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生存与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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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政策·体制·矛盾·冲突(1)

复杂、艰难的退耕还林

1999~2001年,我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170.92万公顷(2563.8万亩)。根据国家规定,退耕还林(草)工程共分两步进行,第一阶段2001~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草)333.3万公顷(4999.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种草500万公顷(7500万亩);第二阶段2006~2010年退耕还林(草)200万公顷(30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种草300万公顷(4500万亩)。

退耕还林(草)是我国生态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是防治水土流失,从根本上扭转长江、黄河流域水患灾害的治本之策。但从考察中了解到的情况看来,其复杂、艰难确也超出了许多人的想像,从政策到具体做法都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地方。

宁夏西海固是著名的贫困地区,民谚曰:“干旱山区沟连沟,出门就下沟。黄土山就像个和尚头,雨水哗哗顺沟流。种地要到山上头,下籽三升打一斗。”多年来,为了解决温饱,农民们陷入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怪圈。因此对国家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衷心拥护,对通过退耕还林拓宽农民致富增收的渠道寄予了厚望。但同时他们也怕重走过去那种“毁林草种庄稼”的老路,因此他们对政府呼吁:

一是退耕还林不能搞“政绩工程”。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借退耕还林“捞政绩”的情况,而生态建设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收到成效,“政绩工程”会把这一工作引入歧途,一定要着眼于长远,搞好规划,一代接着一代干。

二是多为农民着想,通过办培训班等多种途径,让退耕农民尽快掌握造林、种草、管护、养畜等多种技术,增加收入。

三是要实现科学种田,提高作物的亩产量,与此同时推广节灌等农业技术。

地处嘉陵江上游的宝鸡,是全国生态建设重点示范地区,在实施国道绿化、退耕还林等“山川秀美工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政策上的矛盾和冲突。包括:

退耕还林(草)与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政策有矛盾。

封山绿化与个体承包有矛盾。封山绿化要求整体连片治理,而退耕地一般既分散面积又小,还常常互相穿插,如果仍由原农户个体承包,就常常和封山绿化的整体要求发生了矛盾。

重复收税。税务部门对退耕地的经济林既征特产税又征农业税;对25度以上的退耕地也征农业税和农田水利补偿费,违反了国家减税的规定,失信于民。

退耕还林与“以粮代赈”方针的矛盾。国家规定,发放粮食与退耕还林地种植的树木成活率挂勾,但实际上,由于各地土壤、气候条件各不相同,差异很大,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植树成活率很低,于是这些地方农民的口粮就发生了问题。

上级生态建设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

西海固和宝鸡反映的这些问题,都有普遍意义。

退耕还林(草)工程除涉及千家万户外,还涉及国家、地方、农民三者的关系——国家要生态、地方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内容十分繁琐、复杂,过去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资借鉴,启动时又比较突然,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政策方面的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有一定的盲目性、理想化和简单化,于是实际操作时,大量问题出现了。

举个简单例子,如四川威远、北川等丘陵县反映,过去划承包地时,一般以“习惯面积”为准,和实际面积出入很大,有个社,上报的承包地只有10来亩,但实际一丈量,竟有100多亩。最初,这个社的农民愿意退耕,但按政策规定,只能发给10亩地的钱粮补助,其余土地按荒山造林政策处理,不补助粮食,每亩地只给50元种苗款。农民们一算账,认为50元种苗款太少,划不来,于是便拒绝退耕还林了。

各地结合退耕还林普遍进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政策规定,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但有的农民为了种竹、种果树获得更大的收益,竟愿意将好田、好土退耕,这又怎么办?

上级要求退耕还林要“集中连片”,但落实到一家一户时,往往这家退几亩、那家退几分,有的愿意退,有的不愿意,这“集中连片”又怎样才能做到?

政策“一刀切”的现象也很突出,特别生态环境脆弱的高原地区和干热干旱河谷,对这方面的意见更大。

以地处青藏高原的甘孜州为例,每株云杉苗0.35元到0.45元,每亩如种220株,种苗款便是77~99元,如种经济林核桃,每亩40株,每株3.6元,则是144元了,都大大超过了国家每亩地补助50元种苗的规定;而高原地区气候恶劣,严寒、干燥,成活率往往不到60%,补种时的种苗款又如何解决?国家规定,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内地一棵树往往10年以后便可以间伐,但在高原上,一株华山松要50年后才能成材,云杉和冷杉要80年到100年后才能成材,在这漫长的几十年内,大量农民退耕还林后既无粮食,又无其它收入,其结果便只能是毁林开荒了,退耕还林的成果岂不付之东流?

