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18317900000063

第63章 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2)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2.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缴或不按时缴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3.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缴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2.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大写)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非指定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赔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承运方:____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地址:____地址: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_账号: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

托运单位:____电器厂

联系人:____电话:

地址:____市____路____号

需要车辆数:4吨车一辆

需要车种:平板车

起运地:____路____号

到达地:路____号

发货单位:____电器厂

收货单位:________电机厂

运到日期:托运日起四天内

一、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二厂休。

6.收货单位星期三厂休。

二、运输距离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三、违约责任。

1.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3.托运方末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

4.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附:结算单据等四张。

托运方:____厂(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市汽车运输公司

营业员: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

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调拨计划和公路运输管理的规定签订。

二、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

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明。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5.货物的交接手续。

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长大及笨重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

第十条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托运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

2.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动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

3.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4.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应负担所需费用。

承运方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遮盖严密。

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4.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

1.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

2.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三、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五条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四、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承运方责任。

1.由于承运方的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3)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

(4)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5)托运方的过错。

(6)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

(7)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如果托运方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50%的罚款。

第十八条托运方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的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①在普遍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②错报笨重货物重量。

③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3.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

1.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定,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2.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和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3.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

4.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180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60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五、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运输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七、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路运输合同

()水运计字第号

根据合同法和××省(市、自治区)水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下称甲方)向××省(市、自治区)交通厅航运局(以下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一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货物于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核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____号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纳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

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纳金每吨时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帕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一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水上运输管理规定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订立

海上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