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20世纪的中国对外关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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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中国和世界各国关系继续发展(1)

一、中印举行边界问题谈判及关系的发展

从60年代初期中印边界冲突以后,中国和印度的关系基本上是冷淡和没有太多的来往的。这主要是中印边界问题影响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进入80年代以后,中国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路线,努力完善和周边地区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也希望能同印度改善、增进两国人民的交往。

当然要改善和印度的国家关系,首先碰到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1981年6月初,中国政府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印边界问题只要能够互谅互让,应可以取得一揽子解决的。”中国政府所说的“一揽子解决”,就是将中印之间有争议的几段边界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只要双方都有改善国家关系、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互谅互让的诚意,再复杂的边界问题都可以一起解决的。中国政府过去同其它周边国家在解决边界问题时使用“一揽子方法”是成功的。

为了推进中印关系的发展,1981年6月,中国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黄华访问了印度。在这次访问中,中印双方达成了对边界问题进行外交谈判的谅解。1981年12月起,中印两国开始举行副外长级的会谈。但是边界会谈进行得很不顺利,原因是印度方面片面强调本国主张,不愿意考虑中方的合理主张,单方面要求中方作出让步,两国对边界问题分歧太大。为了推进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中国领导人不断作出努力。1982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接见印度来宾时表示:中印之间不存在相互威胁的问题,两国之间的边界问题,只要双方采取合情合理的办法是不难解决的。1984年9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万里接见印度代表团时表示:双方有某些分歧没有关系,以后再解决,只要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这个问题是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中国政府为了使边界问题谈判有所进展,在会谈中也同意“分阶段”解决边界问题,即对中印边界逐段加以谈判,一段一段地达成一致。中国外交部谈判代表团还提出供讨论的分阶段解决方案。但印度仍然坚持己方的立场,致使到1985年以前的三轮会谈毫无进展。

中印边界问题之所以难以进展,关键在于印度政府没有放弃对中国西藏的领土要求。1986年,中国恢复在中印边界东段桑多洛河谷地区的巡逻。同年6月,印度政府提出所谓抗议。而实际情况是,桑多洛河谷地区不仅远在中印传统习惯线以北,而且也在中印双方实际控制线所标示的纬度以北。中国边防部队完全是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正常的巡逻,而印度政府也要提出抗议。该年进行的中印边界问题的第七轮谈判还是毫无进展。但是,印度方面在这年的12月8日和9日,由印度议会两院通过把印度非法占据的中国领土从中央直辖区定为“阿鲁纳恰尔邦”。1987年2月20日,印度政府不顾中国方面的严正抗议,正式成立了所谓的“阿鲁纳恰尔邦”。与此同时,和印度议会、政府的非法行为相配合,印度军队从1987年上半年开始不断越过中印双方实际控制线,蚕食中国领土,经常派遣军用飞机侵入中国领空,并在中印边界东段地区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这样,印度军队的行动就造成了中印边界地区的紧张局势。

中国政府在印度成立“阿鲁纳恰尔邦”的行动中,就多次明确表示:印度的这种做法再一次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中国决不会接受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及对中国领土的占领。印度的行动是与中印两国人民希望通过友好协商早日解决边界问题的愿望背道而驰的。1987年上半年,中印边界出现紧张局势后,中国政府非常重视。6月15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述卿和访华的印度外长蒂瓦里进行了会谈。刘述卿副部长指出:中印边界问题包括历史遗留的和新近发生的两类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只能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求得解决,必须尊重历史事实和照顾两国人民的感情。在谈判划定边界之前,双方应严守。1959年11月7日的实际控制线。对新近发生的问题,唯一的解决方法是印方把越过实际控制线的军事人员全部撤回去,以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件,缓和边界某些地段出现的紧张情况,印度外长在会谈中表示:印度希望恢复和重建两国友好关系,双方应消除过去的误解和怀疑,以便找到两国关系的新开端。这也是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让他转告给中国政府的口信。这次会谈后,中印边界东段紧张局势有所缓和,中印两国领导人加强接触。1988年7月,印度人民院议长巴·拉姆·贾卡尔在出国访问时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会见。两国领导人都有意进一步加强联系,并相信只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关系和解决边界问题,相信边界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1988年12月,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在国内有很大阻力的情况下应邀访华。这是时隔34年后印度总理首次访华,在两国关系上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中国国家主席杨尚昆和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等会见了拉吉夫·甘地总理,并进行了亲切友好的谈话。李鹏总理和拉吉夫·甘地总理举行了会谈。双方强调,由中印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搞好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指导原则。双方认为: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恢复、改善和发展中印睦邻友好关系是双方的共同愿望,这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对中印边界问题,两国领导人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双方提出了要本着“互谅互让”、“互相调整”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边界争端,在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边界解决办法的同时,积极推进双边经贸、科技、文化等关系的发展。双方同意在国际事务中加强磋商合作。印度总理重申: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印方不允许在印度的西藏人进行反对中国的政治活动。从拉吉夫·甘地访华以后,中印关系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双方长期的冷淡关系告一段落。

