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中华青少年成长必读集萃:一分钟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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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洞察力(3)

奇怪的证言

“当我进入A 的房间时,他不在。等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回来,所以我就在他那面60厘米高的镜子前整理一下我的领带,接着,退了两三步照照全身,然后就出去了,再没有见到他。现在听说他自杀了,真令我大吃一惊,这怎么可能呢?”

大侦探R 审问最后来过A 的房间的青年,听完这个青年的这通话,R 大笑着指出:

“你根本就是一派胡言!”

R 为什么说这个青年是说谎呢?

镜子只有60厘米高,退后几步根本无法照到全身。

穿红色泳装的女间谍

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上午,警察A 在海滨浴场经过时,偶然见到一个身穿红色泳衣、头戴红色泳帽的女子,他觉得这个女子好面熟,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猛然间,他记起来了,这不正是内部通缉的女间谍E 吗?

正当他准备上前逮捕女间谍E 时,E 好像也有所察觉,混在一群泳客中匆匆游进海里。A 苦于不会游泳,无法游过去,十分着急。但转念一想,这个海滨浴场正对着太平洋,浴场的防鲨网外经常有鲨鱼出没,不论游泳技术多么高超的人,也不敢越出浴场一步,何况他看出E 的游泳技术并不怎么样,她游累了肯定要回到岸上来。再说E 的红色泳装非常显眼,她再上岸时A 不会看不到。

但是,A 直等到海滨浴场上的人全都走光,也再没见到穿红色泳装的E。

而E 也并没有从海上逃走,而是悄悄回到岸边后从容走出海滨浴场的。A 为什么没发现呢?

女间谍在红色泳装里面穿有另一种颜色的比基尼泳装。当她潜到水里时,把红色的泳帽和泳装脱下来,穿着另一种颜色的比基尼回到岸上去。由于海滨浴场的泳客很多,而且警察A 又只注意穿红色泳装的人,所以才没有发现已换了比基尼泳装的E 上岸去了。

公共汽车谋杀案

D 是香港黑社会的一员干将,觉悟后决心不再干了,愿意重新做人,脱离黑社会。可是由于他知道很多黑社会的内幕,黑社会头目怕他泄露秘密,派遣手下人去杀他,可怜的D 却毫不知情。

一天晚上,D 被发现死在一辆末班公共汽车的上层(香港的公共汽车是双层的),致命的原因是左边的太阳穴中弹。这路公共汽车是D 回家必坐的,因为它的终点站正好在他的寓所的楼下。由于司机看不到上层的情况,案发时车上可能只有D 一个乘客,所以没有人看到事件发生经过,直到清洁工人打扫车厢时才发现尸体。

警方虽然知道是黑社会杀人灭口,但对此案发生经过不清楚。后来根据当晚比D 早一站下车的一个乘客回忆,当他下车时,看见D 正在聚精会神地看报纸,全车只剩下他一个人,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那么,凶手是怎样枪杀D 的呢?请你推理一下。

凶手是利用乘客下车时,公共汽车停在终点站的瞬间,在车站附近二楼的寓所开枪杀死D 的,当然,这凶手得是一个神枪手。

是酒后驾车吗

一天晚上,英国伦敦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货车撞倒了一个女子,那女子当场死亡。

因为事故发生在深夜,没有找到旁证。当货车司机被带到交通事故组查问时,他身上还有一股酒气,显然是酒后驾车导致车祸,这类事故按法律要被重判。但是司机却辩解道:“我根本没有喝酒,只是去酒吧找过一个朋友,他当时喝醉了,把酒洒了我一脸一身。我开车时神志保证是清醒的,我看见那女子横过马路,从很远我就鸣笛让她躲开,可是她好像没反应。等后来我刹车时,已经晚了。对这场意外事故我当然有责任,也感到很遗憾,但死者也是有责任的。”

警官最初半信半疑,直至法医交给他验尸报告,他才说:“这的确只是一场意外事故。”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警官相信这个司机并非醉酒驾车呢?

