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看来,老师对学生的批评肯定是苦的,而且因为“苦”,被批评的学生还会屡屡产生抵触情绪,使批评的效果大打折扣——此即批评的“负面效应”。但,也有一些老师挺聪明,总能把批评变成阳光雨露。
已故的华纳梅格,有一次这样承认说:“30年前我就明白,责备人是愚蠢的事,我并不抱怨上帝没有将智能均匀地分配,可是我对克制自己的缺陷已感到非常吃力了。”
华纳梅格很早就学到这一课,可是我自己在这古老的世界上,盲目地行走了30多年,然后才豁然会悟……100次中有99次,没有人会为了任何一桩事情来批评他自己,无论错误到如何的程度。
严厉而没有分寸的批评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使人增加一层防御,而且竭力地替自己辩护。批评也是危险的,它会伤害一个人的自尊和自重的感觉,并激起他的反抗。
德国军队里的士兵们,在发生某一件事后,不准许立即申诉、批评。他们需要怀着满肚的怨气睡去,直到他们这股怨气消失。如果他们立即申诉,会受到处罚。
要改变一个人又不致伤害感情,或引起憎恨,就要遵守这样的规则:
“在批评他人之前,先改变你自己的错误。”
首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用“建议”,而不用“命令”,这样不但能维持对方的自尊,而且能使他乐于改正错误,并与你合作。
我曾经很荣幸地和美国最著名的传记作家伊达·塔贝尔小姐一起吃饭,我告诉她正在写有关“如何做人处世”这本重要的书。她告诉我说,在她为欧文·扬写传记的时候,访问了与扬先生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了3年的一个人。这人宣称,在那段时间内,他从未听见过欧文·扬向任何人下过一次直接命令。他总是建议,而不是命令。例如,欧文·扬从来不说“做这个或做那个,”
或是“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他总是说,“你可以考虑这个,”或“你认为,这样做可以吗?”他在口授一封信之后,经常说,“你认为这封信如何?”
在检查某位助手所写的信时,他总是说:“也许我们把这句话改成这样,会比较好一点。”他总是给人自己动手的机会;他从不告诉他的助手如何做事;他让他们自己去做,让他们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成功的经验。
这种方法,不仅易于改正人们的错误,而且还维持了人们的自尊,使他自以为自己很重要,使他希望和你合作,而不是反抗你。
让人信服
林肯在讲到说服性演讲的秘诀时曾说:“我展开并赢得一场议论的方式,是先找到一个共同的赞同点。”
有个人叫毛里斯·高柏莱,他是个演说家,别人讲到他的演说曾这样描述他:
我们曾同他围坐在一张午餐桌旁。我们素闻此人大名,说他是个雷霆万钧的演说者。他起立讲话时,人人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
他稳稳地开始演说了,他首先感谢我们对他的邀请。他说他想谈一件严肃的事,如果打扰了我们,要请我们原谅。
接着,他倾身向前,双眼将我们牢牢地盯住,他并未提高声音,但我却觉得他像一只铜锣轰然爆裂。他说:
“往你四周瞧瞧,彼此互瞧一下。你们可知道,现在坐在这房间里的人,有多少将死于癌症?55岁以上的人4人中就有一人。”他停了一下又说。“这是件平常却严酷的事实,曾经有过却不应该长久,因为我们不想出办法。这个办法即是谋求进步的癌症治疗方法。你们愿意协助并向进步努力吗?在我的脑海中。这时除了‘愿意’之外,难道还会有别的回答吗?别人应该不会有和我不同的答案了吧?”
一分钟不到,毛里斯·高柏莱就赢得了我们的心。
他已经把我们每个人都拉进他的话题里,他已经使我们站在他那一边,投入了他为人类福利而进行的行动。
摩根也说,性格是获取听众信任的最佳方法,同时也是获取听众信心的最佳方法。
“一个人说话时的那种真诚,”亚历山大·伍柯特说,“会使他的声音焕发出真实的异彩,那是伪饰者所假装不了的。”
当我们谈话的目的是在说服时,犹需以发自真诚笃信的内在光辉来表述自己的意念。我们必须自己先被说服,然后才能设法去说服别人。
有技巧的演讲者,一开始便获得许多赞同的反应。
因此他便为听众设下心理的认同过程,使他们朝向赞同的方向前进。
“我展开并赢得一场议论的方式,”林肯诉说其中的秘诀,“是先找到一个共同的赞同点。”他甚至在讨论高度火爆的奴隶问题时,都能找到这种赞同点。
每次演讲时,特别在自认为目的是要说服时,你的所作所为总是决定着听众的态度。你如果冷淡,他们亦然。“当听众们昏昏睡去时,”亨利·华德这么写道:“只有一件事可做:给招待员一把尖棒让他去狠刺讲演者。”
在说服人或使人印象深刻的演说中,通常的问题只是在于,一味想把自己的意念植入人们心里,却反使相反和对立的意念不断地滋生。而精于演说的人,说起话来则威力无穷,深深影响着他人。
几乎在每日的生活当中,你都会在讨论某一题目时与和你意见相左的人谈论。你不是常常在家里、在办公室里、在各式各样的社交场合里想赢取人心,使他们与你思想一致吗?