二、中日关系不断发展及其问题

在这10年间,中日两国保持良好的关系。特别是在政治上,中日两国领导人都对中日关系的发展给予了极高的重视,如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铃木善幸时说:“发展同日本的关系是中国的长期国策。”“中日两国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从日本方面看,历届首相也都强调日中友好,认为“维持和发展与中国的良好而又长期稳定的关系是日本外交的重要支柱之一”。具体表现在:

高层领导人互访增多

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互访很多,其中日本方面访华的有:铃木善幸首相(1982年9月)、中曾根康弘首相(1984年3月和1986年11月)、竹下登首相(1988年8月)。中国方面有:华国锋总理(1980年5、6月)、赵紫阳总理(1982年5、6月)、李鹏总理(1989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1983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1985年4月)。这些访问都给中日关系以推动。

双边交往的增加

除了中日两国高层领导人互访频繁以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双边交往大大地增加了。

这个10年中。中国副总理和包括外交部长在内的政府部级以上官员对日本的访问不下14次,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进行的访问。日本方面,外相、首相特使和其他政府部级官员不下6次。参众两院议长和议员的代表团以及执政党高级干部来访不下9次。

1979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时,曾经提出为了落实两国政府首脑达成的协议,有必要举行中日两国政府成员会议。1980年华国锋总理访日时,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了协议。1980年12月,中日政府成员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双方各有六七名政府成员参加。以后形成惯例,每二年召开一次,在东京、北京交替举行,作为两国政府间的高级对话渠道。

中日双方当时还商定,除了“有必要进一步促进两国间各种级别的交流”之外,还明确建立起外交当局定期协商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会晤,在北京、东京轮流举行。

1984年经双方首脑提议,建立起了成员广泛、代表性强的“21世纪委员会”这一咨询、协商机构,定期交流,沟通双方对国际形势、双边关系的看法,成为中日关系的重要特色。

人民间的往来不断扩大,到1986年,中国派往日本的公费留学生近3000人,日本来华的留学生超过1000人。

北京、上海、天津及中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分别同东京、横滨、大阪、神户等日本城市结成友好城市,到1989年底,结成友好城市关系共95对。

对于二战遗留的在华孤儿问题,1984年3月,中日双方达成了《关于解决在华日本孤儿问题的协商结论》。到1986年底,已有14批共1384人去日本寻亲,其中551人找到了亲人,占总数的37%。1986年5月,又达成了《关于在华日本孤儿养父母等抚养对象抚养费的协商记录》。

两国之间工、青、妇以及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宗教等各个领域的团体、个人互访也很多。

经济合作加强

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日本政府表示要给予支持。1979年,大平正芳内阁决定从1979年至1988年分三次向中国提供有较长时期的利息和偿还期方面优惠的日元贷款。第一次,是大平正芳首相访华时宣布从1979年至1983年,提供金额为3309亿日元(约合15亿美元),用于秦皇岛、石臼所两个港口和京秦、兖石两条铁路等项目的建设;第二次,是中曾根首相访华时宣布从1984年至1990年,提供金额为23.5亿美元,用于秦皇岛、连云港等港口和衡广、郑宝铁路及津沪穗三市电话网等项目的建设;第三次,从1990年至1995年,提供金额为8100亿日元,约合55亿美元。这批长期项目贷款的实际使用,主要用于基础项目上,包括上海宝山钢铁公司第一期工程等。

投资方面,从1979至1989年的10年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协议金额在26.57亿美元,排在香港、美国之后的第三位。占外商来华投资总额的7.88%。1983年,中日两国之间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10年间,日本对华投资项目为567项,应该说不很多。

从1981年起至1991年止,日本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无偿资金援助约630亿日元(约合5亿美元),一共有50几个项目。到1990年为止,共完成40个项目,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中日友好医院、中日青年交流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等。

这期间,日本是中国吸收资金的主要途径之一。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向我提供能源开发贷款4200亿日元(约合20亿美元)。1984年又决定向中方提供能源开发贷款5800亿日元(约合24亿美元)。主要用于合作勘探,开发石油、煤炭资源。此外,从1982年至1989年4月,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中国金融机构在日本市场上共发行债券18次,筹集资金合计3700亿日元。

在中日经贸关系中,技术合作进展比较慢,日本在和中国进行技术交流与转让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一些国家。

双边贸易的扩大

80年代,中日经贸关系发展迅猛。1980年中日贸易总额为88亿多美元,比1979年67亿美元增加了31%。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5%,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占首位。在日本对外贸易总额中占3.5%,居第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