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改进宣传方法和宣传手段,提高农民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自觉认同的效果。宣传方式、方法决定着农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度和认同度。在传统乡村社会,对农民宣传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途径单一,而宣传过程中居高临下的说教口吻和空洞呆板的叙述形式又使得意识形态的文化形象呈现出遥远虚无的目标期许,人为疏远了与广大农民的思想距离,导致其曲高和寡难以进入广大农民的关注域。“老式的宣传方法是讲解或举例说明什么是共产主义。……已毫无用处。”在开放度日益扩大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只能靠引导,而不能靠堵、卡、压。因此,在农村进行意识形态宣传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切近群众生活的语言、平易近人的态度,自然而然地把主流意识形态渗透到农民群众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中,使其在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地接受应有的熏陶。其改善的路径必须“从局限于做报告、读报纸向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段转变;由习惯于依赖单一行政手段向遵循文化自身规律转变;由居高临下的说教姿态向贴近群众的需要转变;由立足于对人的教育改造向对人的关心理解转变”。同时,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借助新闻媒体工具扩大政治影响。要加强信息披露,提供对待农民群众普遍关心而又敏感的问题的批判视角和价值取向,注重对人们的感受和体验、理解和运用,通过这种渗透,增强意识形态宣传的感染力,在潜移默化中达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与认同。
再次,在乡村社会培育传播意识形态的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任何一个社会形态的统治阶级,为了确保本阶级的思想占据统治支配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自己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乡村社会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除了各级教育、文化、新闻出版机构的从业人员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工作人员也是具有关键意义的意识形态工作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工作人员虽然并不直接从事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是直接面对农民群众,他们对民众的思想和言行具有很大程度的示范效应,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最直接的领导者和执行者。邓小平指出:“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凡是需要动员群众做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党员,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一般而言,整体素质较高和有良好形象的工作人员所进行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渗透更容易使农民群众接受和认同。因此,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塑造党员干部的精神世界,只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才能要求群众认同主流意识形态。此外还要构建有效的吐故纳新机制和资源吸纳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理论修养好、组织领导能力强、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从而在实践的拓展中有效地去叙述、解释、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维护社会政治秩序,使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在乡风文明建设中重建乡村文化的价值载体
乡风文明既是乡村文化的重要体现,又是乡村文化建设的直接成果。乡风文明,顾名思义是“好的乡村风(气)尚”,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广大农村群众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劳动形式、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文明状况。恩格斯指出:“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我们所处的时代,是新旧经济体制正在转换、中华民族正在振兴发展的伟大时代,培育乡风文明,就是要在乡村社会树立起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愚昧,家庭幸福、邻里和谐,保护环境、干净卫生,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开放进取、乐于奉献的风气等。一言以蔽之,乡风文明建设的关键就是要从道德危机中走出来,梳理已然混乱的道德价值标准,建设新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乡村社会的道德重建又是一项漫长且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既要帮助农民克服传统伦理观的消极影响,又要在传统中创新和发展现代乡村道德;既要树立起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规范现代人们的政治、经济行为的乡村政治道德与财富道德,还要重新整理社会公德与家庭美德,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和生活道德。
(一)培养农民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
培养农民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就要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做到“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国家”。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应当以集体主义为准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集体主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现阶段进行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正确价值取向。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既是一种价值观,又是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原则。它倡导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当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同时,国家和集体也要重视和依法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没有对个人正当利益的保护,没有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不可能有效地实现。因此,在乡村社会开展集体主义教育,就要使农民学会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和他人的关系,学会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能够主动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正当利益;要顾全大局,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等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行为,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自觉为集体、为社会做出贡献,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最终达到个人与集体和谐发展的目的。