因为那个女子又聋又瞎,根本听不到汽车鸣笛的声音,而她手中又没有拿标志盲人的手杖,所以才发生了这场意外事故。

豆腐能打伤人吗

一个酒气熏天的男子,走进派出所投案,他哭哭啼啼地说道:“我刚才失手打伤了人。”

那男子说道:“我和朋友酒后打赌,说可以用豆腐打伤人,他不相信,我就用豆腐把他打伤了。”

警察不相信他:“你是喝得太多了说胡话!”男子说:“不是,真打伤了!不信,我带你们去看看。”男子带着警察,来到一栋住所,只见客厅里躺着一个头破血流的男子,地上是一块碎了的豆腐,地毯也湿了一大片。

警察被弄糊涂了,难道豆腐真可以把人打伤吗?请你动脑筋帮助想想看。

喝醉酒的男子说的是真话,因为这块豆腐是冻豆腐,冻成像石头一样硬的豆腐当然可以打伤人。如果是一块普通的豆腐,地毯也绝不会湿一大片。

苹果毒杀案

A 和B 是两名间谍,A 奉上司命令要除掉B,B 有所感觉,所以处处都提防着A。

一天,A 打电话找B 到他家商量事情,B 决心不吃A 家的东西,于是他在半路上买了苹果到A 家去。

A 见B 带苹果来,便到厨房去拿了一把水果刀开始削苹果,削完后请B 吃,B 不吃,A 先吃起来。B 也拿起那把水果刀,另外削了一个苹果给自己吃。

几分钟,B 就被毒死了,是A 下的毒。不过,苹果是B 买的,而且一直放在B 的面前,所以A 决不可能在苹果上下毒,并且他是和B 使用同一把水果刀来削苹果。

然而,A 没事而B 却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A 是怎么下的毒呢?

A 在刀的一面上涂了毒药。

A 以右手拿刀,B 是左撇子,用左手拿刀。由于他们拿刀的方向不同,刀面和苹果的接触面也不相同。所以A 安然无恙,B 却中毒而死。

中断的足迹

一天深夜,白沙湾A 座别墅里的台湾富商林敏,被神盗阿强光临,将别墅里价值千万元的几件古董,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了。

第二天,台湾富商林敏正想欣赏古董,却发现古董已被人偷走了,他立即向当地警方报了案。警方立即赶到别墅进行侦查,却没有查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只是在别墅打开的窗子,发现小偷的脚印从窗子一直延伸向海岸,但是,离开的脚印在沙滩中段却突然消失了。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小偷是怎样离开的吗?

小偷得手后,随即离开现场,当他沿来的路线走到一半时,突然灵机一动,踩着来时的脚印向后退,逃离现场。

大胆的窃贼

阿D 的家在城市近郊。那是一幢别墅式的住宅,房子外面有一个大花园,附近没有邻居。

秋天的时候,阿D 的夫人领孩子去外婆家,只有阿D 一人在家,他每天都在公司吃过晚饭再回家。有一天晚上,当阿D 回到家时不禁大吃一惊:只见大门敞开,家里的一切都没有了,包括钢琴、电视机、录像机,就连桌子和椅子这些家具也全不见了,整间屋子空空如也。

这显然是被盗,但是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窃贼怎么会这么大胆,大白天居然把阿D 家偷得这么彻底呢?并且,据说在窃贼们偷盗的时候,有两名巡逻警察还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热闹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原来窃贼扮作搬家公司的工人,所以才敢在白天把阿D 家的所有东西都搬走,而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狡猾的小偷

深夜,一个小偷钻进一家文具店,偷了保险柜里的3000元现金,这些现金都是1000元一张的大票,实际上只有3张钞票。不巧的是他刚离开文具店10几米,就在巷子转角处遇到一个正在巡逻的警察。

“喂!等一下!”由于他举止慌张,所以就被那个警察带到附近的派出所去了。这时,恰好有人打电话报案,说文具店被偷了。他当然是嫌疑犯。但是,经过仔细搜查,在他身上不但没有找到失窃的3000元,就连一张100元的钞票也没有。因为没有证据,最后只好将他放了。

但是,就在此事发生的第二天,小偷却拿到了那3000元钱。

这个窃贼偷了文具店之后,究竟把钱放在哪儿了呢?当时为什么翻不出来,现在他又是如何拿到这笔巨款的呢?并且,当他被释放后,警方便一直派人跟踪他,他确实没有离开房子一步。当然,他也没有再回到现场,而且也没有同伙。

这个小偷先准备好一个写了自己名字并贴足邮票的信封,然后才去行窃。他将偷来的3000元钞票装进这个信封,然后投入文具店前邮筒中才逃走的。这样一来,偷来的钱便经由邮差的手送到他家中。真是一个狡猾的小偷。