干热干旱河谷由于蒸发量大大高于降水量,种的树不但成活率低、补种面积大,而且种植时还应结合建立引水工程,但这笔资金又从哪里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林业部门已经千方百计大量垫资,但长此以往谁又垫付得起?

因此,这些地区认为,不承认差异的“一刀切”政策,既不科学也不公平,更严重的是,可能让生态建设功亏一篑,重复走过去那种“造林不见林”的老路。

政策不稳定也是各地反映的普遍问题。政策上的摇摆和多变曾造成基层工作的许多困难。

四川阿坝自治州金川县1999年在退耕还林试点阶段,老百姓们——特别老年人思想不通,有人说:“解放以来政策多得很,管集体的、管个体的都有,但从来没得一个政策叫人不种粮食去种树种草,你们是不是有毛病?”还有人质问:“为啥不在荒坡上还林还草要让我们在耕地上还?”为了做通农民们的工作,乡干部一人包一个寨子,一户一户地说服。有时老百姓们提出了一些问题,干部们回答不了,老百姓们便会讥笑道:“你晓得啥?你种过多少庄稼?……”

好容易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老百姓们终于接受退耕还林的思路了,乡干部和林业干部们连忙搞规划、做设计、一户一户地丈量……谁知上级却来了新的精神,退耕面积要减少,咋样向老百姓们解释?乡干部和林业干部们真是哭笑不得……

西昌市也曾遭遇过这种尴尬。最初,省有关部门通知,退耕还林地里可以套种矮杆作物,于是他们便让农民们套种了豌豆和包谷。但豌豆和包谷出苗后新的文件来了,退耕地里绝对不准翻动表层土,只能套种草,于是又只得再次动员农民们把豌豆和包谷铲掉,弄得老百姓们怨声载道。

“石榴之乡”凉山彝族自治州的会理县也反映,1999年3月退耕还林试点初期,上级指示根据“个体承包”的精神,可以搞大户承包,他们也认为,大户承包营林的效果比农民们一家一户分散种植更好,于是便让5000大户承包了3万亩退耕还林地。谁知6月份新的文件下来了,人平不得超过3亩,于是他们只得连夜加班重新规划、重新丈量土地,再加上退钱退粮、宣传说服……等等,搞得人仰马翻,还挨了许多骂。

2001年省上追加了退耕还林后,凉山州、会理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让林业部门落实种桑8000亩,每亩地1300~1500株。经过林业部门和老百姓们共同努力,8月中旬桑树全部栽完。谁知9月6日州林业局却又下达了新的指示:每亩地桑苗不准超过400株,林下种草。这一下,林业部门傻眼了……怎么办?是不是把种下的桑苗重新拔起?对老百姓们又怎样解释?——要知道,为了养蚕,当地老百姓们

有种植密植桑的传统,如果每亩地只种400株,老百姓们不会同意……

和陕西的宝鸡一样,嘉陵江边的另一个城市广元也反映税收政策多变的问题。国务院规定,对退耕地免征农业税,但实际上许多地方仍在向农民们征收农业税。1999年规定对退耕户的补助粮一年兑现两次,但以后不知怎地改为了一年一次,以致造成少数农民“青黄不接”,影响了退耕还林(草)工作的进行。

退耕还林缺乏工作经费是各地反映的又一个主要问题,有的地方由地方政府给予少数补助,但绝大多数地方由于财政困难,一分钱补助也没有。而退耕还林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很大,从规划设计、建卡到户、丈量土地、签订合同、组织苗木、检查验收、资料印刷、组织会议、乃至迎接来自上级各方面的层层检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钱。据估计,每退耕还林(草)1万亩,约需工作经费10~2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和业务费),于是林业部门只得相方设法用过去留下的一点自有资金支付,实在无法解决了,便不得不挪用天保资金,还有少数地方竟用克扣农民钱、粮的办法(每户扣粮10斤)解决工作经费。

四川阿坝州的壤塘县2000年退耕还林(草)3000亩,2001年1.7万亩,但州里只给了1万元工作经费,县林业局给每个乡1000元,全县13个乡,还差3000元,得林业局掏钱补上。以致林业局长何晓刚(藏族)十分苦恼地说:“上级能不能考虑一下多给一点工作经费?退耕还林工作多,检查又特别频繁,接待费从哪儿来?我自己是不喜欢吃喝的,也从不请领导们吃饭,但是有的领导喜欢吃,我们咋办?除了吃喝,工作上每个环节也需要钱……”

西昌市退耕还林4万亩,市政府只给林业局拨付了1万元工作经费。

凉山州德昌县退耕还林4.5万亩,上级只给了两万元工作经费。

南充市退耕还林无工作经费……

于是,在考察期间我听到了这样的议论:“退耕还林利国利民,但哪个部门‘胎’到哪个部门倒楣!”

