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将危险品分为九大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时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及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质和感燃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包装危险品时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对有毒商品的包装要明显地标明有毒的标志。防毒的主要措施是包装严密不漏、不透气。例如,重铬酸钾(红矾钾)和重铬酸钠(红矾钠)为红色带透明结晶,有毒,应用坚固铁桶包装,桶口要严密不漏,制桶的铁板厚度不能小于1.2毫米。对有机农药一类的商品,应装入沥青麻袋,缝口严密不漏;如用塑料袋或沥青纸袋包装的,外面应再用麻袋或布袋包装。用作杀鼠剂的磷化锌有剧毒,应用塑料袋严封后再装入木箱中,箱内用两层牛皮纸、防潮纸或塑料薄膜衬垫,使其与外界隔绝。
(2)对有腐蚀性的商品,要注意防止商品和包装容器的材质发生化学变化。金属类的包装容器,要在容器壁涂上涂料,防止腐蚀性商品对容器的腐蚀。例如,包装合成脂肪酸的铁桶内壁要涂有耐酸保护层,防止铁桶被商品腐蚀,从而防止商品变质。再如,氢氟酸是无机酸性腐蚀物品,有剧毒,能腐蚀玻璃,不能用玻璃瓶作包装容器,应装入金属桶或塑料桶,然后再装入木箱;甲酸易挥发,其气体有腐蚀性,应装入良好的耐酸坛、玻璃瓶或塑料桶中,严密封口,再装入坚固的木箱或金属桶中。
(3)对黄磷等易自燃商品的包装,宜将其装入壁厚不少于1毫米的铁桶中,桶内壁须涂耐酸保护层,桶内盛水,并使水面浸没商品,桶口严密封闭,每桶净重不超过50千克。再如遇水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碳化钙,遇水即分解并产生易燃乙炔气,对其应用坚固的铁桶包装,桶内充入氮气。如果桶内不充氮气,则应装配放气活塞。
(4)对于易燃、易爆商品,例如有强烈氧化性的、遇有微量不纯物或受热即急剧分解引起爆炸的产品,防爆炸包装的有效方法是采用塑料桶包装,然后将塑料桶装入铁桶或木箱中,每件净重不超过50千克,并应有自动放气的安全阀,当桶内达到一定气体压力时,能自动放气。
(5)对于装运危险品的包装,必须先报经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因危险品的包装属于法定检验的范围。商检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包装类型和包装材料不同分别进行渗漏、液压、落体、堆积等不同的试验,合格后才能签发包装性能鉴定证书和使用证书。
(6)对于危险品,在其内外包装上要印刷或粘贴有毒、易燃、易爆等警告性标志。如进行国际运输,还应加贴《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规定的说明不同危险性质的危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