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世界主要国家安全机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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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美国总统对国安会体制有决定性影响 (6)

经济上

由于伊朗的经济模式是以油气(特别是石油)出口为支撑的相对单一模式,石油出口收入大约占伊朗出口总收入的90%,伊朗国民收入的70%以上来自于石油出口。因此,丰富的油气资源既是其国民经济支柱,也是其十分脆弱的一环。在与西方的较量中,油气既是伊朗的武器,也是伊朗的软肋。伊朗曾动用石油武器向西方宣战,也因西方的石油出口制裁导致经济发展受阻。石油对于伊朗而言成了一把锋利的双刃剑。

宗教文化上

由于伊朗特殊的宗教文化特色,与以基督教为主的西方宗教文化存在着冲突。这点从“9·11”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宣称要发动新的“十字军东征”即一目了然。事实上,尽管什叶派在伊斯兰教中属于少数派,但在伊斯兰世界中,伊朗的宗教影响力十分强劲,特别是在霍梅尼时代,伊朗输出其伊斯兰革命精神,引发了很多伊斯兰国家的宗教变革,从而导致很多伊斯兰国家政府的恐慌,与伊朗的关系变得十分紧张,较为典型的要数其与伊拉克和沙特的关系。尽管伊拉克也是以什叶派为主的伊斯兰国家,但是,在萨达姆当政期间,相对保守的什叶派受到打压,逊尼派是社会政治的主导者,一大批有影响的什叶派穆斯林人物逃至伊朗,伊朗成为他们的庇护所,这也是两国矛盾甚至对抗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关系直到萨达姆政权被美国推翻,什叶派重返政治舞台后才有所改善。而沙特则是逊尼派穆斯林的重镇,由于与伊朗属不同的伊斯兰派别,加之当时伊朗的反君主制运动,导致实行君主制的沙特与伊朗关系十分微妙复杂,甚至一度紧张。鉴于沙特在伊斯兰世界和海湾地区的地位和影响力,给伊朗带来的安全问题和挑战不断,也使得伊沙关系多年来尽管有所改善,但难以实现真正的突破。即便在当今的叙利亚危机中,由于同属什叶派,伊朗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要想解决叙利亚问题,绕开伊朗是不行的。当然,也正是由于叙利亚与伊朗的特殊关系,解决了叙利亚也就斩断了伊朗的一条臂膀。美国《华盛顿邮报》2012年2月3日曾刊文称:“叙利亚的巴沙尔·阿萨德如果倒台,可能对伊朗也是这样的不祥之兆。”由于“伊朗通过叙利亚牵制众多附属国,成为该地区现在最大的威胁——对害怕伊朗搞核霸权的沙特和其他海湾国家来说是这样;对受到伊朗威胁搞‘圣战’颠覆的传统政权来说是这样;对这个伊斯兰共和国誓言铲除的以色列是这样;对神职人员誓言要赶出该地区的美国和西方国家来说也是这样”。因此,“巴沙尔如果倒台,会让伊朗丧失在阿拉伯国家腹地的一块跳板,还将切断伊朗通往地中海的通道,叙利亚也会重投逊尼派怀抱。而充当德黑兰在黎巴嫩代理人的‘真主党’,在失去叙利亚的支持和伊朗的军备后,可能成为藤蔓上的下一个枯萎凋零的果子,哈马斯则会重投埃及怀抱。在这条因果链的末端,伊朗被剪除羽翼,再加上因为搞核计划遭受经济制裁,将受到重创”。显然,美国表面上是解决叙利亚问题,更深层次是在为解决伊朗问题铺平道路。因此,在叙利亚问题上,给伊朗国家安全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是严峻的。