退耕还林后对林木的管护十分重要,为了防止套种和复耕,林业部门也应经常进行检查,但由于缺乏工作经费,有的便采取了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但存活率底,林木长势很差,还出现了套种和复耕的现象,退耕还林工作的效果也就大大地打了折扣。

计划滞后、资金滞后,也是造成基层工作被动、老百姓产生疑虑,以致影响退耕还林工作进展的一个问题。特别每亩地的50元苗木费,本来很多地方就反映标准太低,无法买到优质种苗,再加以资金迟迟不到位,意见也就更多了。各地由于气候条件不同,植树季节也不同,于是不少地方竟出现了植树季节已过才拿到种苗款的情况。四川省凉山州某县部分区乡竟迟迟不兑现农民的种苗款和医药、教育补助费,全县滞留约20万元,审计部门已经提出了意见,但这些区乡仍一味拖延,不予改正。

至于在退耕还林(草)工程中如何提高科技含量,更是薄弱环节了。

把退耕还林当作“政绩工程”的,在考察中也有发现,以后将专门涉及,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又会“造林不见林”吗?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另一项重要的生态建设工程,目前也面临许多问题需要认真解决。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重视和生态投入的增加,各地也纷纷提出了建设生态县、生态市乃至生态屏障的口号,但目前由于体制上缺乏统一管理、实施上缺乏科学规划,于是生态项目的确定、资金的使用乃至国家行政部门管理的职能划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些问题也反映在天保工程上。

甘孜藏族自治区州基层林业部门反映,州林业局最初要求他们先在江河沿岸造林,刚刚开始执行了,又改为先搞“绿色通道”——在公路沿线造林。凉山州一些县反映,安宁河流域的规划一会儿是林草结构,一会儿是林药结构;对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哪些算经济林、哪些算生态林、哪些算兼用林,标准也不断变化,具体操作时十分困难。

由于对生态环境建设管理职能的规划既不明确也不科学,计委、林业、水利、畜牧、环保、国土乃至财政都承担着生态建设任务,由于体制上的混乱,多头建设、多头管理,于是在有的地方便出现了互相争项目、争资金以及政出多门、互相掣肘的情况。再加上有的项目确定时本身便有一定盲目性,于是表面看来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或重复建设,或缺乏针对性,浪费了国家资金,而实际上却不解决问题,收效甚微。

根据2002年8月底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将在重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但是,从目前我国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实际情况看来,对长江真正实行流域管理还相当困难。

和退耕还林(草)工程一样,天保工程在资金投入上“一刀切”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以四川公益林建设为例,国家统一规定人工植苗每亩投资200元,其中中央投资80%,地方配套20%。但实际上由于地方财力紧张或对造林认识不足,绝大多数地区并没有配套。而西部的高寒、高海拔地区以及岷江、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嘉陵江流域的干旱干热河谷地区,由于生态环境极度退化,造林难度很大,不但成活率、保存率低,需要多次补植,还往往要辅以引水工程或其它措施,按每亩地160元的投入计,实在无法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现在的实际成本,第一年每亩需400~1000元,加上以后的补植、管护,费用更需增加一倍到两倍。因此有的地方反映:“造一亩亏一亩,林业部门背不起,地方财政也背不起,不如干脆不造!”

根据这种情况,有的地方建议,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国家能不能突出重点,集中资金在关键地区先进行治理,提高质量,造一亩算一亩。他们说,如果不改变这种“撒花椒面”遍地开花的办法,10年后,可能“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又会出现了。

禁伐令下达、实施天保工程后,缺乏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在贯彻时便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

人工林的商品材采伐和生产建设、人民生活用材如何解决都是首当其冲的大问题。

云南省元谋县反映,封山育林根本封不死,真要封死了,老百姓的烧柴怎么解决?牲畜的放养又怎么办?元谋县正争取成为沼气示范县,也想推广圈养,但这些既要经费又要时间,短时间内办不到……

泸定县在制止老百姓砍伐烧柴时,老百姓们说:“连烧柴都不准砍,你把我们杀了算了!”

青衣江畔宝兴县的硗碛乡是一个藏族乡,有30多户农民要求建房,报告交上来一摞,县上无法解决,包括有户农民住房被火灾烧毁也无法解决——砍伐人工林吧,还没有成材,天然林呢又全部禁伐……老百姓们意见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