你的方法是否仍有改进的余地呢?你是如何开始的呢?利用的是林肯和麦克米兰的智巧吗?果真如此的话,你真是一位罕见的外交天才,是一位思虑审慎严密的高人。要想让一般的听众长时间忍受抽象式的声明,是很困难而且很费力气的。举例说明则很容易使听众听得下去,并且容易使他人信服自己的观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开头时就举个例子呢?很多说服性演说者都是这样做的。有些讲演者觉得,必须先发表一些一般性的声明,事实上并不见得必须如此。你可以一开头就举出一个例子,引起听众的兴趣,然后再说出你的评论。
罗威尔·陶马士是举世知名的新闻分析家、演说家及电影制片人,在讲论“阿拉伯的劳伦斯”时,他这样开始:“一天,我在耶路撒冷的基督街上走着,忽然遇见一位身着华丽的东方君主袍服的男子,他身侧挂着一把黄金弯刀,是只为先知穆罕默德的传人所佩挂的……”
他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启程,这便是吸引注意力之处。这种开场方式多半十分有效,不会失败。它有行动,它往前推进,我们所以紧紧相随,是由于我们已经融于某种情况当中,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我曾经作过很多次的讲演,其中有二次是这样开始的:“就在我大学刚毕业时,一天晚上我在一条街上走着,突然见一个人站在一个箱子上头对着人群讲话。我很好奇,所以也加入人群去听。‘你可觉察到,’这个人说,‘你从未见过一个秃头的印第安人?或从未见过秃顶的女人,是不是?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我的这个讲演是很成功的,因为只要直接向事件中推进,便可轻易攫住听众的注意。讲演者以自己的经验故事开始,必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毋需搜索枯肠。他叙述的是自己的经验,是他部分生命的再造,是他自身筋脉的一部分。
结果,他那自信闲适的神态即能助他与听众建立起友好的关系,并从而赢得听众的信服。
下面是鲍威尔·希利先生在费城的一次讲演:
“82年前,大约是在这个季节,伦敦出版了一本小书,是一段故事,它注定了要永垂不朽。许多人称它为‘举世最伟大的小书’。它刚出现时,朋友们在街上遇到时,总会彼此相问:‘你读过它了吗?’回答总是一成不变的:‘是的,上帝保佑它,我读过了。’它出版那天卖出了1000本,两星期之内需求量便达到15000本。从那以后,它曾经再版无数次,并且被翻译成世界各国文字。数年前,摩根以极高的价格购得原稿。它现在正与许多无价珍宝安憩于他庄严伟丽的艺术馆中。这本举世闻名的书究竟是什么呢?”
你感到有兴趣吗?你是否想知道更多?讲演者是不是有力地抓住了听众的注意?你是否觉得这段开场白已捉住了你的注意力,并随着情节的进展提高了你的兴趣?为什么?
