕业生总体就业形势不错,但作为农学系的毕业生就业并不乐观,所以此次公务员的应聘周某某是早做准备,寄予了厚望,并且从笔试到面试都顺利过关,眼看理想就要成为现实,突然晴空霹雳,体检出了问题而未被录取,周某某感觉自己被社会遗弃了,原先的希望变成了泡影。他本来就承受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案发前几个月来,他觉睡不好、饭吃不香,当得知未被录用时,这种压抑已久的情绪就突然爆发,导致了精神错乱,从而形成杀人的动机。

因此,本案被告人周某某是长期以来就业精神压力过重导致精神错乱从而引发报复杀人的。律师曾咨询过精神病专家,得知很多人精神失常就是因为长期的精神压力过重,一旦受到刺激,就会做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包括像本案的悲剧。

二、本案的启示

1.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就业观被告人周某某本来可以有美好的未来,做不了公务员也可以有多种别的选择,可以去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以继续深造,完全不必因为做不了公务员而报复杀人,从而毁了自己的前程。辩护人希望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学生们都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小三阳”患者应当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本案悲剧发生后,“小三阳”患者是否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特别是“小三阳”患者是否应被拦在公务员的门槛外立刻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讨论。很多省已有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打算,其中,广东省绝大部分公务员岗位已对“小三阳”患者开了绿灯,辩护人希望浙江省有关部门能够从本案悲剧的发生中作一些思考,尽快修订《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3.政府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应当杜绝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的丑恶现象发生;高校应当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只有这些工作做好了,像本案这样的悲剧才可能避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