军事上

由于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宗旨和性质,也一直成为美国打压和制裁的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伊朗的军事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和挑战。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是以维护伊朗宗教统治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是维护伊斯兰革命胜利成果的工具,甚至被霍梅尼认为是“我们伊斯兰制度的坚强堡垒”和“没有革命卫队就没有国家的存在”。但是,美国对这支特殊的武装力量却另眼相看,甚至将其与恐怖主义挂钩,2007年8月欲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列入恐怖组织名单。将一个主权国家的武装力量组成部分视为“恐怖主义组织”,这在世界历史上恐怕绝无仅有。美国此举遭到伊朗的强烈反击,伊朗专家委员会成员艾哈迈德·哈塔米警告美国说,美国如果将伊朗革命卫队列入“恐怖组织”名单,就是在同伊朗整个国家为敌,称“美国人应该明白,他们这么做,与在伊朗核问题上的做法一样,是在和全体伊朗人民作对。伟大的伊朗不会放弃她的革命人民”。同时“美国应该知道,如果在处理(革命卫队)问题上采取不计后果的做法,势必陷入无法抽身的泥潭之中”。

总之,伊朗特殊的国家状态,给其带来了很多特殊的安全问题与挑战。仅就美国而言,伊朗问题十分突出。2008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列举了伊朗的“数大罪状”:向极端主义恐怖分子提供资金资助;破坏黎巴嫩国内和平进程;向“塔利班”武装组织运送武器;试图通过耸人听闻的言论胁迫周边邻国;藐视联合国,企图通过拒绝公开其核计划达到破坏整个地区稳定的目的等。布什认为,伊朗的行为对世界各国的安全都造成了威胁,因此美国正在强化它对海湾地区盟友的安全承诺,并联合它在全世界的盟友共同对付这一威胁。他同时还呼吁:美国及其盟国现在就必须立即采取切实行动,在一切“太迟”之前及早共同对抗伊朗。

鉴于美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超强实力,美国对伊朗的认知和言论以及其拉拢伊朗周边国家共同打压伊朗,对于伊朗而言构成了巨大的安全威胁,伊朗只能依靠自身的战略优势学会在夹缝中求生存,以最大的战略智慧与勇气,运用其特有的国家安全体系和国家安全机制,在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和阿拉伯世界的博弈中,去化解所面临的安全问题与挑战,有效地维护其国家安全与稳定。

既简单又复杂的伊朗国家安全体系与机制

伊朗的政治结构十分复杂,从个人到机构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盘根错节。从伊朗国家安全的决策体系看,最高领袖是最高决策者,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均涉及国家的安全决策,甚至还有一股隐性的力量如大毛拉势力对国家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发挥影响。因此,伊朗的国家安全体系和机制,可以说既简单又复杂。

说其简单是因为最高领袖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事实上的国家元首和三军总司令,对重大安全问题可以拍板定论,是伊朗国家安全决策的舵手;说其复杂是因为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和宪法监护委员会作为几乎平行的机制,各自行使权力,共同对领袖负责。由于这种机构的重叠和利益纠葛,一定程度上将决策机制搞得复杂了。

就国家安全而言,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国防和安全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直属最高领袖。其成员由三权分立领导人总统、议长、司法总监和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外交部长、内政部长、政府情报部长及领袖的2名代表共9人组成,主席由总统担任,包括主席在内的所有成员均由领袖任命。该委员会负责制定伊朗国防和安全战略政策,协调与国防和安全相关的国家政治、情报、社会、文化、经济活动,向武装力量总司令提出宣布战争、和平和全国动员的建议等。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辖国防委员会,负责国防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总统、武装力量总参谋长、国防部长、军队司令、卫队司令和领袖代表组成。主席由总统担任。负责向领袖提名三军将领的人选,确定国家武器系统、武器采购及就武器采购问题向领袖提出建议,协调武装力量之间的关系,指导和协调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项目。