因为它激起了你的好奇心,它以悬宕起伏的气氛掌握了你。说不定你已好奇了,你会问作者是谁?上面所提的是什么书?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就告诉你答案吧,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书名是《圣诞欢歌》。因此,在演讲时,你在第一个句子里就要引起听众的好奇,然后他们就会对你产生兴趣,并加以注意,在别人已集中注意力听你讲演时,你是否有更好的观点,使别人信服呢,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也可以利用一段事实来引起大家的好奇,然后使他们急于知道造成这个事实的原因。例如,有位学生一开头就说出这段令人震惊的声明:“最近,我们的一位议员先生在议会上发言,他要求通过一项法律,禁止距离任何学校两里以内的蝌蚪变成青蛙。”
保罗·吉朋斯在演讲《罪恶》这个题目时,也说出了一段令人瞠目结舌的声明:“美国人是文明中最严重的罪犯民族。这种说法固然令人震惊,但同样令人震惊的是,这却是事实。俄亥俄州克里夫兰的谋杀犯人数是伦敦的6倍。按照人口比例来看,它的抢劫人数是伦敦的170倍。每年在克里夫兰被歹徒抢劫或企图抢劫而遭到攻击的人数,比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斯等地被抢的人数的总和还多。每年在圣路易市遭人谋杀的人数,多过英格兰与威尔斯。纽约市谋杀案的次数多过法国全国,也超过德国、意大利或英国。这里面有一项令人感到悲哀的事实:罪犯并未受到惩罚。如果你谋杀了一个人,你因此而被处死的可能性不到1%。在座的各位都是追求和平的善良公民,但你们死于癌症的机会,却是你枪杀了一个人而被绞死的机会的10倍。”
这段开场白是成功的,因为吉朋斯的言语之间流露出无比的力量与热诚。他的演讲辞充满了活力,具有鲜活的生命。不过,也有一些人在演讲犯罪问题时,以相似的例子来做为开场白,但他们的开场白却显得很平凡。
为什么?只不过是一些空言空语罢了。他们的结构技巧无懈可击,但他们的精神却等于零。
他们的态度破坏削弱了他们所说的一切。讲演一开始便作惊人之语的方法之所以能建立与听众的接触,是由于它震撼了听众的思想。这是一种“震撼技巧”,利用出人意料以达到吸引听众的注意并使之集中于讲演题材的方法。
在华府,有名学生,也使用了这种引发好奇的方法。
她的芳名是梅格·席尔。以下是她的开场白:“有整整10年的时间,我曾是囚犯。不是在寻常的监狱,而是在以忧虑自己的低劣为狱墙,以惧怕批评为狱篱的监狱。”
开场白应该平易近人,就像平常与人促膝而谈一样。
有个方法很有效,可以知道你的开场白是否真像平常谈话一般,那就是在餐桌上试讲。如果你开讲的方式不够平易,上不了餐桌,那么,恐怕对听众就不够亲切。
一般比较常见的问题是,本来应该引起听众兴趣的开头,往往是讲演中最枯燥的部分。譬如说一个讲演者这样开始:“要信赖上帝,并且相信你自己的能力……”
这样的开头说教意味浓重,很像白水煮白菜。再听听他第二句话:它渐渐有意思了,其中有着心脏的悸动:“1918年我母亲新寡,有3个孩子要养育,却身无分文……”
为什么那个讲演人不第一句话就叙说寡母领着3个嗷嗷待哺的幼儿奋斗求生的事情?
如想引起听众的兴趣,勿以绪言开始,应一开始便跃入故事的核心,置身于故事之中。法兰克·毕杰就是这么做的。他是《我如何在销售行业中奋起成功》一书的作者,也是悬疑大师,能够在第一句话里便制造悬念。
在美国青商会的赞助下,他和我曾在全美各地做巡回讲演,讲说有关销售的事情。他讲演“热心”,开头的方式更高妙无比,总是叫人由衷地赞佩。一不讲道,二不训话,三不说教,四无概括的言论,他一开口就跃入题目的核心。他谈热心是这样开始的:“在我开始成为职业棒球选手后不久,我遭遇到一生中最教我震惊的一件事情……”
这样的开始会对听众产生什么效果?我亲眼见到了反应——他顿时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人人都急着想听听,他为何会震惊,以及他怎么办。
听众尤其喜欢听演说者叙述自己生活经验中的故事。罗素·康威尔发表那篇著名的演说《如何寻找机会》
多达6000多次,收入数百万美元之多。他那篇最著名的演说是如何开头的呢?“1870年,我们前往格里斯河游历。我们在巴格达雇用一位向导,请他引导我们参观波斯波里斯、尼维及巴比伦等古迹。”
这就是他的开场白——一段故事。这是最能吸引读者注意力的方式。这种开场白几乎万无一失。它向前迈进,我们紧跟在后,想要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情。
在某一期的《星期六晚邮》中,有两篇作品是以故事作为开头的,兹摘录于下:一把左轮手枪发出的尖锐枪声,划破了死寂的夜空……
在7月的第一个星期中,丹佛市的山景旅馆发生了一件事。就这件事的本身来说,只是小事一件,但从它可能造成的后果来看,事情可不算太小。这件事引起旅馆经理哥贝尔的强烈好奇心,因此他把此事告诉山景旅馆的老板史提夫·法拉雷。几天后,法拉雷先生前往他属下的几家旅馆进行视察时,又把这件事告诉别处六家旅馆的人员。
请注意,这两段开场白都有悬念。它们一开始就产生了效果,引起你的好奇心。你希望念下去;你想要知道更多的内容;你想要发掘出这两篇作品究竟想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