不可思议的子弹

一个曾被特务诱骗上当的体操队员A,在一个春天的早晨,在自家的庭院中遭人射杀身亡。公安人员认为凶手是从隔壁大楼的屋顶上将这一女子射杀的。

但子弹却是从死者的肚脐射进,由右肩贯穿出来的,也就是从下面向上射出的。

“怎么会有这种事?”在场的公安人员都感到不可思议。

因为,如果凶手是由高约20多米的7楼屋顶上将被害者射杀的话,子弹决不可能这样进去。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因为这名女体操运动员被射杀的时候,正在院子练习倒立。所以,从高处屋顶上射下的子弹,才会从肚脐贯穿到肩部。

被害者在非正常姿势情况下遭人杀害,尸体所显示的情形,常常会搅乱搜查的方向。

吊死之谜

某夜,罪犯A 偷偷溜进某公寓,把一名了解自己底细的女子杀死,并将她伪装成上吊自杀的样子。

被绳圈勒住脖子的尸体,两只赤脚离地大约有50厘米。A 还将化妆台边的凳子放倒在死者的脚下。那是一个外面包有牛皮的圆凳。

这样一来,就变成是那名女子用这个凳子来垫脚而上吊自杀的。

但当尸体被人发现后,公安人员检查了那凳子后就说:“这决不是自杀,而是他杀!”那么,罪犯A 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呢?

不过,由于作案时A 戴的手套,所以是决不可能在现场留下指纹的。

手上有指纹,脚指头也会有指纹,叫做足纹。然而在那个圆凳上没有被害者两脚的足纹,这就是A 最大的败笔。因为,如果那名女子真的是踩在凳子上自杀的话,她在自杀之后,必定会在凳子面上留下两脚的足纹才对。

血液之谜

这件案子发生在夏天的晚上。

渔民A 和B 坐在远离村子的河堤上,一面乘凉一面闲聊,可能因为天气闷热的缘故,蚊子特别多,咬得人心里直发烦。两个人谈着谈着突然大吵起来。

A 一气之下,拿了块石头击中B 的头部,没想到一失手就把B 打死了。

A 虽然非常后悔,但为了逃避罪责,还是匆忙用草将B 的尸体盖住后逃离现场。当然他在逃走前,没忘记把自己的脚印和指纹都抹掉。

第二天,尸体被人发现后,警方对现场进行调查,虽然谁也没见到A 和B 吵架,但警方还是一下子就捉住了A。事实上,警方是根据A 的血液破案的。

但是,A 并没有受伤,那天怎么会在现场留下血迹呢?

在乘凉时,由于蚊子不停地吸A 和B 的血,A 打死了不少蚊子。这样,落在现场的蚊子身体中便留下了A 的血液。

警方正是以蚊子所吸的血,检验出凶手的血型。

急中生智

某夜,间谍J 潜入K 公爵的住宅,从三楼卧室偷出一份重要的信件,正要离开房间,听到门外有脚步声——K 公爵参加晚会回来了,J 的处境十分危险。幸好窗下有一条运河,J 若跳进运河就可以脱身,但顾虑信件会被弄湿。犹豫中看到自己的助手在对面的一幢房子的窗口向他打手势。J 灵机一动,打算先把信件递给助手,再只身逃走。他钻到窗外,站在窗台上,探身,伸手,很遗憾,还差七八十厘米够不着。手边又没有杆子或棍子之类的工具。对面楼房的窗台很窄,跳过去又没有落脚之处。把信件扔过去,又担心被风刮跑。一时,足智多谋的间谍J 也束手无策。

“有了!就这么干。”J 急中生智。什么工具也没用,就把信件安全地递给了助手。然后,只身跳入运河之中安然逃去。

你知道J 是怎样把信件递过去的吗?

J 用脚趾夹住信件,助手也用脚趾接过去。两人伸出手如果还相差七八十厘米够不着。代之以脚,就能够着了。

被揭穿的诡计

在香港,一个夏天的晚上,某大公司董事长D 在其书房中自杀身亡。D 的右手里握着一把手枪,头部流血,子弹就是从那里打进去的。

桌子上除放着一台电扇之外,只有一封遗书。遗书的大致内容是说他由于事业失败,所以想到自杀。

警官A 对桌子上的电扇觉得有些奇怪,经过询问,才知道昨天空调出了毛病,临时从贮藏室里搬来了电扇。电扇的插头从插座里脱落出来,显然是当死者D 从椅子上倒下时将插头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