培养农民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就要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是对祖国和民族的忠诚、热爱和报效思想与行为的综合体系,凝聚为浓烈的忧患意识,崇高的民族气节,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大一统”情怀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爱国主义同促进历史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同维护祖国独立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爱国主义是伟大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的政治品质和道德面貌的重要特征及祖国意识、民族意识的灵魂,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繁荣昌盛的永恒的精神支柱。在我国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就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具有伟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发挥了重大作用。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就会被种种资本主义势力所侵蚀腐化。”因此,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就要把中国在世界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讲给农民听,激发他们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要让广大农民明白,爱祖国就必须努力建设祖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祖国的繁荣富强而艰苦奋斗。
培养农民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就要坚定他们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其他主义不能救中国,而只有在马列主义指导下,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救中国的历史。“一定要让我们的人民,包括我们的孩子们知道,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我们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应当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巩固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果,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可靠保证和光明的前景。因此,在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也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使广大农民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美好前景,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培养农民的财富道德意识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解释,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人要生存必然离不开利益所得,但是,利益的获得也离不开道德的规范和引导。培养农民的财富道德就是要正确处理好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对财富的运作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和有效的价值规约。我们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培养农民在获取财富的过程中应该具备的道德自觉,再是培养农民在使用财富的过程中应该具备的道德意识。
培养农民获取财富的道德约束。财富的积累是增强综合国力以及个人自我发展的需要,求利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西方拜金主义的不断侵蚀下,农民传统的“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不断弱化,一些投机取巧的不良手段成为某些农民追求更高经济收入的价值选择。各种造假村、乞讨村、诈骗村等屡见报端,“笑贫不笑娼”等观念沉渣泛起。如果在积累财富的过程中,打破了通过辛勤劳动等正当手段获取财富的“取之有道”的常规路径,就会强烈颠覆农民的财富道德观念,导致他们对致富手段的伦理正当性产生怀疑,转而采用原始的、非伦理的方式来攫取物质财富和利益。其结果必然是走向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为富不仁,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市场经济以至整个社会运行的正常秩序。所以,我们必须以“义”来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求利趋向,确立和坚持义利并重或义利统一的价值导向,鼓励农民通过合法经营,勤劳致富,获得尽可能多的财富。这就要求在对农民进行财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破除“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要充分尊重农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满足社会主义社会中农民个人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合理需要;又要反对资产阶级重利轻义的狭隘的功利主义,倡导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社会主义利益观。
培养农民使用财富的道德约束。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涌动,人们往往认为“有钱就是幸福”,农民对于创造财富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被大大刺激起来的财富欲望使农民陷入了对财富的盲目崇拜和追逐之中,无论是仁义之财还是不义之财,财富只剩下工具理性的一面,消解了其价值理性的一面。由于缺少人文精神的支持,越来越多的农民感到困惑的是:幸福虽然离不开财富,但为什么随着财富的增长,幸福指数并没有提高?这就是所谓的“幸福悖论”。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合理的使用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还没有认识到拥有财富的最终目的是回馈社会。在财富使用上,农民缺少必要的伦理审视,倾向于个人消费与家庭(家族)消费,更多的是物质消费,有时甚至是炫耀性、浪费性消费,对于社会公益事业、对于投资和发展缺乏强大的内在心灵动力。一方面,在一些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十分严重,这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先富农民还没有意识到对财富的支配和创造所具有的伦理意义,没有学会善待财富。因此,在当代农民中应该继续发扬勤俭节约的美德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一是要勤劳,即热爱劳动、勤奋工作、踏实肯干,二是要俭朴,但这并不是说就得过苦行僧般的日子,不能过舒适的现代化的生活,而是说一定要力戒奢华,不可讲排场、求豪华、赶时髦、大手大脚,因为现在的农民,绝大多数的经济实力并不雄厚,办任何事情都应该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如果致富不节俭,再多的财富也是积累不起来的。对于那些先富起来的农民,我们还要提倡回馈社会的财富道德,帮助他们明确财富的价值,对财富的使用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和有效的价值规约。要让他们意识到财富所担负的社会责任,认识到财富的真正拥有者是社会而并非个人,财富的使用应当以回馈社会为归宿,这样才能促进财富的良性循环和人性化运作。
(三)培养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社会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在一个农业大国里,增强农民的生态道德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价值观,养成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是“农村、农业、农民”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构造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可持续发展为发展理念,以循环发展为模式选择、以生态平等意识为核心价值观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