从实际操作层面上看,伊朗的国防和安全事务的最高决策者是领袖,总统是运筹决策的执行人,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其他成员都是谋士。该组织系统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无论是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还是其下辖的国防委员会,其中均有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的代表。显然,在讨论重大问题时,他们会将最高领袖的旨意转达给包括主席在内的所有成员,以确保最高领袖的理念和意愿得到基本的贯彻和执行。同时,委员会内部的任何情况,最高领袖也可从其派驻到委员会的代表那里第一时间得到了解和掌握,这就使得最高领袖时刻保持着对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控制,对涉及伊朗重大国家安全问题适时发出指令并依据各智囊的建议进行决策。

从伊朗的政治体系架构看,其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隶属于国防系统,这清晰地表明,这个委员会更多的是关注国防与军事安全。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35年发展历程看,这样的设置有其自身道理。因为,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并建立起政教合一的新政权后,如何守卫伊斯兰革命成果,维护国家的独立与领土完整,一直是伊朗面临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新政权刚刚建立不久的1980年9月,萨达姆就发动了对伊朗的进攻,导致两伊战争爆发并最终持续了8年。在这8年中,相对孤立的伊朗始终面临着国家生死存亡,国家的整个安全问题也都主要集中于此。即便战争结束后,两伊依然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军事安全始终排在伊朗国家安全的首位。

更重要的是,伊朗与美国交恶以来,美国一直在伊朗周边布局谋篇,先后通过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基本完成了对伊朗的战略包围,同时结合伊朗核问题不时威胁使用武力,这使伊朗的军事安全问题前所未有地日益凸显。因此,将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纳入国防系统加以运作,无疑有利于对涉及伊朗最重要的国家安全问题得到优先保证和适当安排,即以最快捷有效的机制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

从国家安全决策的层面上看,由于伊朗政治结构的复杂设置,在国家安全的决策和运行上,的确存在着与一般国家所不同的复杂性。

伊朗实行的是总统内阁制,即政府在总统的领导和统筹下开展工作。总统作为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又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在处理重大国家安全问题上具有相当的发言权。但是,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又是作为最高领袖的顾问机构,握有监督政府机构的权力,在重大安全问题上有其独立的发声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总统权力的发挥。同样,根据伊朗宪法规定,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对伊朗的最高立法机构——议会具有监督的权力,即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审查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监督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并有权宣布任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法律无效。议会通过的议案必须得到宪法监护委员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宪法监护委员会发现议会通过的议案与伊斯兰教义或宪法有冲突,则有权送还议会修改。议会修改后,再由宪法监护委员会审核批准。另外,伊朗选举法也规定,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审议和确定所有参加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并有权决定议会选举是否合法。由此可见,宪法监护委员会对于国家安全决策具有重要作用的议会,同样有着强大的制约力。

然而,由于伊朗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者是最高领袖,因此,理论上说,没有最高领袖的认可,任何决策均无法看作是伊朗的最终决策。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伊朗国家安全决策的一个重要视角,即我们观察伊朗在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的表态时,不能仅仅看总统、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主席或是议长如何说,更应该看最高领袖如何表态。2010年8月间围绕着伊朗核问题,国际社会和媒体常常从伊朗的包括总统、外长或首席谈判代表等一些重要官员的表态中,猜测伊朗将与美国进行单独接触和谈判,特别是,当时伊朗总统马哈茂德·艾哈迈迪-内贾德说愿意与6国(即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加德国的所谓“5+1”)举行会谈。众所周知,谈判的重要主导者是美国,谈判要想取得符合自己利益的成果,美国的态度和立场是关键。加之,伊朗相对缓和的态度和过往曾间接地与美国进行接触,因此,判断伊朗可能与美国进行单独接触的判断也情有可原。但是,2010年8月18日,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说,除非美国停止制裁和军事威胁,否则伊朗不与美国谈判。他认为“伊朗总统和其他一些人说,我们愿意谈判。是的,我们可以会谈,但不会与美国人会谈,因为美国人缺乏诚意,不像一个正常的谈判方”。这种表态事实上就是一种最后的定调,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当年伊朗并未与美国进行单独接触。这一方面说明,包括总统在内的伊朗官员即便欲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但最终的红线是由最高领袖划定,任何人均不可随意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